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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可算是“教科書式扯皮”了

2017年9月, 郭女士在連雲港市第一人民醫院產科生完孩子後, 腹腔一直疼痛難忍, 接連三個月的消炎治療都未見好轉。 可是某天洗澡時, 竟意外從身體裡扯出一塊發臭的紗布。 原來, 郭女士分娩時出現了大出血的情況, 醫務人員採取緊急止血措施, 在她身體裡放了很多止血紗布。 此後, 嬰兒順產, 郭女士在醫院住院三天后, 正常出院。 但是, 郭女士產後恢復非常不理想, 腹腔部位一直疼痛難忍, 不時會有膿水從下身流出。 (5月1日澎湃新聞)

人家在醫院分娩後大出血, 治療後竟然把一些紗布“忘到”人家的體內了,

不僅讓人家遭了很大得罪, 也給人家的身體造成了一定的傷害。 一般來說, 醫院發生了這麼嚴重的事情, 只要情況屬實, 依據充分。 就要向人家賠禮道歉, 賠償一定的損失, 回頭更要嚴肅查處責任人, 甚至“舉一反三”, 進行深刻的反思。 這是對人家受害方的一種告慰, 更是對自己改善工作作風, 提高服務品質的一種促進。 但是在這裡也算是讓社會開眼了。 涉事醫院一竿子把責任甩得無影無蹤:可能是護士清點紗布時數錯了, 但當時那位護士已經調走了。 言下之意, 就算是我們護士的責任, 可是人家已經調走了, 與我們也就沒關係了。

如果說醫院的不講道理是為了開脫責任, 這家醫院的主管部門給出的解釋幾乎是在耍無賴了。

連雲港市衛計委醫政處負責人表示對醫院的處罰會很難, 因為郭女士最終沒有很嚴重的後果, 醫療過失屬於當班護士的個人行為, 無法進行行政處罰。 這叫什麼道理?好端端的一個人體內植入了大量紗布, 疼得連路都走不了, 站也站不起來。 到醫院治療多次保健效果, 最後還是自己疼痛難忍, 一點一點地從下體拽了出來, 紗布更已經發臭。 如果說這還不算嚴重的話, 怎樣才算是“很嚴重的後果”?護士是在醫院工作期間, 更是在履行職責的時候, 怠忽職守造成的後果, 這怎麼還算是護士的“個人行為”?

實際上, 醫院、當地政府部門如此的狡辯、扯皮, 人們一看就心知肚明。 不管怎麼說, 醫院還是“自家的孩子”, 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不僅不光彩,

傳揚開來不僅對醫院的聲譽不利, 對醫院的效益和負領導責任的政府部門也會造成“負面影響”。 如果醫院承認了, 承擔了責任。 主管部門也認定了, 無疑等於“坐實”了紗布問題。 萬一事情鬧大, 上級追究起責任來, 不管是醫院還是政府部門, 豈不要被連帶起來?與其那樣, 乾脆來個推諉扯皮, 死不認帳, 豈不一了百了?把責任開脫到如此地步, 將推諉扯皮演繹到如此的登峰造極, 這樣的推諉扯皮也算是達到“教科書”的水準了。 由此更可以看出, 這家醫院護士之所以能把紗布忘記到病人的體內, 如此幾乎是“小兒科”的錯誤也會發生, 也是與醫院長期的疏於監管, 遇事就開脫責任、推諉扯皮而養成的。

實際上醫院也同其他行業一樣, 出現一些失誤, 發生一些問題, 並不可怕。 只要醫院敢於面對問題, 實事求是, 勇於承擔責任, 並從問題中發現問題, 不斷地完善自己就行。 這不僅是醫院應該做到的, 也是政府部門和幹部最起碼的“職業道德”。 但是, 這裡的醫院和主管部門幹部, 不僅罔顧事實, 能推就推, 能扯就扯。 更是千方百計地狡辯。 儘管他們的狡辯讓人們貽笑大方, 但他們似乎還“感覺良好”。 如此下去, 護士把紗布忘到病人的體內, 不會是第一次, 更不會是最後一次, 更有可能還會發生更加荒唐奇葩的事情, 但不知怎樣的事情在他們眼中才能算是“嚴重的後果”, 才能引起他們的重視?處理起來才能不至於“為難”?

文/朱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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