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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歲小女孩踩踏6月大男嬰致其死亡 男嬰父親:她是罪犯 想看她戴上手銬

 

據報導, 因用腳踩踏嬰兒頭部, 最終致使嬰兒死亡, 美國一名10歲小女孩被控一級故意殺人罪。 日前, 男嬰父親接受採訪時表示,

這名小女孩理應被戴上手銬。

10月30日, 美國威斯康辛州奇珀瓦福爾斯一家日間托兒所內, 6個月大的男嬰賈克森·利德爾(Jaxon Liedl)遭一名10歲小女孩腳踩頭部, 受到了嚴重的傷害。 警長詹姆斯·科瓦爾奇克(James Kowalczyk)表示, 女孩抱著嬰兒, 然後把他摔了下來, 嬰兒的頭部撞到了腳凳上, 女孩驚慌失措, 並用腳跺嬰兒的頭部。

等急救中心的醫護人員趕到托兒所內時, 男嬰的父親內特·利德爾(Nate Liedl)也正好趕到了現場。 小賈克森當時的情況為, 毫無反應, 頭部血流不止。 內特說, 他先跟著救護車一起去了醫院, 他沒有料到, 事情會變得這麼嚴重。

在接受採訪時, 男嬰父親內特再次回憶了這痛苦的一天, “醫生提到, 如果孩子的心跳停止跳動, 我們會怎麼辦?這完全讓我措手不及。 ”內特給家人們發了資訊, 讓他們知道孩子挺不過來, “我在那裡崩潰了, 是的, 這是重創。 ”

兩天后, 11月1日, 賈克森在醫院死亡。

“到37歲我才擁有了自己的寶貝, 我非常幸運擁有這樣的小孩, 他一直都笑得很開心。 ”內特痛苦不已。

給予內特痛苦的10歲小女孩, 因法律原因, 未被透露姓名。 據瞭解, 這名小女孩被這家日間托兒所所收養。 11月12日星期一, 這名小女孩出現在了法庭上, 並抱著一名親屬哭泣。

內特表示, 他當時也在法庭上, 並且想讓小女孩看到他的臉。 而他沒有把年幼孩子的死因歸咎於托兒所。 這位小女孩是罪犯, 才應該為此負責, “我不是把她當做一個10歲的小女孩, 而是把她當做殺害我兒子的兇手, 在我看來, 她, 理應被戴上手銬鐐銬, 她是個罪犯。 ”

據悉, 該10歲小女孩被控一級故意殺人罪, 將於12月11日再次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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