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被親生父母給拋棄了, 是養母收留了我, 把我撫育大。 養母把我當親生孩子對待, 我也把養母當作我的親媽媽。 這麼多年來養母也一直沒有結婚,
後來我到省城去讀大學, 畢業後也就留在了省城工作, 很少有時間回家看母親, 母親就一個人在縣城裡面住著。 我想把母親接過來跟我一起住, 但母親不答應, 說來了也是給我增加負擔, 不如留在縣城裡, 還能找點兒事兒幹。 我堅持了幾次, 母親都不同意, 我就只好抽時間回去陪母親。
後來母親把原來的小院子賣了, 買了別人家的舊樓房, 我說我給母親買套新的, 母親不讓, 不想我亂花錢。 母親搬家的那兩天, 我請假回去幫忙收拾了兩天。 我覺得母親住在樓房裡就更不和別人交流了, 所以我又想把母親接到我那兒去, 母親還是不走, 沒辦法我也就放棄了。
去年母親被查出得了癌症, 已經是晚期了。 母親堅決不接受治療, 想在家裡度過最後的日子。 我就乾脆辭了職陪著母親, 那段時間我們又找回了原來我小時候的感覺。
今年母親還是走了, 臨走前跟我說讓我把房產給了樓下的鄰居, 我很納悶, 但又想著估計是我不在的時候母親都是他們照顧的, 我也就沒說什麼。 但心裡還是想著我是她唯一的孩子, 即使不是親生的, 再怎麼著也不能把房子留給一個外人呀。 母親還給我留了一封信, 讓我等她走了再看。
把母親的後事都料理完了我拆開看那封信,
我是哭著讀完這封信, 越發覺得我母親的偉大, 心裡再不會介意房子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