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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鄉村不能只談鄉村經濟,而更需要開展一場新進步運動

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不應該是振興鄉村經濟, 而應是在鄉村進行一場推動鄉村政治、社會和人的現代化。 隨著鄉村和城市經濟上的不斷融合, 單獨談鄉村經濟不僅沒有意義, 而且是有害的。

(“農村”不等於“農業”。 農業不可能讓農村居民的生活水準趕上城市居民的生活水準。 圖/視覺中國)

姚洋/文

十九大宣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既是以往新農村建設的延續, 也是新時期全面實現現代化的重要舉措。 然而, 鄉村振興戰略應該做什麼, 中央和地方還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認識;從多個省委書記的表態來看, 鄉村振興戰略仍然主要被視作一個農業振興戰略。

這和長期形成的習慣思維有關。 在計劃經濟時代, “農村”等同於農業, 它的唯一功能是為城市提供糧食。 農村居民不僅被禁錮在土地上, 而且也被剝奪了生產決策權, 種植經濟作物和多種經營被當作“資本主義尾巴”割掉。

“農民就該種地”, 成為人們根深蒂固的成見。

從上世紀80年代末開始, 沿海地區對勞動力的需求大增, 農村又成為勞動力的輸出地。 起初, 來自農村的務工者被稱為“盲流”, 時刻有被清理的危險。 進入90年代之後, 農村務工者已經成為工業化無可替代的一部分, “農民工”一詞應運而生。

20年前, 筆者就指出, “農民工”是一個歧視性的稱謂, 是“農民就該種地”這個成見作怪的產物。 然而, 20多年來, “農民工”這個詞登堂入室, 成為官方和民間通行的用詞。 估計未來的歷史學家在研究中國社會主義史的時候, 一定會對這個詞的氾濫歎息不已。

(一)

然而, “農村”不等於“農業”。 縱觀世界各國, 除非是在土地異常豐裕的國家(如南美),

否則, 農業不可能讓農村居民的生活水準趕上城市居民的生活水準。 20世紀末, 美國的農場平均規模是210公頃, 英國69公頃, 法國42公頃, 然而, 如果沒有政府補貼, 這些國家的農民要想獲得城市的平均收入也是比較難的事情。

相比之下, 我國的農戶平均規模只有半公頃, 只能用“微型”來形容, 根本不可能維持農戶的正常收入。

事實上, 我國的一個典型的“農民”早就不再以農業為主業;15年前, 農戶的非農收入就已經超過了農業收入。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 擴大農場規模被認為是解決農民增收和提高我國農業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力的出路, 前些年更是大力提倡公司經營農場, 結果均以失敗告終。 原因何在?

首要原因是, 政策制定者和公司經營者都沒有認真對待發展經濟學裡的兩個鐵律:農產品價格相對於其他產品、特別是服務業產品價格的長期下降;農業份額在國民經濟中持續下降。

第一個鐵律背後的原因是, 得益於生物技術突飛猛進的發展, 農業技術進步速度快於其它行業。 如同電子產品一樣, 快速的技術進步導致農產品價格的下降。

第二個鐵律背後的原因是, 農產品的需求彈性小於1, 即如果消費者的全部消費支出增加1%, 他們對農產品的支出增加幅度小於1%。 恩格爾係數就是用來描述這一現象的指標。 在過去的40年裡, 我國的恩格爾係數持續下降, 到2017年降至30%以下;相應地, 農業增加值占GDP的比例也持續下降, 目前已經低至8%左右。 在這兩個鐵律下,

要想把農業搞成掙錢的商業化產業, 是非常艱難的事情。

小農經濟是東亞的宿命。 我們的近鄰日本已經是高度發達的工業化國家, 家庭農場卻仍然是農業生產組織的常態。 日本農業人口占全部人口的3.1%, 但農業增加值只占GDP的2%, 因而農業人口的平均收入只有全國人口平均的三分之二。 這還是在日本政府給予農業高額補貼的情況下實現的。

我國的農村人口占全部人口的43%, 如果全部從事農業, 則農村人均收入就達不到全國人均收入的五分之一;而目前農村人口的實際收入約為全國人均收入的47%, 高出的部分, 都來自非農收入。

即使是按照最樂觀的估計, 到2035年, 我國也將仍然有四分之一的人口、也就是3.5億人居住在農村。 我國的農戶平均規模和現在相比幾乎可以翻番,但在國際範圍內進行比較,我國的小農地位並不會發生實質性的變化;小農將仍然是絕大多數地區的選擇,兼業將仍然是絕大多數農村居民的就業狀態。在這種情況下,全國上下需要重新認識農村的地位。

早在十幾年前,筆者就指出,農村應該從農產品的生產基地和工業勞動大軍的蓄水池變為農村居民的宜居之所。農村的問題,不是單純的農業生產問題,而更是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

(二)

在人民公社之前,農村社會靠地緣和血緣關係維繫,儘管沒有官辦的正式組織介入,村莊也可以維持基本的穩定。公社化之後,生產隊成為管理農村社會的正式組織。從生產的角度來看,農村進入一個僵化時期,但農村基層社會尚可運轉,社會沒有失序。公社結束之後,市場進入農村社會,儘管地緣和血緣關係有所恢復,但不足以支撐社會秩序。在發達地區,由於集體經濟的存在,村莊的正式組織尚可以發揮作用,但是,在不發達地區,農村社會不可避免地走向原子化。農村面臨再度現代化的問題,而且比城市更加迫切。

改革開放之初,得益於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農民收入快速提高,城鄉收入差距從1978年的2.8倍縮小到上世紀80年代中期的1.8倍。

然而,自那以後,城鄉收入差距快速提高,到金融危機之前達到3.3倍。金融危機之後,沿海和城市的收入增長速度放緩,農村收入增長加速,城鄉收入差距回落到2.7倍,但仍然屬於世界最高之列。從2003年開始,中央政府加大了對農村的投入,重建農村的醫療體系,並試行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即使是在這種情況下,農村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仍然大大落後於城市。農村的基礎設施沒有和農村收入同步改善,許多地方的衛生、給排水和炊事等方面的生活便利程度還停留在70年代的水準。文化生活方面更可能有所倒退。

在公社時代,縣裡還時常派出電影放映隊和戲曲表演團,到各村巡迴演出;現在,所有文娛活動都集中到縣城或大的集鎮,村莊成為文化沙漠。在這個背景下,農村文化生活退化,低俗文化興起。

公社瓦解之後,農村政治也經歷了一段時間的衰落。上世紀90年代的村莊選舉燃起了農村政治復興的希望。村莊選舉從80年代中期開始試驗,到1998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頒佈,幾乎所有的村莊都進行了村委會的選舉。儘管地域差異很大,一些地方也出現了賄選現象,但是,村莊選舉對於農村政治文明建設仍然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不僅為村民提供了一條參政議政的制度化途徑,而且對村幹部起到了監督作用,增加了公共事務的透明度,促使村幹部為村民辦更多的實事。

然而,在過去的十來年裡,村莊選舉的作用大為下降,在集體經濟較弱的地方,更是流於形式。這不僅是因為來自上級的干預,而且也因為村莊社會瓦解之後群眾對於選舉的漠視。村莊政治不振,黑惡勢力就趁機抬頭,村莊進一步瓦解。

在毛澤東時代,農村社會的現代化是和城市同步進行的,儘管走過了許多彎路,也出現過重大的政策失誤,但成績也是顯著的。其中最顯著的是婦女解放。女性不僅獲得婚姻自由,而且,通過參與勞動和地方政治,地位也大大提高。在農村地區,女性占全部黨員的比例從1949年的8.6%上升到1976年的13.2%,基本上和全國水準持平。女性黨員起到了很好的示範效應。

筆者與游五嶽的研究表明,女性黨員比例比較高的縣,女性和男性之間的教育水準差距就較小,而且,性別比也更加平衡。女性政治地位在上世紀70年代中期達到高峰,當時的中央委員當中,17%是女性,而人大代表中女性的比例更是達到22.6%。

然而,1976年之後,女性政治參與度開始下降。目前204位中央委員當中,只有10位是女性,而人大代表中女性的比例也只是恢復到70年代的水準。在農村地區,傳統觀念回潮,女性、特別是40歲以上的女性回歸家庭成為普遍現象。

由於實行計劃生育,一些農村地區的男女性別比嚴重失衡,但這不僅沒有提高女性的社會地位,而且還把她們淪為婚姻市場上待價而沽的“高價商品”。農村地區的彩禮價碼節節攀升,年輕女性失去了作為個體應有的尊嚴。

與女性地位下降同步發生的,是農村地區、特別是不發達農村地區對教育熱情的下降。隨著人口增長的放緩,農村學校數量下降,優勢教育資源向城市集中,農村和城市教育品質之間的差距不斷拉大,多數農村中學畢業生即使能夠考上大學,也只能讀三本或大專。

李中清等人對北京大學和蘇州大學的研究發現,在1950年-2000年這段時間裡,兩所學校的學生構成越來越多樣化,來自普通家庭的比例上升(李中清等,《無聲的革命》,三聯書店,2013年)。然而,這個趨勢在2000年之後被逆轉。在上世紀80年代的北大,一個班級三分之一的學生來自于農村或城市平民階層是很正常的事情,而現在的北大,這樣的學生鳳毛麟角。

另一方面,大學的學費和大學的品質之間呈現“累退”關係,一本的學費最低,三本的學費最高。比如,北大一年的學費自打2000年以來就一直是5000元,而一些民營三本大學的學費已經上漲到5萬元。

由此造成的結果是,不發達農村家庭讓孩子讀大學的熱情大為下降。衡量一個國家教育公平的一個重要指標是代際間教育流動性,一般用一代人的教育水準與父輩教育水準之間的相關係數表示,係數越大,則教育流動性越低。

當今世界,發達國家的代際教育相關係數在0.3-0.4之間。筆者利用北京大學中國家庭跟蹤調查的資料所做的研究表明,我國的代際教育相關係數在30年代在0.5以上,此後一直下降,“文革”期間降至0.3-0.4之間,但之後開始上升,目前基本恢復到30年代的水準。進一步的分解研究發現,農村地區內部擴大的教育水準差距,是導致這個歷史性回潮的最大原因。

有鑑於此,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不應該是振興鄉村經濟,而是開展一場新進步運動,推動鄉村政治、社會和人的現代化。即使是在不太發達的農村地區,由於交通狀況的改善,農村居民的就業也是圍繞著城市和集鎮展開,鄉村和城市在經濟上已經融為一體,單獨談鄉村經濟不僅是沒有意義的,而且是有害的。

然而,在政治和社會層面,鄉村和城市卻仍然是割裂的。鄉村需要一場新進步運動。中國現代化進程當中,是西風東漸在中國開花結果的產物。在1949年之前,黨肩負著救亡和現代化的雙重任務;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現代化上面來,儘管走了許多彎路,但現代化、特別是社會現代化這個主流沒有改變方向。改革開放時期,黨的工作重心集中在經濟建設方面,並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十九大提出了全面實現現代化的目標,標誌著黨的工作重心再次轉變。在這個重要節點上,重溫建黨時的初心,並以一種更加現代和開放的形式發揚光大,將為全面現代化找到正確的方向。

(作者為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教授,編輯:王延春)

(本文首刊於2018年4月16日出版的《財經》雜誌)

我國的農戶平均規模和現在相比幾乎可以翻番,但在國際範圍內進行比較,我國的小農地位並不會發生實質性的變化;小農將仍然是絕大多數地區的選擇,兼業將仍然是絕大多數農村居民的就業狀態。在這種情況下,全國上下需要重新認識農村的地位。

早在十幾年前,筆者就指出,農村應該從農產品的生產基地和工業勞動大軍的蓄水池變為農村居民的宜居之所。農村的問題,不是單純的農業生產問題,而更是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

(二)

在人民公社之前,農村社會靠地緣和血緣關係維繫,儘管沒有官辦的正式組織介入,村莊也可以維持基本的穩定。公社化之後,生產隊成為管理農村社會的正式組織。從生產的角度來看,農村進入一個僵化時期,但農村基層社會尚可運轉,社會沒有失序。公社結束之後,市場進入農村社會,儘管地緣和血緣關係有所恢復,但不足以支撐社會秩序。在發達地區,由於集體經濟的存在,村莊的正式組織尚可以發揮作用,但是,在不發達地區,農村社會不可避免地走向原子化。農村面臨再度現代化的問題,而且比城市更加迫切。

改革開放之初,得益於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農民收入快速提高,城鄉收入差距從1978年的2.8倍縮小到上世紀80年代中期的1.8倍。

然而,自那以後,城鄉收入差距快速提高,到金融危機之前達到3.3倍。金融危機之後,沿海和城市的收入增長速度放緩,農村收入增長加速,城鄉收入差距回落到2.7倍,但仍然屬於世界最高之列。從2003年開始,中央政府加大了對農村的投入,重建農村的醫療體系,並試行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即使是在這種情況下,農村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仍然大大落後於城市。農村的基礎設施沒有和農村收入同步改善,許多地方的衛生、給排水和炊事等方面的生活便利程度還停留在70年代的水準。文化生活方面更可能有所倒退。

在公社時代,縣裡還時常派出電影放映隊和戲曲表演團,到各村巡迴演出;現在,所有文娛活動都集中到縣城或大的集鎮,村莊成為文化沙漠。在這個背景下,農村文化生活退化,低俗文化興起。

公社瓦解之後,農村政治也經歷了一段時間的衰落。上世紀90年代的村莊選舉燃起了農村政治復興的希望。村莊選舉從80年代中期開始試驗,到1998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頒佈,幾乎所有的村莊都進行了村委會的選舉。儘管地域差異很大,一些地方也出現了賄選現象,但是,村莊選舉對於農村政治文明建設仍然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不僅為村民提供了一條參政議政的制度化途徑,而且對村幹部起到了監督作用,增加了公共事務的透明度,促使村幹部為村民辦更多的實事。

然而,在過去的十來年裡,村莊選舉的作用大為下降,在集體經濟較弱的地方,更是流於形式。這不僅是因為來自上級的干預,而且也因為村莊社會瓦解之後群眾對於選舉的漠視。村莊政治不振,黑惡勢力就趁機抬頭,村莊進一步瓦解。

在毛澤東時代,農村社會的現代化是和城市同步進行的,儘管走過了許多彎路,也出現過重大的政策失誤,但成績也是顯著的。其中最顯著的是婦女解放。女性不僅獲得婚姻自由,而且,通過參與勞動和地方政治,地位也大大提高。在農村地區,女性占全部黨員的比例從1949年的8.6%上升到1976年的13.2%,基本上和全國水準持平。女性黨員起到了很好的示範效應。

筆者與游五嶽的研究表明,女性黨員比例比較高的縣,女性和男性之間的教育水準差距就較小,而且,性別比也更加平衡。女性政治地位在上世紀70年代中期達到高峰,當時的中央委員當中,17%是女性,而人大代表中女性的比例更是達到22.6%。

然而,1976年之後,女性政治參與度開始下降。目前204位中央委員當中,只有10位是女性,而人大代表中女性的比例也只是恢復到70年代的水準。在農村地區,傳統觀念回潮,女性、特別是40歲以上的女性回歸家庭成為普遍現象。

由於實行計劃生育,一些農村地區的男女性別比嚴重失衡,但這不僅沒有提高女性的社會地位,而且還把她們淪為婚姻市場上待價而沽的“高價商品”。農村地區的彩禮價碼節節攀升,年輕女性失去了作為個體應有的尊嚴。

與女性地位下降同步發生的,是農村地區、特別是不發達農村地區對教育熱情的下降。隨著人口增長的放緩,農村學校數量下降,優勢教育資源向城市集中,農村和城市教育品質之間的差距不斷拉大,多數農村中學畢業生即使能夠考上大學,也只能讀三本或大專。

李中清等人對北京大學和蘇州大學的研究發現,在1950年-2000年這段時間裡,兩所學校的學生構成越來越多樣化,來自普通家庭的比例上升(李中清等,《無聲的革命》,三聯書店,2013年)。然而,這個趨勢在2000年之後被逆轉。在上世紀80年代的北大,一個班級三分之一的學生來自于農村或城市平民階層是很正常的事情,而現在的北大,這樣的學生鳳毛麟角。

另一方面,大學的學費和大學的品質之間呈現“累退”關係,一本的學費最低,三本的學費最高。比如,北大一年的學費自打2000年以來就一直是5000元,而一些民營三本大學的學費已經上漲到5萬元。

由此造成的結果是,不發達農村家庭讓孩子讀大學的熱情大為下降。衡量一個國家教育公平的一個重要指標是代際間教育流動性,一般用一代人的教育水準與父輩教育水準之間的相關係數表示,係數越大,則教育流動性越低。

當今世界,發達國家的代際教育相關係數在0.3-0.4之間。筆者利用北京大學中國家庭跟蹤調查的資料所做的研究表明,我國的代際教育相關係數在30年代在0.5以上,此後一直下降,“文革”期間降至0.3-0.4之間,但之後開始上升,目前基本恢復到30年代的水準。進一步的分解研究發現,農村地區內部擴大的教育水準差距,是導致這個歷史性回潮的最大原因。

有鑑於此,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不應該是振興鄉村經濟,而是開展一場新進步運動,推動鄉村政治、社會和人的現代化。即使是在不太發達的農村地區,由於交通狀況的改善,農村居民的就業也是圍繞著城市和集鎮展開,鄉村和城市在經濟上已經融為一體,單獨談鄉村經濟不僅是沒有意義的,而且是有害的。

然而,在政治和社會層面,鄉村和城市卻仍然是割裂的。鄉村需要一場新進步運動。中國現代化進程當中,是西風東漸在中國開花結果的產物。在1949年之前,黨肩負著救亡和現代化的雙重任務;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現代化上面來,儘管走了許多彎路,但現代化、特別是社會現代化這個主流沒有改變方向。改革開放時期,黨的工作重心集中在經濟建設方面,並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十九大提出了全面實現現代化的目標,標誌著黨的工作重心再次轉變。在這個重要節點上,重溫建黨時的初心,並以一種更加現代和開放的形式發揚光大,將為全面現代化找到正確的方向。

(作者為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教授,編輯:王延春)

(本文首刊於2018年4月16日出版的《財經》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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