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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爭夫 遺產歸誰(民間故事)

王小紅帶著兒子豆豆正在公園裡玩耍。 突然,手機鈴響,一個陌生的聲音問道:“你是穆文東的老婆嗎?來趟三院吧, 他出了車禍, 正在搶救。 ”王小紅頓時慌了神,打車直奔醫院。

到醫院後, 穆文東還在搶救。 門口站著兩個女人, 一個40來歲,一個20歲剛出頭, 王小紅不認識她們, 但看得出她們也很擔心穆文東。 不一會兒, 醫生出來了:“穆文東的家屬在嗎?”“在, 我是他老婆。 ”3個女人異口同聲地答道。

什麼情況?3個人面面相覷, 醫生也蒙了, 護士低聲道:“病人手機裡有3個標有老婆的電話記錄,情況緊急, 我只好都通知了。 ”“病人傷情太重,

家屬準備後事吧。 ”尷尬片刻後, 3個女人隨即都撲到死者的身旁大哭起來。

這3 個女人到底誰是穆文東的老婆?這背後又有怎樣的不解之謎?

3個女人, 誰是真老婆?

哭過之後,歲數最大的女人先站出來發聲:“都是你們這幫狐狸精害死了老穆!”她叫周欣, 自稱是穆文東的結髮妻子。 兩人結婚20多年,育有一個女兒, 現在已經上大學了。 早些年, 兩人從老家來到這座城市打拼, 白手起家, 辛苦攢下了幾千萬的家業。 夫妻倆本來感情挺好的, 但有錢後, 穆文東身邊就開始有了“小三兒”“小四兒”。 周欣堅信, 這些女人就是看上了老穆的錢, 主動勾搭他的, 他早晚會回心轉意的。 可是, 還沒等到那一天, 他就出了意外。 其實, 對於穆文東, 周欣心裡是有很多怨言的。

可如今, 她能對一個死人要求什麼呢?畢竟也是共患難的老夫老妻。 “老穆死了, 你們的事我不再追究, 也請你們好自為之, 滾得越遠越好。 還有, 別惦記老穆的遺產了, 我一分錢都不會給的!”

“喲, 要不是文東給我看過你們的離婚證,我都信了你呢!”王小紅激動起來, 反駁說自己不是“小三兒”, 而是穆文東最愛的女人。 王小紅說, 當年, 穆文東費盡心思追自己, 還許下了一輩子的承諾, 同居5年, 有了兒子豆豆, 也正因此, 她才沒有逼著他要那一張紙。 “我和文東早就是夫妻了, 他的遺產怎麼沒有我和孩子的份兒呢?倒是你, 都和文東離婚了, 還妄想霸佔他的遺產, 真不要臉!”“你說誰不要臉, 我就沒見過當‘小三兒’當得這麼理直氣壯的!”說著,

兩人撕扯起來。

這時, 另一個年輕的女孩站了出來。 她叫小薇, 和穆文東同居了幾個月, 也見過王小紅所說的離婚證。 不僅如此, 穆文東曾許諾一定會和她結婚, 而且還寫了遺囑, 說是等他死後, 由她繼承他名下的那套房, 也就是他們同居的愛巢。

3個女人各說各有理, 互不相讓,最後在醫院大廳裡撕扯起來, 引來眾人圍觀。 保安聞訊趕來, 勸說無果, 只得報警。

民警將3人帶到派出所, 瞭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後, 民警告訴她們遺產繼承屬於民事糾紛, 可以去法院訴訟解決, 但無論如何在醫院打架影響公共秩序是違法的。 鑒於沒有造成嚴重後果, 民警只對她們給予了口頭警告。

此時, 穆文東在公司任職的弟弟穆文傑趕了過來。

穆文傑和哥哥非常要好,哥哥的私生活也不瞞他, 因此, 他對哥哥和這3個女人的事情比較瞭解, 這3個女人也都和他相熟。 看到3個女人打得不可開交, 穆文傑便勸解道:“死者為大, 辦完哥哥的喪事, 再處理其他的事也不遲。 ”3個女人的爭吵這才暫時告一段落。

3個女人, 誰是繼承人?

穆文東的喪期過後,3個女人再次找到穆文傑, 她們想弄清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哥已經死了, 你們之間的感情問題, 孰是孰非, 再作評斷沒有意義, 我只能憑我的良心去證明一些事實。 ”穆文傑說, 哥哥穆文東確實沒有離婚, 和王小紅同居幾年也是事實, 而且也確實給同居時間不長的小薇立了遺囑。 一個結髮妻子, 兩個同居情人, 這遺產怎麼分?

法律點:我國法律對同居的態度

李軍釋疑:目前, 未婚同居在我國不受法律保護, 對於同居雙方都沒有配偶的同居行為, 現行法律也不做干涉, 一方或雙方都有配偶的同居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情節嚴重的還會構成重婚罪, 受到法律的制裁。 穆文東沒有離婚,而又與他人公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確已構成重婚,但穆已死亡,法律不會再追究其法律責任。 而王小紅和另一女孩小薇並不明知穆未離婚,也沒有與其結婚,不構成重婚。

理清了情感關係, 3個女人都傻了眼。 周欣覺得, 活著的時候沒得到他的心, 死了也絕不能丟了他的錢。 王小紅則覺得, 自己從來沒惦記過穆文東的錢, 可沒想到他卻如此花心, 如此濫情, 遺產她還就要定了。小薇本來和穆文東認識時間就不長,她也不爭別的,只要遺囑上的那套房子就行了。

3個人爭執不下,穆文傑提出走法律途徑解決。就這樣,3個女人打起了官司。

經法院審理查明,雖然周欣和穆文東感情不和,分居多年是事實,但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仍是合法夫妻,在夫妻雙方對夫妻財產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實行夫妻財產共同所有。因此,在穆文東死後,首先要分割夫妻財產,把財產的一半分割出來,這屬於周欣的個人財產,另一半財產才屬於穆文東的遺產,由享有繼承權的人來繼承財產。依《婚姻法》和《繼承法》相關規定:父母、配偶和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穆文東的遺產。因此,周欣和婚生女享有繼承權,而王小紅、小薇和穆文東是同居關係,不是法律意義上的配偶身份,不受法律保護,她們無權繼承。但是,王小紅的兒子豆豆是其與穆文東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是相同的,因此,豆豆享有繼承權,王小紅可以作為豆豆的監護人代豆豆管理遺產。

聽到自己不能繼承穆文東的遺產,王小紅感到很不滿,但畢竟自己的兒子能夠繼承,也給了她極大的安慰。但是,小薇不幹了,穆文東可是寫過遺囑的。小薇認為,依照《繼承法》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而穆文東的遺囑是其本人親筆書寫和簽名,也注明了年、月、日。而小薇所要求繼承的遺產範圍也僅僅只是穆文東為他們同居所買的一套房子,這套房子的價值是在穆文東的個人財產範圍內,並沒有侵佔其配偶的個人財產。

法律點:吳小薇依照遺囑能夠取得繼承權嗎?

李軍釋疑:不能。立遺囑人穆文東的遺贈行為雖然是他的真實意思表示,但《婚姻法》明確規定我國實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法律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而穆文東的遺囑內容和目的違反了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損害了社會公德,破壞了公共秩序,應屬無效民事行為。

最終,一場繼承糾紛就這樣落下了帷幕。然而,作為穆文東的同居者,無論是因為兒子得到安慰的王小紅,還是沒有得到一分一毫的小薇,都不是贏家,至少她們在情感上遭遇了又一次傷害,而如果之前更謹慎些,結局也許會大不同。

遺產她還就要定了。小薇本來和穆文東認識時間就不長,她也不爭別的,只要遺囑上的那套房子就行了。

3個人爭執不下,穆文傑提出走法律途徑解決。就這樣,3個女人打起了官司。

經法院審理查明,雖然周欣和穆文東感情不和,分居多年是事實,但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仍是合法夫妻,在夫妻雙方對夫妻財產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實行夫妻財產共同所有。因此,在穆文東死後,首先要分割夫妻財產,把財產的一半分割出來,這屬於周欣的個人財產,另一半財產才屬於穆文東的遺產,由享有繼承權的人來繼承財產。依《婚姻法》和《繼承法》相關規定:父母、配偶和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穆文東的遺產。因此,周欣和婚生女享有繼承權,而王小紅、小薇和穆文東是同居關係,不是法律意義上的配偶身份,不受法律保護,她們無權繼承。但是,王小紅的兒子豆豆是其與穆文東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是相同的,因此,豆豆享有繼承權,王小紅可以作為豆豆的監護人代豆豆管理遺產。

聽到自己不能繼承穆文東的遺產,王小紅感到很不滿,但畢竟自己的兒子能夠繼承,也給了她極大的安慰。但是,小薇不幹了,穆文東可是寫過遺囑的。小薇認為,依照《繼承法》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而穆文東的遺囑是其本人親筆書寫和簽名,也注明了年、月、日。而小薇所要求繼承的遺產範圍也僅僅只是穆文東為他們同居所買的一套房子,這套房子的價值是在穆文東的個人財產範圍內,並沒有侵佔其配偶的個人財產。

法律點:吳小薇依照遺囑能夠取得繼承權嗎?

李軍釋疑:不能。立遺囑人穆文東的遺贈行為雖然是他的真實意思表示,但《婚姻法》明確規定我國實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法律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而穆文東的遺囑內容和目的違反了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損害了社會公德,破壞了公共秩序,應屬無效民事行為。

最終,一場繼承糾紛就這樣落下了帷幕。然而,作為穆文東的同居者,無論是因為兒子得到安慰的王小紅,還是沒有得到一分一毫的小薇,都不是贏家,至少她們在情感上遭遇了又一次傷害,而如果之前更謹慎些,結局也許會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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