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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60年代如皋的教師工作證是這樣的!

早年, 筆者淘得一批盧從道老人的檔案。 托如皋西鄉的友人倪老師打聽, 盧從道(1921—2011), 生於如皋搬經老馮港村(現焦港村), 在群岸小學執教48年, 其間曾在如皋師範進修。 在這批個人檔案中, 有一冊紅色布面的《如皋縣文化教育人員工作證》, 見證了他成為一名普通人民教師的歷史。

此證長10.2釐米, 寬7釐米。 封面印有銀色字樣, 上端為弧形“如皋縣文化教育人員”, 下端是字型大小大些的豎排“工作證”三字。 內頁共計四面。 第一面包括姓名“盧從道”、性別“男”、服務單位“群岸小學”、職別“教師”、籍貫“江蘇省如皋縣”、住址“搬經鄉某某村某某鎮某某街某某號”、出身年月、簽發日期“1960年5月1日”。 第二面貼有盧從道照片(鈐有鋼印“如皋縣文教局”), 皋文教人字第132X號。

查閱《如皋縣誌》, 1954年, 如皋全縣中小學職員1962人;1980年, 全縣初中教師1936人, 小學老師5040人。 1960年勞動節, 在當時老師人數遠不如80年代的情況下, 盧從道獲得此證, 不但光榮, 而且真的值得驕傲。 作為人民教師的“身份證”, 《如皋縣文化教育人員工作證》須要注意保存, 第三面就印有以下規定:1、此證須妥為保管, 不使汙損和遺失。 如有遺失, 須立即報告文教局, 並登報聲明作廢, 查明原因後再行補發;2、在本縣文教系統範圍內調動工作時,

須在轉移欄內登記, 由主管單位負責人加蓋私章;3、如調離本縣, 或調至其他部門工作, 須將此證繳回文教局, 不得自行帶走。 最後一面為“轉移登記欄”, 如有工作變動, 須由主管部門填寫“轉到日期”“單位名稱”“職務”等等。

望著《如皋縣文化教育人員工作證》裡面盧從道的照片,

他那時非常年輕, 直到退休, 將自己的一生奉獻給了如皋教育事業。 像他一樣的老師, 在如皋還有許多, 因此這本小小的工作證也成為如皋教師從業歷史的縮影, 值得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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