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是從2018年1月1日起, 實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檔, 1620、1420、1300和1120元。 我整理了一下全國的一些最低工資情況表, 給大家分享一下。
其實, 根據前些天會議的精神, 我們國家今年大多數省份都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了, 有些地方已經快三年沒有調了。
正常來說, 我們的最低工資應當兩年一調, 而且是由省級政府統一發佈命令, 所以約束性是比較強的。
不過我們全國各地情況比較多, 待遇的標準也差很多, 比如上海市, 最近剛剛發佈的最新工資標準是2420元, 是遼寧省最低工資標準第四檔1120元的兩倍多。
而且很多人不知道, 上海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實際上是不包含社保、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的, 也就是說是實打實的收入。 全國大多數省份都還是包含社保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
其實, 我們的最低工資標準兩年一調, 確實跟不上時代發展, 最恰當的方式應當是一年一調。
首先, 我們每年的工資水準都在增長, 包括我們的消費者價格指數cpi, 如果我們一年工資不漲, 就相當於縮水了。 尤其是那一些包含社保個人承擔部分的地區, 青島市2017年的最低繳費基數是2946元, 2018年預計會達到3200元, 個人承擔部分會增加30多元。 增加之後, 相當於工資降低了30多元的待遇。
所以說, 我們國家要完善最低工資制度, 首先要將其改為一年一調, 然後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要從最低工資標準中移除, 這樣才是合理的。
最好的方式是跟社會平均工資掛鉤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