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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車車窗甩出一團白色物體 竟是別人用過的這東西

前天, 余姚交警發佈消息, 余姚開出了第一張"車窗拋物"罰單。

根據監控畫面顯示, 當天上午10點12分, 在四明東路與城東路路口, 一輛奧迪轎車慢慢行駛在機動車道上,

後面一輛雪佛蘭轎車從奧迪轎車右側超了上來。

這時, 從奧迪車後座車視窗突然甩出一大團白色物體, 直接落在了雪佛蘭轎車的前擋風玻璃上。

沒多久, 雪佛蘭轎車上的一名女司機停車, 下車準備找奧迪車司機理論,

但奧迪車卻揚長而去。 這名氣憤的女司機最終選擇報警。

根據這名女司機提供的車牌號碼, 余姚交警很快找到了肇事車輛和車主。 當天下午, 雙方當事人到交警大隊處理這一事情。

經調查, 奧迪車駕駛員為邊某, 湖北仙桃人, 在慈溪工作。

當時, 邊某送70多歲的母親到余姚某地乘坐大客車, 副駕駛室坐著他的母親和女兒。 駕駛途中, 邊某的母親給孫女換好尿不濕後, 隨手將用過的尿不濕扔到了車窗外, 沒想到這一扔, 扔到了別人的車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駕駛機動車不得向道路上拋撒物品;乘車人不得向車外抛灑物品。

去年7月1日實施的《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在行駛的車輛內向外拋擲物品,

屬駕駛人行為的, 由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罰款;屬乘車人行為的, 由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50元罰款。

根據規定, 余姚交警對邊某的母親做出了50元罰款, 並向對方道歉。 同時, 經協調, 邊某向這名女司機作出了50元的洗車費作為賠償。

車窗拋物, 弄髒了別人的車還是小事, 有時候還會造成人身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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