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 因用腳踩踏嬰兒頭部, 最終致使嬰兒死亡, 美國一名10歲小女孩被控一級故意殺人罪。 日前, 男嬰父親接受採訪時表示,
10月30日, 美國威斯康辛州奇珀瓦福爾斯一家日間托兒所內, 6個月大的男嬰賈克森·利德爾(Jaxon Liedl)遭一名10歲小女孩腳踩頭部, 受到了嚴重的傷害。 警長詹姆斯·科瓦爾奇克(James Kowalczyk)表示, 女孩抱著嬰兒, 然後把他摔了下來, 嬰兒的頭部撞到了腳凳上, 女孩驚慌失措, 並用腳跺嬰兒的頭部。
等急救中心的醫護人員趕到托兒所內時, 男嬰的父親內特·利德爾(Nate Liedl)也正好趕到了現場。 小賈克森當時的情況為, 毫無反應, 頭部血流不止。 內特說, 他先跟著救護車一起去了醫院, 他沒有料到, 事情會變得這麼嚴重。
在接受採訪時, 男嬰父親內特再次回憶了這痛苦的一天, “醫生提到, 如果孩子的心跳停止跳動, 我們會怎麼辦?這完全讓我措手不及。 ”內特給家人們發了資訊, 讓他們知道孩子挺不過來, “我在那裡崩潰了, 是的, 這是重創。 ”
兩天后, 11月1日, 賈克森在醫院死亡。
“到37歲我才擁有了自己的寶貝, 我非常幸運擁有這樣的小孩, 他一直都笑得很開心。 ”內特痛苦不已。
給予內特痛苦的10歲小女孩, 因法律原因, 未被透露姓名。 據瞭解, 這名小女孩被這家日間托兒所所收養。 11月12日星期一, 這名小女孩出現在了法庭上, 並抱著一名親屬哭泣。
內特表示, 他當時也在法庭上, 並且想讓小女孩看到他的臉。 而他沒有把年幼孩子的死因歸咎於托兒所。 這位小女孩是罪犯, 才應該為此負責, “我不是把她當做一個10歲的小女孩, 而是把她當做殺害我兒子的兇手, 在我看來, 她, 理應被戴上手銬鐐銬, 她是個罪犯。 ”
據悉, 該10歲小女孩被控一級故意殺人罪, 將於12月11日再次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