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明一下, 我們國家高度重視複退軍人的安置問題, 努力做到不會讓他們失業的。
現在各地在努力開展一些公益性就業崗位, 專門安置複退軍人, 比如社區警務室人員, 以及村居的警務安保人員等等。
一般國家會對當年的轉業軍人, 連級以上幹部全部安排公務員或事業編制, 不會存在下崗失業問題。
對於義務兵和轉業志願兵, 根據個人檔案積分和統一招考成績, 安排一定的事業單位或國有集體企業以及其他崗位, 對於安置崗位不滿意的, 可以領取自謀職業扶持金, 自謀出路。
國家現在開發出專項公益性崗位後,
對於殘疾的沒有勞動能力的複退軍人, 各地民政事務部門也會根據其家庭收入情況, 適當安排其享受低保保障。
如果我們以前享受過低保保障,
不過, 還是需要走自己申請、社區公示、街道、縣區政府相關部門審批這一途徑。 一般來說不太需要的, 對付退役軍人安置工作國家十分上心, 一般會對殘疾複退軍人優先安排工作的, 有工作領工資肯定比享受低保要強的多。
今年國家機構改革, 專門成立了退役軍人事務部, 將退役軍人的安置管理提升到了更高的層次, 我們光榮服役的退役軍人們, 能夠得到更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