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 商務部印發《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猶如春日一聲驚雷, 打破了汽車銷售行業沉寂封閉的環境, 開啟了有一個嶄新的春天。 該辦法的實施, 破除了汽車行業“品牌授權”為代表的“4S店”壟斷銷售模式, 廠家不得限制經銷商經營其他廠家商品, 經銷商不必同時具備銷售和售後服務功能。 換言之, 就是一家店可以賣多種品牌的汽車, 而賣車的店可以沒有售後和維修功能。 這對廣大車主而言, 是一大利好消息, 但對於現有的汽車4S店敲響了喪鐘, 無法避免將會迎來一輪關閉大潮。
現有的汽車4S店, 都是加盟某個汽車品牌的代理商, 品牌單一, 加價普遍, 售後費用昂貴, 車主維權困難, 是社會發展中的一大詬病和頑疾, 也是汽車行業發展的不治之症。 商務部《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的出臺, 像是一劑良藥, 根治現有的頑疾。
根據小編的調查結果, 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車主對汽車4S店沒有一點愛,
一輛中級轎車在在4S店更換一般的機油機濾, 至少需要800元的費用支出, 而在社會品牌維修站更換全合成機油、機濾, 此項費用不足500元。 按照這個價格換算, 汽車4S店收取的費用高出社會汽修站一倍, 也就是說讓車主多花一倍的冤枉錢。 在這種情況下, 一旦打破汽車壟斷銷售模式, 充分利用市場競爭, 將給廣大車主節約購車、保養費用, 貨比三家誰便宜就會選擇誰服務。
除了汽車銷售打破壟斷外, 在汽車的售後方面也需要打破壟斷, 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為廣大車主帶來一個嶄新的春天。 目前, 汽車在售後方面還存在不合理的弊端, 比如在質保期內, 汽車4S店免費更換3次機油、機濾, 其餘再更換需要車主自己承擔費用。 按照五千公里或者半年更換一次機油機濾的頻率, 在質保期內車主需要自己承擔至少3次的保養費用,
再一個令車主頭疼的問題,就是車輛品質的鑒定許可權。目前,一旦車輛在質保期內出現品質問題,是由汽車4S店鑒定是否屬於品質問題,然後決定是否予以免費維修,即使對鑒定結果有異議也很難維護合法權益。一輛奧迪A6車主遇到了一個悲催的事情,車剛過保修期幾個月,出現了發動機爛缸,說是一個部件脫落導致的。該車主說都是在汽車4S店正常保養,出現這樣的情況應該由廠家免費維修,可是因為超出質保期,維修發動機幾萬元的維修費由車主自己承擔。針對類似的情況,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出臺相關規定,針對汽車關鍵部件的品質問題,必須由汽車廠家承擔責任,並負責免費維修。
此外,需要設立協力廠商汽車品質的專業鑒定機構,當車主遇到車輛的品質問題時,對汽車4S店和廠家的處理結果不認可,可以委託協力廠商專業鑒定機構予以鑒定。協力廠商汽車品質鑒定機構的鑒定結果具有法律效力,汽車4S店和廠家必須無條件接受,承擔車輛品質問題的所有責任。
上述問題一旦落實到位,汽車廠家和汽車4S店抱團取暖,榨取車主利益的伎倆將無用武之地。接下來,汽車4S店如果不改變現有的經營思路和收費價格,必將走向末路,迎來一輪關閉大潮。
再一個令車主頭疼的問題,就是車輛品質的鑒定許可權。目前,一旦車輛在質保期內出現品質問題,是由汽車4S店鑒定是否屬於品質問題,然後決定是否予以免費維修,即使對鑒定結果有異議也很難維護合法權益。一輛奧迪A6車主遇到了一個悲催的事情,車剛過保修期幾個月,出現了發動機爛缸,說是一個部件脫落導致的。該車主說都是在汽車4S店正常保養,出現這樣的情況應該由廠家免費維修,可是因為超出質保期,維修發動機幾萬元的維修費由車主自己承擔。針對類似的情況,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出臺相關規定,針對汽車關鍵部件的品質問題,必須由汽車廠家承擔責任,並負責免費維修。
此外,需要設立協力廠商汽車品質的專業鑒定機構,當車主遇到車輛的品質問題時,對汽車4S店和廠家的處理結果不認可,可以委託協力廠商專業鑒定機構予以鑒定。協力廠商汽車品質鑒定機構的鑒定結果具有法律效力,汽車4S店和廠家必須無條件接受,承擔車輛品質問題的所有責任。
上述問題一旦落實到位,汽車廠家和汽車4S店抱團取暖,榨取車主利益的伎倆將無用武之地。接下來,汽車4S店如果不改變現有的經營思路和收費價格,必將走向末路,迎來一輪關閉大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