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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版《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找到了3個哈姆雷特

4月14日早9點, 商務部官網發佈2017年第1號檔, 從2017年7月1日起實施新《辦法》, 舊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同時廢止。

要問新《辦法》最大的亮點是什麼, 不同的參與者和觀察者有不同的理解。 不過總則中明確提出國家鼓勵發展共用型、節約型、社會化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 加快城鄉一體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建設, 加強新能源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建設, 推動汽車流通模式創新。 這大概就是最大的亮點, 簡單理解就是國家從政策層面鼓勵多種模式的創新, 而非過去單一的4S店模式。

鼓勵多種模式的創新, 自然需要聽一下創新者和專家對新《辦法》的理解和期待。

阿裡汽車市場總監陸歡

政策的鬆綁帶來的是汽車流通效率的提升

新《辦法》更多的是從消費者視角看待經銷商, 從經銷商視角看待供應商, 證明中國汽車市場已經從賣方市場變成了買方市場。 汽車將作為一般性流通商品存在, 把更多的權利交給市場來決定。 靈活、服務和創新, 是我們看到的三個關鍵字。 備案制、售後的靈活鬆綁帶來的是汽車流通效率的提升; 附加服務的選擇權利和價格的透明是終端優質服務的表現;新能源、城鄉體系、互聯網電商則是中國汽車業在目前國內環境下對增量需求的渴望。

新《辦法》將讓市場參與者多元化, 阿裡汽車背靠阿裡巴巴的互聯網生態體系。 在電商平臺和大資料, 以及金融和物流體系是最大的優勢, 作為一個車和車主的服務平臺, 我們更多的還是會從幫助供應商或者經銷商實現更加高效的銷售, 更好地從服務角度去發力。

阿裡汽車面對的是億級的消費者, 鬆綁的這些限制可以讓更多優質的供應商出現在用戶面前, 參與市場的競爭, 讓消費者得到更多更好的選擇。 不僅對阿裡汽車, 對於任何汽車電商來說, 都是利好。

行圓汽車

新《辦法》為非授權經營模式背書

新《辦法》中對非授權經營模式的放開, 等於是在為這些新嘗試背書, 讓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到汽車流通行業, 讓協力廠商參與進目前汽車廠商和經銷商的二元結構, 這對於緩解雙方現有矛盾, 激發市場活力、提升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促進市場良性競爭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甚至可以說, 非授權經營模式是汽車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 那麼新《辦法》將成為加速這一趨勢的催化劑。

但汽車流通領域的新業態, 究竟該如何構建?或者說從哪些層面出發才能更快速實際地實現對現有流通模式的補位元和提升?

新《辦法》提到了共用、節約的概念, 實際上正是基於汽車流通市場既有的新業態嘗試。 如國美、蘇寧等企業正在開展的汽車賣場銷售;龐大等經銷商正在開展的多品牌銷售、汽車超市;特斯拉等新能源企業採取直營+城市展廳的模式等。

僅以目前廣泛存在的二級經銷商來說, 此前一直處於野蠻生長狀態, 卻一直在生存甚至發展壯大, 如果互聯網平臺對它們賦能, 提供合法的車源和行銷工具, 乃至金融保險等配套服務, 在賣車這件事上更擅長、更接地氣的二級經銷商, 是否會成為一個集約、高效的第二管道?甚至在新《辦法》開放經銷商非授權行銷之後, 4S店也可以通過跨品牌、跨區域的售賣, 實現對存量資源的最大化利用, 同時也是最大化地滿足消費者需求, 這對解決目前4S店“賣不動車”和“賣車不賺錢”的困境無疑價值巨大。

海淘車集團CEO林明軍

平行進口的概念或將升級成平行代理

新《辦法》的出臺核心還是打破壟斷、恢復市場公平競爭,讓汽車經營者有更加寬鬆的政策引導,讓消費者有更加便宜的購車消費,從而讓中國歷史遺留的汽車行業畸形市場狀態變得更加正常和健康。相對其他行業,汽車行業的改革其實已經晚了很多。

非授權經銷商作為合法的銷售主體出現在新的管理辦法中,這對平行進口車是一個重大利好。與此同時,新辦法也對平行進口車經營過程中的一些不規範行為做出了限制,比如:手續滯後,發票低開,三包召回措施不到位等等。

後市場方面,新辦法首次為同質零部件、再製造零部件(翻新件)、回用零部件(拆車件)確立了合法身份,同時,對主機廠限制零部件供應商自主銷售的行為予以制止。

在管轄許可權方面,首次明確了商務部(不同級別行政單位對應的是商務廳、局)是對汽車銷售企業歸口管理的唯一行政機構,避免了經銷商管理部門的混淆、權責不清等問題。同時,條款還增加了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等條款。

新《辦法》的目的在於打造一個公平、開放、有序的市場環境。預計未來很多汽車品牌在中國只有一家總代的局面將徹底打破,主機廠的很多不合理做法將受到進一步限制,經銷商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將得到進一步保護。具體到平行進口車,我們預測,平行進口的概念很快將升級成平行代理,一些有實力的企業可以繞開外資品牌車企在中國的總部或投資公司,直接從境外獲得該品牌的授權,以授權代理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文:張忠岳 編輯:張鵬

版權聲明

平行進口的概念或將升級成平行代理

新《辦法》的出臺核心還是打破壟斷、恢復市場公平競爭,讓汽車經營者有更加寬鬆的政策引導,讓消費者有更加便宜的購車消費,從而讓中國歷史遺留的汽車行業畸形市場狀態變得更加正常和健康。相對其他行業,汽車行業的改革其實已經晚了很多。

非授權經銷商作為合法的銷售主體出現在新的管理辦法中,這對平行進口車是一個重大利好。與此同時,新辦法也對平行進口車經營過程中的一些不規範行為做出了限制,比如:手續滯後,發票低開,三包召回措施不到位等等。

後市場方面,新辦法首次為同質零部件、再製造零部件(翻新件)、回用零部件(拆車件)確立了合法身份,同時,對主機廠限制零部件供應商自主銷售的行為予以制止。

在管轄許可權方面,首次明確了商務部(不同級別行政單位對應的是商務廳、局)是對汽車銷售企業歸口管理的唯一行政機構,避免了經銷商管理部門的混淆、權責不清等問題。同時,條款還增加了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等條款。

新《辦法》的目的在於打造一個公平、開放、有序的市場環境。預計未來很多汽車品牌在中國只有一家總代的局面將徹底打破,主機廠的很多不合理做法將受到進一步限制,經銷商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將得到進一步保護。具體到平行進口車,我們預測,平行進口的概念很快將升級成平行代理,一些有實力的企業可以繞開外資品牌車企在中國的總部或投資公司,直接從境外獲得該品牌的授權,以授權代理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文:張忠岳 編輯:張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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