瓊港合作的10個方面, 大多數並非“憑空出現”, 而是對以往兩地間政策及經貿合作的細化, 且進一步表現出“長短互補”的性質
公佈,
為重現“十萬人才下海南”的場景, 《意見》也明確提出:海南在完善人才發展制度方面, 要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 並支持海南開展國際人才管理改革試點, 允許外籍和港澳臺地區技術技能人員按規定在海南就業、永久居留。
而據前述海南省發改委宣佈的消息稱:在科技創新方面, 依託海南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等重要平臺, 繼續探討課題研究合作、共建實驗室等的可行性。
據《財經》記者瞭解, 目前在加強與內地高校合作方面, 香港科技大學、香港大學均有一系列專案在逐步落地。
此外, 多位相關研究及市場人士也紛紛表示:與香港合作, 只是海南進一步擴大開放的舉措之一。
例如, 《意見》中就提到, 要“加強區域合作交流互動。 依託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機制, 鼓勵海南與有關省區共同參與南海保護與開發, 共建海洋經濟示範區、海洋科技合作區。 密切與香港、澳門在海事、海警、漁業、海上搜救等領域的合作, 積極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加強與臺灣地區在教育、醫療、現代農業、海洋資源保護與開發等領域的合作。 深化瓊州海峽合作, 推進港航、旅遊協同發展。
2016年時, 海南省公佈了《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重點工作分工方案》,
在區域經濟合作方面, 此項方案提出建立毗鄰省區間發展規劃銜接機制。 注重陸海統籌, 加強與福建、廣東、廣西等省區合作發展海洋經濟, 共建海洋經濟示範區、海洋科技合作區, 科學開發海洋資源, 保護海洋生態環境。
近年來, 海南正在加強自身與粵港澳大灣區地區的合作打下基礎。 “包括建設海口空港大樞紐、三亞新機場等基礎設施建設互聯互通、實現區域通關一體化及共建海洋經濟示範區等一系列措施。
隨著海南新一輪開放的總體方針成型, 一系列的相關落地政策將具備哪些含金量, 其將在加強合作方面又進一步提出哪些新方案, 備受各方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