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頻道報導, 據Intrafish 4月13日報導:美國要求所有進口海產品必須提供海產品捕撈方式證明, 通過此舉保護海洋環境, 降低對海洋哺乳動物的傷害。 該舉措將逐步實施並完善, 直至2022年全面完成。
4月10日開始, 部分向美國出口海產品的國家必須提交一份有關漁業捕撈的措施, 詳細描述如何避免混獲及其他機械捕撈方式對鯨魚、海龜、鼠海豚和海豹的傷害, 並要求其他國家參照已提交的相關措施作為標準。
該規定於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將利用5年的時間分階段完成。 規定是基於美國政府與保護組織於兩年前的法律設定。
NOAA將針對海外漁船對哺乳動物混獲捕撈情況及評估報告認定其為“出口國”或“出口罷免國”。 NOAA將利用這五年的時間對出口國家在捕撈過程中與哺乳動物的互動及向美國出口海產品狀況做出評判, 並彙集所有有關哺乳動物混獲捕撈的資訊, 與其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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