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是在工作之後認識的, 兩個人很恩愛。 我在和女朋友好的時候就跟她說過我們家裡面條件不太好, 我女朋友也不介意, 說只要我對她好就行。 後來在交往了兩年以後我們倆商量著要結婚。
我去女朋友家提親, 她也跟她爸爸媽媽說過我家的情況, 所以她父母也沒有提太多要求, 就想讓我買一套房, 然後給八萬彩禮。 房子確實貴, 但我爸媽也給我墊了不少, 付了個首付, 是個小平米的房子, 雖然不大, 但最起碼有屬於我們自己的新房。 至於那八萬彩禮, 我之前有點兒積蓄, 不夠的可以跟親朋好友借一借,
因為也沒剩多少錢了, 所以我們就舉辦了很簡單的一個婚禮, 就請了最親的親戚和朋友, 也沒有大辦酒席, 但我們也還是請了個司儀來為我們主持婚禮。 司儀講了我們倆的愛情故事後,
正在我們大家都納悶的時候, 岳母拉著比女友小兩歲的弟弟說:“你們是結婚了。
我老婆拉著她的母親叫她不要鬧, 她母親還罵我老婆是白眼狼, 還說著女兒還沒嫁呢, 這水就潑出去了, 一點兒也不照顧一下她弟弟。 我跟岳母說:“您之前就要了這麼多彩禮, 婚事也是您親口答應的, 現在您在這兒鬧是不是有點兒不太好?”這岳母根本不理我, 僵在那兒不動了, 這婚禮舉行了一半就暫停了, 真是一點兒面子也不給我們家留。 我很愛我老婆, 但攤上這樣的岳母也真是讓人吃不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