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愛他,
我開始討厭自己。
”
即使再彪悍的女生,
在喜歡的面前,
也會變得自卑。
喜歡一個人,
就是覺得配不上他啊。
有人說,
愛一個人就是既有了軟肋又有了鎧甲,
在我這裏不是。
我想說,
愛一個人就是自己有了很多很多很多的缺點。
我曾經交過一個男朋友。
愛一個人會覺得他哪里都好,
他長相好,
身材好,
有才華,
勤奮努力,
唱歌超好聽,
打球非常帥,
對未來有規劃。
簡直完美。
不,
就是完美。
愛一個人會覺得自己哪里都不好,
自己好胖,
自己好醜,
自己好不溫柔,
自己資質太平庸,
自己太矮,
自己太黑,
自己手太短,
自己勁兒太小,
自己牙齒不夠白,
自己學習成績好差,
自己不會做飯,
自己居然愛喝爽歪歪,
自己的呼吸都是錯的。
“配不上”和“不夠好”成了我對他的愛的主旋律。
我不敢和他一起見朋友。
因為我覺得自己又胖又普通,
會給他丟臉。
別人都想著秀恩愛,
只有我,
想把我們的關係模糊化,
儘量模糊化。
他朋友生日,
我不得不一起去,
事先如臨大敵地挑了好久的衣服,
可還是遮不住我粗粗的手臂。
化了耗時許久的妝,
但還是一張亙古不變的大餅臉。
生日趴上,
他的朋友身邊都是衣著靚麗、妝容得體的女孩子。
她們是那麼落落大方,
巧笑倩兮。
我是那麼畏畏縮縮,
小心翼翼。
因為不放心自己的樣子,
去廁所補妝,
剛好另一個漂亮女孩站在我旁邊。
真的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我的男朋友比他的朋友們都要優秀。
而我卻比他們的女朋友差這麼多。
這一刻,
覺得自己格外拿不出手。
我見過其他情侶的交往模式。
女生生氣鬧彆扭的時候,
男生就會去哄,
說一些甜言蜜語,
誇她可愛,
誇她好看。
女生聽了,
藏不住笑意地說:“我當然知道自己好看,
算你有眼光。
”我男朋友也有誇讚我的時候。
我精心打扮穿了一件新衣服,
他也會像世界上大多數男朋友那樣盡職盡責地說:“今天你很特別,
我覺得特別好看。
”然後我會低下頭,
惴惴的問回去 :“是嗎?真的嗎?真的好看嗎,
我覺得會不會顏色太亮了?而且我的腰是不是不夠細?”我永遠做不到,
把他的喜歡當成天經地義理所應當。
我時常反問自己,
我有什麼地方值得他喜歡呢?他究竟喜歡我哪里呢?甚至,
他真的喜歡我嗎?我不敢在他面前大口吃飯,
不敢哈哈大笑,
不敢表達激烈的情緒,
不敢告訴他自己不愛運動,
不敢痛哭流涕,
也不敢直面他的愛,
和說我愛你。
如果可以,
我想藏起所有的缺點,
只剩下一雙眼睛和他談戀愛。
不行,
我的眼睛高度近視,
也不能被他發現。
我甚至不自主地迎合他的喜好。
有一次,
他看到另外一個女生穿著短上衣和熱褲,
他隨口說了一句,
這樣穿還挺好看的。
下次我去買衣服,
下意識就買了這樣一套,
雖然根本不是我喜歡的,
也不適合我。
他發來的資訊我會一個字一個字的讀好多遍,
才能想出來要怎樣回應他最得體;他偶爾的一條朋友圈意味不明,
我就會輾轉反側好久,
一點點地回想是不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好,
讓他生氣了,
哪怕那根本和我沒有關係;在一起後我沉迷於所有的情侶用品,
我咬了咬牙,
終於買了下來,
卻從沒給過他,
因為怕他不喜歡。
因為愛他,
我開始討厭自己。
你有沒有那種恐懼,
一種叫做配不上他會失去他的恐懼?我有。
失去他的恐懼,
比失去他本身,
更讓我終日不安。
《致青春》電影的末尾,
老張在阮莞的墓碑前說,
沒有人知道我一直愛著你,
我懷揣著對你的愛,
就像懷揣著贓物的竊賊一樣,
從來不敢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我像做賊一樣地愛他。
他也感受到我的不自在。
所以當我提出分手時,
他也好像解脫了一樣。
他那麼輕鬆,
我卻那麼難過。
後來的某一天,
看到一句話:
那些在感情中只求付出、不求回報的,
往往都會如願以償,
得不到任何回報。
真的是淚流滿面。
我見過太多和我一樣,
因為愛得卑微,
所以愛得慘烈的姑娘。
後來看到亦舒說,
自愛,
沉穩,
然後愛人。
其實我們的問題,
不是不懂愛別人,而是不懂愛自己。如果我們配不上一個人,最大可能,就是我們的心態配不上。我們怯懦自卑,習慣仰視,只具備愛的本能,卻沒有掌握愛的能力。很想擁抱所有曾因為自卑而錯失所愛的人,我們首先要肯定自己,才能收穫想要的愛情。前段時間王菲發新歌了,好好聽。想起當年她和李亞鵬離婚時,李亞鵬說的話:我要的是一個家庭,你卻註定是一個傳奇。放手,是我唯一所能為你做的。我好唏噓,有多少人,因為把所愛之人當作傳奇,把自己看作螻蟻,哭泣著疑問著否定著,放開了手。
不是不懂愛別人,而是不懂愛自己。如果我們配不上一個人,最大可能,就是我們的心態配不上。我們怯懦自卑,習慣仰視,只具備愛的本能,卻沒有掌握愛的能力。很想擁抱所有曾因為自卑而錯失所愛的人,我們首先要肯定自己,才能收穫想要的愛情。前段時間王菲發新歌了,好好聽。想起當年她和李亞鵬離婚時,李亞鵬說的話:我要的是一個家庭,你卻註定是一個傳奇。放手,是我唯一所能為你做的。我好唏噓,有多少人,因為把所愛之人當作傳奇,把自己看作螻蟻,哭泣著疑問著否定著,放開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