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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是明君嗎?晚年他壞到了如此地步

唐太宗李世民始終是皇帝中的楷模, 重用賢才, 廣施仁政, 尤為著名的是善於納諫——這種“從諫如流”的品質。

現代高官都不容易具備, 何況“家天下”的封建帝王。 秦皇漢武““唐宗宋祖”已成為千秋功業的代名詞。

李世民, 在史冊裡就是光輝燦爛的“正面形象”。 “貞觀之治”的強大、繁盛, 有口皆碑, 有目共睹。

可惜, 但凡血肉之軀, 都有難以逾越的局限性。 晚年的李世民一點一點“變壞”了, 肉眼凡胎的生物性暴露無疑。

一、堵上耳朵, 踹開諍臣, 拎著鞭子辦事兒

《新唐書》《舊唐書》都記載了文德皇后長孫氏, 曾怎樣拐彎抹角地哄騙盛怒之下的李世民。 因為魏征多嘴多舌, 處處制肘, 皇帝感到不舒服。

甚至在背地裡惱羞成怒, 一邊駡街, 一邊動了殺機。 若非乖巧的文德皇后拽出“明君賢相”的“高帽兒”來拍馬屁。

恐怕魏征早就做了刀下鬼了。 由此看來, 李世民並非心甘情願地“納諫”。 骨子裡卻滿是“順我者昌, 逆我者亡”的貨色。

常說“屁股決定意識”——有什麼地位, 就是什麼脾氣。 有多大權力, 就有多大的獸性。 皇帝主宰世間升沉。 他們才不願意找幾個自以為是、指手畫腳的“乾爹”供著呢。

李世民身邊能夠直言的大臣不下三十多名, 尤其是魏征。 先後寫了十多萬字的意見書, 涉及事務多達兩百多件。

即便如此, 仍不免熱臉貼上冷屁股, 魏征明顯地覺察到, 皇帝變了, “漸惡直言”。 貞觀十二年三月, 李世民親禦兩儀殿, 魏征毫不客氣地說。 “一二年來, 不悅人諫, 雖黽勉聽受, 而意終不平, 諒有難色。 ”

這些話, 李世民根本就聽不進去, 他變本加厲地以我為中心。 他一意孤行, 建飛山宮, 剛開始就警告群臣:“若不為此, 不便我身。 ”並且為自己狡辯道:“百姓無事則驕逸, 勞役則易使。 ”

翻譯過來, 無非是說, 老百姓都是賤骨頭, 應該給老子當牛做馬。 這簡直是強盜邏輯, 明擺著, 叫滿朝文武乖乖地閉嘴。

諫臣劉洎官拜門下省侍中。貞觀十九年,李世民懷疑劉洎背後褒貶自己。便抓了個“謀執朝衡”的罪名,逼劉洎自殺了。

二、大興土木,窮奢極欲,自己都覺得過分

最耗費民脂民膏的無非兩件事:一是大型土木工程,二是連年戰爭。如果戰爭不可避免,傾舉國之力征討,也沒什麼不合適。但是,大興土木,只為一人聲色犬馬,就屬於貪暴行為了。

李世民恰恰樂此不疲。他親自抓基建,在長安、洛陽等地,營造規模宏大的宮殿。貞觀二十一年(647年)四月,李世民嫌京城悶熱,便在臨潼驪山頂上修築了翠微宮。三個月之後,又指責宮室小氣,辱沒了大唐威儀,便重修了玉華宮。

一句話,耗費白銀數以億計。位於東都的“洛陽宮”本是隋煬帝吃喝玩樂的地方。李世民遂接管過來,“營造不已,公私勞費,殆不能堪”。連同“飛山宮”在內的龐大建築群,豪華氣派,極盡奢靡。

整座工程,都是黃金白銀乃至能工巧匠的生命堆起來的。貞觀十六年,唐太宗下詔,明令太子所用之物,其他部門不得限制。口子一開,鼎鐺玉石,暴殄天物的現象越來越嚴重,無上限消費,怎麼能不浪費呢?

這些討人嫌的爛事兒,連李世民自己都覺得過分。648年,即其臨終前一年,他親自為太子李治撰寫了《帝範》十二篇。其中明確寫道:“吾居位以來,不善多矣。錦繡珠玉不絕於前。

宮室台榭屢有興作,犬馬鷹隼無遠不致,行游四方,供頓煩勞,此皆吾之深過也,勿以為是而法之。”顯然,皇帝是“揣著明白裝糊塗”,他本人可以倒行逆施,對兒子就要說實話了。他希望李治,不要效仿自己,做個賢明的君主,必須有節制、有約束。

三、貪戀酒色,搜羅美女,連弟妹都不放過

醇酒婦人溫柔鄉——這些人生庸常的快樂,是歷史偉人極少倖免的缺憾。李世民晚年,暴露出了形形色色的動物性,尤其對少女、美色貪得無厭。

貞觀十年(636年)六月,年36歲的長孫皇后死了,李世民去了一根“賢內助”。當然,這只是偉大人物“灰色的一面”,並不防礙李世民的賢明、德政。也不會抹殺他的歷史貢獻。人,就是這樣是是非非,一人多面。

說明:

本文內容為吉祥轉載,版權歸作者所有。圖片來自於網路,版權歸作者所有。

諫臣劉洎官拜門下省侍中。貞觀十九年,李世民懷疑劉洎背後褒貶自己。便抓了個“謀執朝衡”的罪名,逼劉洎自殺了。

二、大興土木,窮奢極欲,自己都覺得過分

最耗費民脂民膏的無非兩件事:一是大型土木工程,二是連年戰爭。如果戰爭不可避免,傾舉國之力征討,也沒什麼不合適。但是,大興土木,只為一人聲色犬馬,就屬於貪暴行為了。

李世民恰恰樂此不疲。他親自抓基建,在長安、洛陽等地,營造規模宏大的宮殿。貞觀二十一年(647年)四月,李世民嫌京城悶熱,便在臨潼驪山頂上修築了翠微宮。三個月之後,又指責宮室小氣,辱沒了大唐威儀,便重修了玉華宮。

一句話,耗費白銀數以億計。位於東都的“洛陽宮”本是隋煬帝吃喝玩樂的地方。李世民遂接管過來,“營造不已,公私勞費,殆不能堪”。連同“飛山宮”在內的龐大建築群,豪華氣派,極盡奢靡。

整座工程,都是黃金白銀乃至能工巧匠的生命堆起來的。貞觀十六年,唐太宗下詔,明令太子所用之物,其他部門不得限制。口子一開,鼎鐺玉石,暴殄天物的現象越來越嚴重,無上限消費,怎麼能不浪費呢?

這些討人嫌的爛事兒,連李世民自己都覺得過分。648年,即其臨終前一年,他親自為太子李治撰寫了《帝範》十二篇。其中明確寫道:“吾居位以來,不善多矣。錦繡珠玉不絕於前。

宮室台榭屢有興作,犬馬鷹隼無遠不致,行游四方,供頓煩勞,此皆吾之深過也,勿以為是而法之。”顯然,皇帝是“揣著明白裝糊塗”,他本人可以倒行逆施,對兒子就要說實話了。他希望李治,不要效仿自己,做個賢明的君主,必須有節制、有約束。

三、貪戀酒色,搜羅美女,連弟妹都不放過

醇酒婦人溫柔鄉——這些人生庸常的快樂,是歷史偉人極少倖免的缺憾。李世民晚年,暴露出了形形色色的動物性,尤其對少女、美色貪得無厭。

貞觀十年(636年)六月,年36歲的長孫皇后死了,李世民去了一根“賢內助”。當然,這只是偉大人物“灰色的一面”,並不防礙李世民的賢明、德政。也不會抹殺他的歷史貢獻。人,就是這樣是是非非,一人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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