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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香煙牽出網路售假案 浙江永嘉:四人因銷售偽劣產品罪獲刑

與親戚合夥在互聯網上售賣假冒香煙, 通過快遞送貨。 而快遞員明知對方快遞的物品是假冒香煙, 為了賺取差價仍然提供快遞和代收貨款服務, 不但給消費者帶來了損失, 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近日, 由浙江省永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詹安華等人銷售假煙案一審宣判:詹安華犯銷售偽劣產品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 並處罰金50萬元;詹忠堅、詹坪因犯銷售偽劣產品罪, 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 各並處罰金10萬元、5萬元;洪樹毫犯銷售偽劣產品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並處罰金10萬元。

為圖方便網上下單, 發現買到假煙

2017年初, 平時愛抽煙的朱某在網上看到詹安華發佈的售賣香煙的資訊, 就加了對方QQ買了某品牌香煙, 網上的售價和實體店相差無幾, 為了圖方便, 朱某下單了。

詹安華通過快遞向朱某送貨, 煙款由快遞公司代收。 朱某拆開香煙包裝抽煙時, 發現香煙與自己之前買的不一樣, 抽起來感覺很苦, 才知道自己上當了。 朱某聯繫詹安華退貨被拒後, 向永嘉縣煙草局舉報詹安華售賣假煙一事。 2017年5月, 永嘉縣煙草局經過調查後, 移送該縣公安局立案偵查。

找快遞員運送假煙, 許以額外好處費

詹安華系廣東省潮州市人, 沒有正當職業。 據詹安華供述, 自己從2015年開始在網上銷售假煙,

他從上家進貨, 再通過快遞發貨賣給下家。

正常情況下, 物流公司不允許快遞假煙, 為此, 詹安華頗花了一番心思。 一次偶然機會, 他認識了某快遞公司的快遞員洪樹毫。 洪樹毫與詹安華同年, 也是廣東人。 兩人認識後, 詹安華經常請他吃飯唱歌, 兩人漸漸熟悉起來。 之後, 詹安華讓洪樹毫幫忙簽訂月結(快遞員送貨時代收貨款)的協議, 每個星期將銷售金額匯到由詹安華提供的銀行卡上, 作為報酬, 詹安華給洪樹毫的快遞費用為每單28元, 而正常情況下, 每單只需23元。

據洪樹毫供述, 他曾問詹安華其售賣香煙是否合法, 詹安華回答稱自己有煙草證件, 但是並沒有拿出來, 只是安撫洪樹毫說沒問題。 2017年1月, 詹安華通過洪樹毫髮出去的香煙被當地的煙草局沒收,

公司讓他過去處理, 洪樹毫才確定詹安華賣的是假煙。

得知詹安華賣的是假煙後, 洪樹毫為了利益仍然幫忙寄送。 洪樹毫說, 公司給他的每單快遞價格是18元, 距離遠近會有微調, 他給詹安華的價格是每單23元, 詹安華額外再給他5元好處費。 洪樹毫之後安排詹安華更換了代收貨款的協議, 在代收貨款的月結帳單登記貨物資訊為寶石、日用品等, 以躲過檢查。

拉上親戚組團售假, 貨值高達百萬

因為業務繁忙, 詹安華叫上了小舅子詹忠堅一起幹售賣假煙的“生意”。 之後, 詹忠堅又叫上了堂兄弟詹坪幫忙, 詹安華定期給兩人發放工資, 兩人主要負責送貨、打包寄快遞等工作。

2017年5月30日,

民警在詹安華等人租用的倉庫內查獲639條各種品牌的香煙, 並在洪樹毫包內查獲3條軟殼中華香煙, 經煙草部門鑒定, 該642條香煙均為假冒偽劣捲煙。

經查, 詹安華、詹忠堅銷售的假冒煙草價值達107.5萬元;洪樹毫通過快遞為詹安華等人寄送並代收貨款的假冒煙草價值累計達73.9萬元;詹坪參與期間銷售假冒煙草累計達39.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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