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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彭德懷題寫報頭的《志願軍》報見證朝鮮停戰協定簽訂

《志願軍》報

創刊於是1951年1月15日, 其報頭系彭德懷題寫。 志願軍黨委在《關於出版〈志願軍〉報刊的決定》中明確規定, 該報的基本任務是“統一全軍思想和意志, 貫徹志願軍黨委及志司政的領導意圖, 交流與總結各部隊的戰鬥經驗和工作經驗, 表揚英雄模範, 鼓舞戰鬥熱情, 揭發缺點, 改進工作, 並反映廣大戰士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志願軍副司令員鄧華在給報紙的題詞中, 也要求報紙“提高我們部隊現代戰術、業務和思想水準, 把工作做得更好, 仗打得更好, 消滅更多的敵人, 為實現朝鮮與世界和平而奮鬥到底”。 《志願軍》報的內容除了社論、國內消息外, 還經常刊登短小的通訊和各種參考資料。 從1952年5月起, 在報頭一角還增設了“光榮的志願軍”新聞照片專欄,

使版面更加美觀、活躍。 每期頁數連續計算, 在每期版面下角有總頁數為排列順序, 便於裝訂成合訂本收存。 志願軍中許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蹟的宣傳都出自該報, 如《英雄楊根思永垂不朽》、《愛民模範羅盛教》、《偉大的戰士邱少雲》、《祖國的好兒子黃繼光》等數十篇通訊。 這些英雄人物最早都是由《志願軍》報報導, 然後國內報刊轉載, 再傳遍千家萬戶, 在全國人民中樹立了學習的榜樣, 在全軍中宣揚了高度的革命的英雄主義。

朝鮮停戰協定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關於朝鮮軍事停戰的協定》簡稱《朝鮮停戰協定》, 1953年7月27日在朝鮮板門店簽訂。 同日生效。 協定包括序言和正文5條63款, 並附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和《關於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 協定規定, 協定各條款在未為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或未為雙方政治級和平解決的適當協定中的規定所明確代替前, 一直有效。

1953年7月26日, 歷時兩年之久的朝鮮停戰談判完全達成協議;

1953年7月27日, 朝鮮停戰協定簽字儀式在開城板門店舉行。 根據雙方達成的協議, 由雙方談判代表團首席代表先行簽字。 中國代表團首席代表和“聯合國軍”方面談判代表團首席代表在板門店正式簽署停戰協定。 “聯合國軍”總司令克拉克于汶山在停戰協定上正式簽字,金日成元帥于平壤在停戰協定上正式簽字;

1953年7月28日彭德懷司令員于開城在停戰規定上正式簽字。金日成元帥、彭德懷司令員向朝中部隊發佈停戰命令:“自1953年7月27日22時起即停戰協定簽字後的十二小時起,全線完全停火。

“聯合國軍”總司令克拉克于汶山在停戰協定上正式簽字,金日成元帥于平壤在停戰協定上正式簽字;

1953年7月28日彭德懷司令員于開城在停戰規定上正式簽字。金日成元帥、彭德懷司令員向朝中部隊發佈停戰命令:“自1953年7月27日22時起即停戰協定簽字後的十二小時起,全線完全停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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