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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忽悠過嗎?汽車保險有哪些陷阱知道嗎?

汽車產銷節節攀高, 汽車保險也是水漲船高。 每一位車主, 都必須和汽車保險打交道。 少到只買“交強險”, 多到配備五花八門的“全險菜單”;簡單到一個電話購買保險, 複雜到幾個月賠不了一個案子……於是, 汽車保險便有了說不完的事。

大大小小的保險公司, 多多少少的保險組合, 讓不少車主難以分辨, 無所適從。 面對保險推銷人員的溫柔攻勢, 有幾大陷阱是你逃脫得了的

陷阱之一:誇大保障, “全險”誤導

當前, 有不少保險公司為了“放大”自己公司車險險種的保障能力以吸引客戶, 往往在車險中屬於不重要的方面給予全額保障, 也就是所謂的“全額保險”。

陷阱之二:違法扣留, 中飽私囊

一些保險代理人或假代理在拉到保單後, 並不直接交給保險公司, 而是伺機而動。 如果車主不出險, 保費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車主出了險, 輕險自己掏錢賠付了事, 大險則想方設法騙公司, 甚至一走了之。

陷阱之三:巧思“捆綁”, 誤導車主

一些汽車交易市場把責任險、防盜險和車損險捆綁起來作為基本險銷售, 或是誘導車主超額投保、重複投保賺取代理費。 同時, 一些車險代理人要麼不給車主解釋清楚, 要麼誤導車主投保, 使一些沒有經驗的車主買了不該買或可以不買的保險, 如自燃險、貨物險等。

溫馨提示:其實, 在車險種類中, 只有屬於交管部門強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責任險”是車主必須買的, 車損險和防盜險等險種都是可供選擇的險種。

注意必買的保險

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者責任險, 是指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 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 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 保險人會按照保險合同中的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而一般第三者責任險的額度在20-100萬之間, 這個額度是指的一次賠償費用的最高限額, 也就是一次事故保險公司最多賠你這麼多錢, 一般額度越高, 第三者責任險的費用自然也越高, 如果開車比較謹慎, 建議選擇20萬額度就可以了, 如果開車偏向狂野, 建議選擇最高的100萬額度。

2.車輛損失險

車輛損失險是指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 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 這個險種一般情況都是要求必買的, 因為在平常駕駛中, 最常見的就是剮蹭之類的小事故, 加上汽車都是一種損耗品, 平常的維修費用日積月累都是一筆不少的開支。 那這一大筆費用就可以讓保險公司幫你買單了。 這裡要注意一點, 後視鏡、玻璃、輪胎(含輪轂)這幾個配件單獨損壞不作理賠,但可以自己事後加工,把單獨的變成多部位損壞,那這樣就可以把那幾個部件納入理賠範圍了。另外加裝改裝、車內物品和泡水的發動機損失不理賠。

3.盜搶險

盜搶險的保險責任是為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車輛損失以及在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但是要注意的是,買了這個盜搶險,車子被盜了,如果報警立案三個月(有的變60天了)後沒找回的,保險公司就賠,但是這個要算上折舊費和絕對免賠額20%,也就是說,100萬車價的新車,上牌後第二天就被盜了,那麼保險公司會這麼算:沒有折舊費就是100萬,乘以80%,那就是80萬而已。

4.車損險不計免賠

不計免賠險是車險的一個附加險種,車主只要投保了這個險種,就能把本應由自己負責的5%到20%的賠償責任再轉嫁給保險公司。由於這個附加險保障全面,而費率卻相對便宜。在購買車險時,車主應給車損險與第三者責任險分別投保不計免賠險,使自身理賠權益達到最大化。

二、可買可不買的保險

玻璃單獨破碎險

即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車玻璃單獨破碎的損失的一種商業保險。玻璃單獨破碎,是指被保車輛只有擋風玻璃和車窗玻璃出現破損的情況,但這裡面不包括車燈、車鏡玻璃。

司機乘客險

也叫車上人員險,就是保障車內駕駛人和乘客安全的車險,一般人都有人身意外傷害險,這個險就可買可不買,特別是有些人,一輛車一般就自己開,那這個車險就沒必要買了。

涉水險

主要是針對水淹造成發動機損壞賠的,如果所在的地區,不會發生洪災,那就建議不需要購買,但所在地區屬於低窪地區,容易爆發洪災的,就可以選擇購買這個涉水險。

自燃險

雖然現在汽車自燃事件時有發生,保險公司也就陸續推出自燃險這個險種,其實自燃險是針對車輛發生自燃情況提供賠付的一種車險。提醒一下在保修期內車輛自燃是由廠家質保負責的,所以在這段時間買自燃險也只是屬於重複投保,沒有意義的,保險公司也不會重複賠償。而保修期過了,倒是可以考慮要不要買這個保險,特別是在一些環境惡劣地區(高溫)開久了車內線路出現老化的車型。

劃痕險

劃痕險這個保險還真是可買可不買,舉個例子,一輛十多萬的車型,買個2000額度的劃痕險費用是400/年,5000額度的是800/年,算出險兩次,每次補漆費用也就幾百塊,加起來也不多,並且出險後來年保費還要增加,那就大可不必買了。當然,如果是價值上百萬的車型,隨便劃一下補漆都得幾萬塊,那麼這個車險就值得買了。

陷阱之四:故拋誘餌,昧心騙“費”

對於一些車險險種來說,並不是保得多就會賠得多,但是有一些車險代理者在代理推銷車險業務時,往往會拋出“保得多就會賠得多”的誘餌誤導投保者,本來這個險種投保500元就夠了,而由於保險代理者的任意“誇大”,讓投保人投入1000元的保險金額。

溫馨提示:保險法規定,重複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因此,投保人多投幾份保也不會得到超價值賠款。保險公司賠多少完全根據汽車出險的實際情況而定,並不會因為保得多就賠得多。

陷阱之五:身兼數職,暗中牟利

當購車者在為車輛投保時,有時會發現,為自己辦理保險的人員身兼數職,他們既負責拉攏客戶,同時又是定損員,並且服務還非常好。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此時車輛投保者已經上了“賊船”,並已被這個保險人利用。

陷阱之六:以“假”冒真,陰謀“圖財”

當前,一些假代理使用的保單和發票乍看起來,與正規保險公司無異。因此,消費者在拿到保險單證時要認真核對,看看單證第三聯是否採用了白色無碳複寫紙印製,並加印淺褐色防偽網底,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製”字樣,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某省(市、自治區)銷售”字樣。如果沒有,應拒絕簽字。

陷阱之七:定“點”維修,“代”為理賠

一些保險公司在人員不足的情況下,為了業務的持續拓展,會授權一部分4S店、修理廠代其查勘現場,做拍照、取證、定損的工作,同時也可為其減少保險理賠程式,方便車主理賠。但是,由於自己定損自己修,不排除有維修廠在定損時為了牟取私利而擴大事故情況、虛報車輛損失,使得定損費用高於真實的車輛維修費用,這樣維修廠就可以從中賺取高額的差價。對於車主來說,不規範的“代理賠”雖然可以節省理賠時間,但也存在一定風險,如果保險公司審核嚴格,要求其提供現場證明,而對於當時未做任何善後事宜的消費者來說,賠款很可能會泡湯。

END

注意事項

車主因定損價格存在糾紛,自行將車輛維修,而使得無法重新核損,這時很難會有保險公司對此賠付的。車輛出險後,如果保險公司的定損價格與車主後期詢問的價格有出入,且雙方對此無法達成一致,車主可讓保險公司與修理廠協商處理,或按照保險公司原先的定損價格,由保險公司推薦到相應的修理廠維修。不過,為了避免在索賠當時出現分歧,在簽訂保險合同時,雙方最好能以書面的方式說明細節,可事先約定一次性的評估條款等。

後視鏡、玻璃、輪胎(含輪轂)這幾個配件單獨損壞不作理賠,但可以自己事後加工,把單獨的變成多部位損壞,那這樣就可以把那幾個部件納入理賠範圍了。另外加裝改裝、車內物品和泡水的發動機損失不理賠。

3.盜搶險

盜搶險的保險責任是為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車輛損失以及在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但是要注意的是,買了這個盜搶險,車子被盜了,如果報警立案三個月(有的變60天了)後沒找回的,保險公司就賠,但是這個要算上折舊費和絕對免賠額20%,也就是說,100萬車價的新車,上牌後第二天就被盜了,那麼保險公司會這麼算:沒有折舊費就是100萬,乘以80%,那就是80萬而已。

4.車損險不計免賠

不計免賠險是車險的一個附加險種,車主只要投保了這個險種,就能把本應由自己負責的5%到20%的賠償責任再轉嫁給保險公司。由於這個附加險保障全面,而費率卻相對便宜。在購買車險時,車主應給車損險與第三者責任險分別投保不計免賠險,使自身理賠權益達到最大化。

二、可買可不買的保險

玻璃單獨破碎險

即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車玻璃單獨破碎的損失的一種商業保險。玻璃單獨破碎,是指被保車輛只有擋風玻璃和車窗玻璃出現破損的情況,但這裡面不包括車燈、車鏡玻璃。

司機乘客險

也叫車上人員險,就是保障車內駕駛人和乘客安全的車險,一般人都有人身意外傷害險,這個險就可買可不買,特別是有些人,一輛車一般就自己開,那這個車險就沒必要買了。

涉水險

主要是針對水淹造成發動機損壞賠的,如果所在的地區,不會發生洪災,那就建議不需要購買,但所在地區屬於低窪地區,容易爆發洪災的,就可以選擇購買這個涉水險。

自燃險

雖然現在汽車自燃事件時有發生,保險公司也就陸續推出自燃險這個險種,其實自燃險是針對車輛發生自燃情況提供賠付的一種車險。提醒一下在保修期內車輛自燃是由廠家質保負責的,所以在這段時間買自燃險也只是屬於重複投保,沒有意義的,保險公司也不會重複賠償。而保修期過了,倒是可以考慮要不要買這個保險,特別是在一些環境惡劣地區(高溫)開久了車內線路出現老化的車型。

劃痕險

劃痕險這個保險還真是可買可不買,舉個例子,一輛十多萬的車型,買個2000額度的劃痕險費用是400/年,5000額度的是800/年,算出險兩次,每次補漆費用也就幾百塊,加起來也不多,並且出險後來年保費還要增加,那就大可不必買了。當然,如果是價值上百萬的車型,隨便劃一下補漆都得幾萬塊,那麼這個車險就值得買了。

陷阱之四:故拋誘餌,昧心騙“費”

對於一些車險險種來說,並不是保得多就會賠得多,但是有一些車險代理者在代理推銷車險業務時,往往會拋出“保得多就會賠得多”的誘餌誤導投保者,本來這個險種投保500元就夠了,而由於保險代理者的任意“誇大”,讓投保人投入1000元的保險金額。

溫馨提示:保險法規定,重複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因此,投保人多投幾份保也不會得到超價值賠款。保險公司賠多少完全根據汽車出險的實際情況而定,並不會因為保得多就賠得多。

陷阱之五:身兼數職,暗中牟利

當購車者在為車輛投保時,有時會發現,為自己辦理保險的人員身兼數職,他們既負責拉攏客戶,同時又是定損員,並且服務還非常好。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此時車輛投保者已經上了“賊船”,並已被這個保險人利用。

陷阱之六:以“假”冒真,陰謀“圖財”

當前,一些假代理使用的保單和發票乍看起來,與正規保險公司無異。因此,消費者在拿到保險單證時要認真核對,看看單證第三聯是否採用了白色無碳複寫紙印製,並加印淺褐色防偽網底,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製”字樣,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某省(市、自治區)銷售”字樣。如果沒有,應拒絕簽字。

陷阱之七:定“點”維修,“代”為理賠

一些保險公司在人員不足的情況下,為了業務的持續拓展,會授權一部分4S店、修理廠代其查勘現場,做拍照、取證、定損的工作,同時也可為其減少保險理賠程式,方便車主理賠。但是,由於自己定損自己修,不排除有維修廠在定損時為了牟取私利而擴大事故情況、虛報車輛損失,使得定損費用高於真實的車輛維修費用,這樣維修廠就可以從中賺取高額的差價。對於車主來說,不規範的“代理賠”雖然可以節省理賠時間,但也存在一定風險,如果保險公司審核嚴格,要求其提供現場證明,而對於當時未做任何善後事宜的消費者來說,賠款很可能會泡湯。

END

注意事項

車主因定損價格存在糾紛,自行將車輛維修,而使得無法重新核損,這時很難會有保險公司對此賠付的。車輛出險後,如果保險公司的定損價格與車主後期詢問的價格有出入,且雙方對此無法達成一致,車主可讓保險公司與修理廠協商處理,或按照保險公司原先的定損價格,由保險公司推薦到相應的修理廠維修。不過,為了避免在索賠當時出現分歧,在簽訂保險合同時,雙方最好能以書面的方式說明細節,可事先約定一次性的評估條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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