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1月18日夜晚, 上海市東北角的馬玉山路上出現了5個日本和尚, 他們鬼鬼祟祟地朝一旁三友實業毛巾廠內扔石頭, 三友實業的工人們就把這5個和尚給攔了下來, 想問個究竟。 這一攔可不要緊, 竟落入了一個天大的圈套之中。
5個和尚剛被攔下來, 便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了一群工人, 他們不由分說的朝這5個和尚拳一陣打腳踢, 將其中一個和尚打死後, 這群人便一哄而散, 不知了去向。 這便是20世紀30年代著名的上海“日僧事件”, 以“日僧事件”為導火索, 侵華日軍開始大做文章, 最終成為了侵華日軍派軍進駐上海灘的介面。
這起事件背後的操縱者, 卻是一個女人, 中文名字叫金碧輝幽冥愛新覺羅·顯玗, 日本名字叫川島芳子, 日本侵華戰爭中, 臭名昭著的女間諜。
川島芳子
在日本朝日電視臺2008年拍攝的電影《男裝的麗人》中, 有這樣一個情節, 川島芳子剛一接到任務, 就從日本軍方得到20000日元作為活動經費。 於是她收買了一群地痞流氓, 化裝成上海三友實業公司的工人, 讓他們去襲擊僑居上海的日本僧人。
川島芳子親手炮製了“日僧事件”的當天下午, 她又來到僑居上海的日本人組成的支那義勇軍團,
這些日本浪人防火燒毀廠房, 毆打三友公司員工, 引發了大規模的暴力衝突。 就這樣, 在川島芳子的蓄意挑撥下, 事件越鬧越大。 1932年1月28日, 日本海軍陸戰隊以此為藉口, 兵分三路突然向上海閘北地區的國民黨駐軍發動進攻,
川島芳子參與策劃的“日僧事件”, 成功地轉移了國際社會的視線, 為配合日本建立偽滿洲國, 佔領中國東北, 全面侵略中國開闢了道路。 對此, 日本陸軍大將板垣征四郎曾經給予她高度的評價。
川島芳子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佈無條件投降。10月11日,川島芳子在北平被捕,當年許多大漢奸,都在被捕後的第一時間受到了應有的懲處。可川島芳子從1945年被捕,一直拖到1948年才被槍斃,這長達近三年的時間裡,到底發生了什麼鮮為人知的事情,是否還有什麼隱情?罪行昭著的川島芳子。為何遲遲不能押上審判台呢?
1945年10月,川島芳子被捕後,一開始被關押在位於北平新橋炮局子胡同的原日本陸軍監獄。這可是一個大快人心的消息,所以從她被捕的那一天開始,各大報刊就紛紛為她開起了專欄,每天都有關於她的文章登報。
不過,當時人們最為關注和最為期待的,就是國民政府對這個女漢奸、女間諜的公審。八年深重災難,人們太希望對漢奸賣國賊嚴加制裁了。然而,為何遲遲沒有審判川島芳子的消息呢?
川島芳子
川島芳子的親妹妹金默玉生前接受採訪時,談到了那時川島芳子的境況。她說:在三平方米單身牢房中,川島芳子受到一般在押犯享受不到的特別優待,基於這種待遇,他似乎看到了一絲希望。
川島芳子的希望來自于馬漢三,北平肅奸委員會的主任。馬漢三的靠山是李宗仁。李宗仁急需建立自己的山頭,需要大量資金,於是馬漢三大肆侵吞日偽資產。身為間諜的川島芳子當然知道其中的奧秘,於是,一場交易悄悄進行了。
馬漢三
據金默玉回憶,姐姐被捕不久,一位鉅賈悄悄登門拜訪馬漢三,帶來了18尊金羅漢,懇請馬漢三刀下留人,釋放川島芳子。馬漢三財迷心竅、賊膽包天,真的偷偷釋放了川島芳子。
故事發生到這裡,我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川島芳子1945年被捕之後,一直沒有被審判,原來她被釋放了。金默玉的回憶文章中曾寫道:川島芳子走出牢房,急匆匆地回到家裡,悄聲對我說‘馬漢三準備將我遣送日本,你留在北平也不安全,不如跟我一起走吧’我經過思想鬥爭一口拒絕,我沒有當過漢奸,沒有害過同胞,我不走。
金默玉
儘管川島芳子被悄悄釋放,但最終並沒能逃到日本。原來,天下沒有不漏風的牆,這麼大的漢奸間諜被釋放了,消息最終還是傳到南京。1946年3月6日,戴笠親自飛到北平,查閱被捕的漢奸花名冊,果然不見川島芳子的名字,不由火冒三丈。馬漢三只好供出正準備遣送川島芳子逃亡日本的事實,並立即聽令抓捕川島芳子歸案。
戴笠
川島芳子被重新抓捕歸案後,從原日本陸軍監獄轉移到了北平第一監獄,關押在女監三號牢房。照理說,有了戴笠的干預,川島芳子一案應該進入法律程式開始公審了。可1947年2月川島芳子突然被移送到了南京,公審依舊遙遙無期。
川島芳子同父異母的哥哥愛新覺羅·憲均,曾寫過回憶文章《金碧輝其人》,他被川島芳子被押解到南京的事如此記錄:1947年,設在日本東京的遠東國際法庭,準備于當年八九月間審判日本戰犯,要求中國政府交給國際法庭一份日本侵華的材料。當時國民黨認為,金碧輝既是日本間諜又與日本戰犯多田駿、東條英機、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賢二、本莊繁等都有聯繫,必然掌握大量的日軍侵華內幕。因此1947年2月間,李宗仁致函河北高等法院,以南京國防部需要金碧輝為日本戰犯作證為由,將她押往南京,由審判戰犯的軍事法庭來審理。
李宗仁
各大報刊紛紛將目光轉移到了南京軍事法庭,等待審判的消息。然而,在南京軍事法庭,川島芳子一案任然沒有進入公審。
當時川島芳子的哥哥憲均,四處打探消息,最後從國民黨察哈爾高等法院院長王敦那裡得到消息,他在回憶錄中寫到:國防部承諾,若他能將材料的要求寫好,不但可以不判罪,還要將他安置在軍統局工作。
川島芳子
當得知這一消息,憲均稍稍松了一口氣。可是三個月之後,川島芳子又被押回到北平第一監獄,交由河北省高等法院負責審理,沒有被釋放。憲均納悶了,難道,當局國防部的承諾是一句空話嗎?他思前想後,猜測國民政府最終還是會兌現承諾。只是這個兌現可能是通過公審,判川島芳子無罪釋放。
1947年5月,川島芳子被捕一年七個月後,關於她的公審被提上了議事日程。河北省高等法院終於決定啟動對川島芳子的調查,然而,一個難題擺在了法官面前,始終找不到定她罪的證據。
川島芳子受審
從川島芳子被關押期間所寫供詞《我的經過》文稿中,可以看出川島芳子當時使出了渾身解數在狡辯,其中有這樣一段:我給中國做情報可行,給日本做中國情報是不可行的,為何呢?因為我不太明白中國的事、中國話、中國的大人物的名字,中國習慣人情一概不明了,怎麼能做呢?我自己感覺沒做過對中國不利之事。
據金默玉回憶,事實上川島芳子不僅會中國話,甚至還能說一口流利的上海話。然而此時她卻極力狡辯,裝出一副無辜受害者的模樣,但是最終,一片日記暴露了她的身份。
上面的照片中,坐在川島芳子身後,穿著西裝戴著一副金絲眼鏡的男子,是川島芳子的秘書小方八郎。他是川島芳子可以絕對信任的人,生活中,川島芳子甚至讓他用日記的形勢將自己的生活記錄下來。當肅奸小組在川島芳子家中,搜到這本日記時,如獲至寶。
川島芳子
在小方八郎所寫的《觀察川島芳子之日記》中,對川島芳子在日本期間的活動都有記載。這本日記的內容直接說明了川島芳子與大野少佐、東條首相、東條夫人等等都有往來。然而,即使在證據面前,川島芳子依然拒不承認,甚至信口雌黃,稱自己給東條英機寫信時建議快快和平,日本讓步。
東條英機
1947年,河北省高等法院,給天津大公報社、北平市黨部以及國立北平圖書館寫了一封特殊的公函,全文的意思就是說:本案被告川島芳子極其狡猾,審訊期間謊話連篇,對查清真相,我們需要廣泛徵集川島芳子曾經上報的新聞、照片和文字記載。
1947年10月8日,河北省高等法院門口,被民眾圍了一個水泄不通。因為這天下午的兩點,法院將在這個地方,公開審理川島芳子一案。可是,就在公審錢一個小時,法院門口突然貼出一張通告:金碧輝案,改天審理。
第二天北平的《新民報》刊出《庭審奸人山人海,大法庭搖搖欲墜》,文章寫道:轟動全城的國際女間諜金碧輝漢奸案,開庭前一個小時院子內外就有數千人等待觀審,一法警受傷,一部分門窗座椅被擠壞,樓頂顫動,恐怕有倒塌的危險。迫不得已法院只能改期審理。
審判傳到芳子一案的審判長吳盛涵當年打趣說:還沒見過這種陣勢,知道的當時審判人,不知道的以為是來看大戲了呢!
一周之後,川島芳子一案終於再次開庭,這次,審判的地點改在了法院的後花園,一個非常寬闊而且公開的地方,吸取上一次的教訓,法院特意限制了旁聽的人數,只發了2000張的旁聽證。可是。北平民眾管不了這麼多,許多人不由分說地擠進了法院,最後的旁聽人數高達5000人,外面還有許多人沒有能夠擠入現場。人們是裡三層外三層,把法院圍了個水泄不通。
這天下午2點42分,川島芳子終於出現在幾千雙眼睛的注視下,她由兩位法警押解到被告席。此時人們瘋狂地向前湧,情緒十分激動,爭相目睹這位曾經依靠日本人耀武揚威、橫行一時的女漢奸。
受審中的川島芳子
面對數千同胞仇恨而驚訝的目光,面對法庭上的主審法官,川島芳子充滿了不屑和藐視。
當時現場的記錄裡就有這樣的文字:她居然湊到公審她的主法官面前,向法官要一支煙,法官遞給她,她叼在嘴上,又湊過去讓法官給她點著。
川島芳子的倡狂,讓法院審判人員極為頭疼。但即使如此,審判還是得繼續。當天的審判長吳盛涵搖響法鈴,宣佈公審開始,在川島芳子被驗明正身後,吳盛涵起身,開始例行公事的訊問。當問到年齡時,川島芳子稍微停頓了一下說:32歲。在場的所有人都驚訝了,沒有人相信她只有32歲。
在人們的心目中,這位曾經被媒體寫得神乎其神的女間諜,即使不算天姿國色吧,也總該有幾分姿色,但出現在他們面前的川島芳子,確實另一番模樣。當時川島芳子已經開始吸食鴉片了,所以從精力上和身體狀況上都很壞,已經很憔悴了。
受審中的川島芳子
那時候的川島芳子已經四十多歲了,由於不停地注射毒品侵蝕了健康,加上被捕以後,沒有了化妝品的修飾,使他看上去皮膚粗糙,臉部浮腫,給人一種蒼老的感覺。他個頭不高,上身長下身短,年輕的時候喜歡穿高跟皮鞋或者是皮靴,身材顯得玲瓏而勻稱。年齡大了以後,就開始穿平底鞋,這就減了不少的姿色。被捕以後條件不好,經常不穿鞋光著腳,怎麼看都沒有令人神魂顛倒的妖豔。
受審中的川島芳子
例行公事的問完川島芳子的基本資訊後,河北高等法院的檢察官宣讀了對她的起訴書:被告金碧輝,女,年32歲,熱何人,寄居北平東四九條三十四號。緊接著是長達一千多字的罪狀闡述,一條接著一條。“九一八事變”、“一二八事變”、“偽滿洲國獨立”、建立安國軍等等關鍵字眼都與川島芳子又或者金碧輝的名字緊密聯繫在了一起。
儘管旁聽者早已知道川島芳子是一個毒辣的間諜,但是,此刻聽到她一系列罪狀也不禁瞠目結舌。大家簡直不敢相信,被告席上的這個女人,怎麼能幹出這麼多的壞事,累累罪狀足以給川島芳子定下死刑。然而,此時的法院竟然不能夠給她定罪,年齡成了川島芳子的護身符。
川島芳子
原來,早在開庭前,川島芳子的辯護律師李宜琛就告訴她,只要她能夠證明自己“一二八事變”那年還是個未成年的孩子,她就能獲得輕判。於是,川島芳子便一口咬定,自己現年32歲。
在戶籍制度還沒有建立的年代,國民黨當局沒有辦法找到關於川島芳子真實年齡的證據,這不由得讓川島芳子有恃無恐、藐視法庭,難道她真的能夠逃脫法律的制裁嗎?
日本侵華期間,她甘願為日本人賣命,炮製了種種禍國殃民的大案,對中國人民造成深深的傷害,難道就會因為她虛報年齡而一筆勾銷嗎?為了逃脫罪責,傳到芳子還使出了怎樣的絕招?而河北省高等法院最終是否真的秉公執法呢?
我們下篇再聊。
川島芳子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佈無條件投降。10月11日,川島芳子在北平被捕,當年許多大漢奸,都在被捕後的第一時間受到了應有的懲處。可川島芳子從1945年被捕,一直拖到1948年才被槍斃,這長達近三年的時間裡,到底發生了什麼鮮為人知的事情,是否還有什麼隱情?罪行昭著的川島芳子。為何遲遲不能押上審判台呢?
1945年10月,川島芳子被捕後,一開始被關押在位於北平新橋炮局子胡同的原日本陸軍監獄。這可是一個大快人心的消息,所以從她被捕的那一天開始,各大報刊就紛紛為她開起了專欄,每天都有關於她的文章登報。
不過,當時人們最為關注和最為期待的,就是國民政府對這個女漢奸、女間諜的公審。八年深重災難,人們太希望對漢奸賣國賊嚴加制裁了。然而,為何遲遲沒有審判川島芳子的消息呢?
川島芳子
川島芳子的親妹妹金默玉生前接受採訪時,談到了那時川島芳子的境況。她說:在三平方米單身牢房中,川島芳子受到一般在押犯享受不到的特別優待,基於這種待遇,他似乎看到了一絲希望。
川島芳子的希望來自于馬漢三,北平肅奸委員會的主任。馬漢三的靠山是李宗仁。李宗仁急需建立自己的山頭,需要大量資金,於是馬漢三大肆侵吞日偽資產。身為間諜的川島芳子當然知道其中的奧秘,於是,一場交易悄悄進行了。
馬漢三
據金默玉回憶,姐姐被捕不久,一位鉅賈悄悄登門拜訪馬漢三,帶來了18尊金羅漢,懇請馬漢三刀下留人,釋放川島芳子。馬漢三財迷心竅、賊膽包天,真的偷偷釋放了川島芳子。
故事發生到這裡,我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川島芳子1945年被捕之後,一直沒有被審判,原來她被釋放了。金默玉的回憶文章中曾寫道:川島芳子走出牢房,急匆匆地回到家裡,悄聲對我說‘馬漢三準備將我遣送日本,你留在北平也不安全,不如跟我一起走吧’我經過思想鬥爭一口拒絕,我沒有當過漢奸,沒有害過同胞,我不走。
金默玉
儘管川島芳子被悄悄釋放,但最終並沒能逃到日本。原來,天下沒有不漏風的牆,這麼大的漢奸間諜被釋放了,消息最終還是傳到南京。1946年3月6日,戴笠親自飛到北平,查閱被捕的漢奸花名冊,果然不見川島芳子的名字,不由火冒三丈。馬漢三只好供出正準備遣送川島芳子逃亡日本的事實,並立即聽令抓捕川島芳子歸案。
戴笠
川島芳子被重新抓捕歸案後,從原日本陸軍監獄轉移到了北平第一監獄,關押在女監三號牢房。照理說,有了戴笠的干預,川島芳子一案應該進入法律程式開始公審了。可1947年2月川島芳子突然被移送到了南京,公審依舊遙遙無期。
川島芳子同父異母的哥哥愛新覺羅·憲均,曾寫過回憶文章《金碧輝其人》,他被川島芳子被押解到南京的事如此記錄:1947年,設在日本東京的遠東國際法庭,準備于當年八九月間審判日本戰犯,要求中國政府交給國際法庭一份日本侵華的材料。當時國民黨認為,金碧輝既是日本間諜又與日本戰犯多田駿、東條英機、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賢二、本莊繁等都有聯繫,必然掌握大量的日軍侵華內幕。因此1947年2月間,李宗仁致函河北高等法院,以南京國防部需要金碧輝為日本戰犯作證為由,將她押往南京,由審判戰犯的軍事法庭來審理。
李宗仁
各大報刊紛紛將目光轉移到了南京軍事法庭,等待審判的消息。然而,在南京軍事法庭,川島芳子一案任然沒有進入公審。
當時川島芳子的哥哥憲均,四處打探消息,最後從國民黨察哈爾高等法院院長王敦那裡得到消息,他在回憶錄中寫到:國防部承諾,若他能將材料的要求寫好,不但可以不判罪,還要將他安置在軍統局工作。
川島芳子
當得知這一消息,憲均稍稍松了一口氣。可是三個月之後,川島芳子又被押回到北平第一監獄,交由河北省高等法院負責審理,沒有被釋放。憲均納悶了,難道,當局國防部的承諾是一句空話嗎?他思前想後,猜測國民政府最終還是會兌現承諾。只是這個兌現可能是通過公審,判川島芳子無罪釋放。
1947年5月,川島芳子被捕一年七個月後,關於她的公審被提上了議事日程。河北省高等法院終於決定啟動對川島芳子的調查,然而,一個難題擺在了法官面前,始終找不到定她罪的證據。
川島芳子受審
從川島芳子被關押期間所寫供詞《我的經過》文稿中,可以看出川島芳子當時使出了渾身解數在狡辯,其中有這樣一段:我給中國做情報可行,給日本做中國情報是不可行的,為何呢?因為我不太明白中國的事、中國話、中國的大人物的名字,中國習慣人情一概不明了,怎麼能做呢?我自己感覺沒做過對中國不利之事。
據金默玉回憶,事實上川島芳子不僅會中國話,甚至還能說一口流利的上海話。然而此時她卻極力狡辯,裝出一副無辜受害者的模樣,但是最終,一片日記暴露了她的身份。
上面的照片中,坐在川島芳子身後,穿著西裝戴著一副金絲眼鏡的男子,是川島芳子的秘書小方八郎。他是川島芳子可以絕對信任的人,生活中,川島芳子甚至讓他用日記的形勢將自己的生活記錄下來。當肅奸小組在川島芳子家中,搜到這本日記時,如獲至寶。
川島芳子
在小方八郎所寫的《觀察川島芳子之日記》中,對川島芳子在日本期間的活動都有記載。這本日記的內容直接說明了川島芳子與大野少佐、東條首相、東條夫人等等都有往來。然而,即使在證據面前,川島芳子依然拒不承認,甚至信口雌黃,稱自己給東條英機寫信時建議快快和平,日本讓步。
東條英機
1947年,河北省高等法院,給天津大公報社、北平市黨部以及國立北平圖書館寫了一封特殊的公函,全文的意思就是說:本案被告川島芳子極其狡猾,審訊期間謊話連篇,對查清真相,我們需要廣泛徵集川島芳子曾經上報的新聞、照片和文字記載。
1947年10月8日,河北省高等法院門口,被民眾圍了一個水泄不通。因為這天下午的兩點,法院將在這個地方,公開審理川島芳子一案。可是,就在公審錢一個小時,法院門口突然貼出一張通告:金碧輝案,改天審理。
第二天北平的《新民報》刊出《庭審奸人山人海,大法庭搖搖欲墜》,文章寫道:轟動全城的國際女間諜金碧輝漢奸案,開庭前一個小時院子內外就有數千人等待觀審,一法警受傷,一部分門窗座椅被擠壞,樓頂顫動,恐怕有倒塌的危險。迫不得已法院只能改期審理。
審判傳到芳子一案的審判長吳盛涵當年打趣說:還沒見過這種陣勢,知道的當時審判人,不知道的以為是來看大戲了呢!
一周之後,川島芳子一案終於再次開庭,這次,審判的地點改在了法院的後花園,一個非常寬闊而且公開的地方,吸取上一次的教訓,法院特意限制了旁聽的人數,只發了2000張的旁聽證。可是。北平民眾管不了這麼多,許多人不由分說地擠進了法院,最後的旁聽人數高達5000人,外面還有許多人沒有能夠擠入現場。人們是裡三層外三層,把法院圍了個水泄不通。
這天下午2點42分,川島芳子終於出現在幾千雙眼睛的注視下,她由兩位法警押解到被告席。此時人們瘋狂地向前湧,情緒十分激動,爭相目睹這位曾經依靠日本人耀武揚威、橫行一時的女漢奸。
受審中的川島芳子
面對數千同胞仇恨而驚訝的目光,面對法庭上的主審法官,川島芳子充滿了不屑和藐視。
當時現場的記錄裡就有這樣的文字:她居然湊到公審她的主法官面前,向法官要一支煙,法官遞給她,她叼在嘴上,又湊過去讓法官給她點著。
川島芳子的倡狂,讓法院審判人員極為頭疼。但即使如此,審判還是得繼續。當天的審判長吳盛涵搖響法鈴,宣佈公審開始,在川島芳子被驗明正身後,吳盛涵起身,開始例行公事的訊問。當問到年齡時,川島芳子稍微停頓了一下說:32歲。在場的所有人都驚訝了,沒有人相信她只有32歲。
在人們的心目中,這位曾經被媒體寫得神乎其神的女間諜,即使不算天姿國色吧,也總該有幾分姿色,但出現在他們面前的川島芳子,確實另一番模樣。當時川島芳子已經開始吸食鴉片了,所以從精力上和身體狀況上都很壞,已經很憔悴了。
受審中的川島芳子
那時候的川島芳子已經四十多歲了,由於不停地注射毒品侵蝕了健康,加上被捕以後,沒有了化妝品的修飾,使他看上去皮膚粗糙,臉部浮腫,給人一種蒼老的感覺。他個頭不高,上身長下身短,年輕的時候喜歡穿高跟皮鞋或者是皮靴,身材顯得玲瓏而勻稱。年齡大了以後,就開始穿平底鞋,這就減了不少的姿色。被捕以後條件不好,經常不穿鞋光著腳,怎麼看都沒有令人神魂顛倒的妖豔。
受審中的川島芳子
例行公事的問完川島芳子的基本資訊後,河北高等法院的檢察官宣讀了對她的起訴書:被告金碧輝,女,年32歲,熱何人,寄居北平東四九條三十四號。緊接著是長達一千多字的罪狀闡述,一條接著一條。“九一八事變”、“一二八事變”、“偽滿洲國獨立”、建立安國軍等等關鍵字眼都與川島芳子又或者金碧輝的名字緊密聯繫在了一起。
儘管旁聽者早已知道川島芳子是一個毒辣的間諜,但是,此刻聽到她一系列罪狀也不禁瞠目結舌。大家簡直不敢相信,被告席上的這個女人,怎麼能幹出這麼多的壞事,累累罪狀足以給川島芳子定下死刑。然而,此時的法院竟然不能夠給她定罪,年齡成了川島芳子的護身符。
川島芳子
原來,早在開庭前,川島芳子的辯護律師李宜琛就告訴她,只要她能夠證明自己“一二八事變”那年還是個未成年的孩子,她就能獲得輕判。於是,川島芳子便一口咬定,自己現年32歲。
在戶籍制度還沒有建立的年代,國民黨當局沒有辦法找到關於川島芳子真實年齡的證據,這不由得讓川島芳子有恃無恐、藐視法庭,難道她真的能夠逃脫法律的制裁嗎?
日本侵華期間,她甘願為日本人賣命,炮製了種種禍國殃民的大案,對中國人民造成深深的傷害,難道就會因為她虛報年齡而一筆勾銷嗎?為了逃脫罪責,傳到芳子還使出了怎樣的絕招?而河北省高等法院最終是否真的秉公執法呢?
我們下篇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