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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年前海南租賃業的“潛規則”

500年前的海南租賃業和“潛規則”

——從“圈椅之弊”探索明代經濟形態一角

作者:多港峒客編輯:小琴台

明代, 我國的市場經濟長足發展,

有關理論也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 例如學界認為, 海南碩儒丘濬在15世紀後半期提出“勞動決定商品價值”的觀點, 比英國古典經濟學家威廉·配第的“勞動價值論”要早180年, 這是很了不起的一個創見。

海南當時的商品經濟狀況如何?本帖試揭開一角。

有記載顯示, 海南已出現了租賃行業, 稱為“鋪行”, 所有的傢俱、家紡、餐飲、辦公器具雜物, 都可以從這些鋪行裡租借使用。 而且, 同樣記載了官方採購的非正常價格, 生動反映了“權力尋租”的“潛規則”無孔不入, 古已有之。

故事是這樣的——《萬曆儋州志·天集》之末, 儋州州官有一份向瓊州府上報的《買辦分司雜物申文》, 揭示了接待過往官員的細節及弊端, 提出獨特的解決辦法。

申請文件說:儋州這個地方,

又偏僻又貧窮, 從來沒有仕客往來, 所以制度上也是一分錢的接待費也沒有。 “但本道巡曆, 大小盤查, 海防出汛, 將領入營, 亦歲有經臨”, 每年各級軍政人員因公過往, 都是有的, 都必須接待。

遠途只可一程一程走, 晚上必須住宿。 不過, 城裡能夠用於接待的官產設施, “惟分司一署, 長物惟官床一張”, 即一所“海南分司”官署, 跟住宿有關的大傢俱, 就只有一張床, 其餘啥都沒有。 一應“鋪陳氈帳、坐褥桌帷, 朱池(印泥)筆架, 粗細桌椅, 雜項器皿”都得向鋪行現租。

什麼是“海南分司署”?這是明代各州縣都要設置的官署, “海南道”的派出機構, 通常設在州縣官署旁邊, 身份比州縣官署要高。 雖然平時只是空屋一間, 但是上級府、道官員前來視察,

就會駐紮在這裡。

什麼是鋪行?“鋪行, 以答應什物用。 亦近立, 以供紙紮辦下程及酒席器具, 亦不無損失”(《萬曆瓊州府志·卷五·雜役》)。 就是說, 鋪行是經營一應傢俱雜物租賃業務的鋪子, 哪怕你要在家裡擺幾桌酒席, 也無需發愁, 桌椅餐具都可以全套租到;官員、商人到此要辦公、交易、簽署合同, 文房四寶、度量衡器都可租借。 由此可見, 儋州見諸記載的最早租賃業, 已經在五百多年前, 而儋州遠不如府城經濟活躍, 府城的租賃業應該更早, 更完善。

所以, 軍政人員因公過往儋州, 地方官向鋪行租借相關用具雜物, 把海南分司署佈置好了接待就是——呵呵, 如果到此為止, 就沒有這篇故事了。

這不是民間消費, 是官方消費。 於是出現怪事。

申文說:一張圈椅, 價值本不過二錢白銀, 租金一次卻要六七分白銀;坐褥桌帷、印盒硯臺筆架一副, 價值不過四五錢, 租金一次卻要三錢——這就是說, 兩次或三次的租金, 就足以購置這件原物了。

如此畸高的租金, 鋪行豈不是賺死了嗎?關鍵是:向哪家鋪行租借呢, 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指定採購點”了。

說到這, 情節忽然熟悉起來。 概念立即浮現:回扣、潛規則、利益鏈。

寫申文的這位州官自然深知。 但沒有明說, 以免得罪人太多, 擺事實就夠——

“諸如此類, 屈指難計。 大約一官經過, 總計所費, 多則八九兩, 少亦不下五六兩”, 還不包括程飯, 紙紮所費。 六兩白銀, 按照當時的物價足可購買30張新“圈椅”了。

原來大有貓膩。 路過的官員即使本身一絲都沒有多占,

開支卻已不輕, 都要攤派在百姓頭上。 所謂“裡甲”之害, 痛徹骨髓, 這樣的巧取豪奪, 百姓怎麼受得了哦。

為蘇民困, 這位州官乾脆來了個釜底抽薪——

“願將本州員下冬季分俸銀置辦各件”, 包括鋪陳(鋪蓋帷帳等)一副, 圈椅六張, 及一應雜物。 並造木籠兩隻, 專門收藏各物, 全部造冊, 與公家錢糧一起保存交接。 “遇有官臨, 領出排列如式, 官去仍前封識, 交鑰於庫”, 偶爾損壞則修補。 這樣, 等於在分司官署置辦了一套機動客房, 再也不用化冤枉租金了。 “我之所捐有限, 民之所省無窮”, 可以一勞永逸。

由於資金來源不屬州官一人, 而且涉及制度創新, 所以要向上級打報告申請, 就是這篇申文。

就這件事而言, 這位州官當然難得。 事情應該是辦成了的, 知府沒有理由不批准。至於州官離任以後能否繼續執行,執行多久,就不知道了。

儋州故城內最具傳統特色的場景之一

申文說儋州制度上從來沒有接待公費,並不準確。因為明代前期,海南是有足夠的公家接待機構的,這就是驛站,而且海南民眾也已繳交了全部接待費用。

按《正德瓊台志·卷十四》的記載,明初全島有差不多30座驛站,儋州境內從北到南就有歸姜驛、古儋驛、田頭驛、大村驛、大員驛等五座,每座驛站正好是當時趕一天路的距離,六十裡左右,這是朝廷制度。

驛站不僅有足夠住宿的房舍,各驛有驛承管理,儋州每座還設有庫子2名,專管物料供應,館夫2名,專管招待,以及馬夫40名和馬4槽,專司為官員提供交通。往來文武官員只要持有相關“火牌”,就可以免費使用驛站,驛馬將其一站一站往目的地送。 驛傳費用的來源,是每年田賦正稅(“民米”)的附加稅:“以實在民米四萬六千二百七十二石……均派”(《萬曆瓊州府志·卷五·驛傳》)。

由於腐敗逐步蔓延,社會矛盾凸顯,“黎亂”頻繁,徭役過重,正統、弘治之間開始陸續裁撤官職,同時批量裁撤驛站(《正德瓊台志·卷二十八》)。

但是此後官員過往,一飯一宿依然由地方百姓負擔,是顯而易見的。在正德志中,唐胄說以前每“石”的田賦正稅,只需繳銀三錢,當年的雜稅“科”就算完成,所以煩民較輕。後來驛站減少,“弘治末王副使檵所定”,反而“月無停催之科,歲無間役之優”,百姓增加了賦役負擔。明中期賦役的加重是普遍的,苛捐雜稅是皇朝管治的腐敗退步決定的,光批評王檵於事無補,不過唐胄也只能說到這份上。

到萬曆前期,海南驛站“嘉、隆之間裁革殆盡”,只剩下少數幾個。原來作為正稅附加費徵收的驛傳費用,卻分毫不減,轉為軍餉。驛傳任務的一應開支差役,全部加派於“裡甲”。

在《萬曆瓊州府志·卷七·兵防》中,可以見到十余項捐稅統歸於“兵餉”,累計每年達白銀兩三萬兩之多,包括“廩糧、馬價、鋪陳、馬夫銀一千八百”餘兩,“鋪兵冗役銀一千”餘兩,這近三千兩銀子,本來都是用於驛道運作的費用。

由於邊患、內亂及腐敗,晚明的軍費日益沉重。該志編纂者在“兵餉”章末,深深感慨,說是數十年前的嘉靖間,瓊州一府每年“餉止四項”,征餉銀不過四千餘兩,現在弄到兩三萬兩,實在太高了,害得民生凋敝,但當事者只能“仰屋而歎”,無可奈何。

儋州故城內最具傳統特色的場景之二

朝廷賦役要靠具體管道完成,這就給貪官污吏借題搜刮,侵吞民脂,提供了五花八門的空間。儋州“圈椅之弊”個案,遠非孤例。

裁驛以後,弊端各地所在多有,增加百姓負擔不少。《康熙文昌縣誌·卷二》關於文昌縣的賓宰、長岐二驛裁撤後的弊端及改革方法,有段策論說得很到位,比儋州那位州官又進了一步:

“葉右蒼論曰:二驛之廢,雖以省民,而處之失宜,亦為民病。何也?驛存,則夫馬廩糧給於官,而豪右不得多取;驛廢,則取給於裡甲,而奸暴得肆橫索。其弊有不可勝言者。然則二驛其可複乎?曰,有。其革之不可複也,法當斟酌損益,較數歲之中以為常。每歲該用銀若干,照糧派征貯庫。責令公正老人或兵房吏掌之。設迴圈簿二扇,送道、府鈐印。公差往來應給夫馬、廩餼者,折銀若干,令其親自注簿,方許應付。歲終,移簿道、府查核。則上有道揆,下有法守,毋徇派,毋過取,民病庶其少瘳乎?”

葉右蒼是誰?嘉靖間文昌著名學者,曾編撰《文昌縣誌》,可惜已失傳。“葉懋,號右蒼,南海人。嘉靖間(文昌)訓導”,“每有論著,不愧師表”,祀名宦(《康熙文昌縣誌·卷六》)。

葉懋這段策論,剖析精准。他肯定撤銷驛站是“省民”(減少民間負擔)措施,問題的要害,在於豪強借題侵吞民脂,無孔不入,“其弊有不可勝言者”。葉老師改革的辦法亦非泛泛,制度設計周詳,甚具可行性,有普遍意義的。這說明,體制內並不缺智庫。

官位更高、措辭更明確激烈的指斥,來自崇禎間“備兵督學使者林汝翥”。這時候的驛遞弊端為禍更烈,他以“治瓊五戒”為題,立碑勒石于副使大堂之左側。其中第四戒,專指驛遞:

“一驛遞派於裡甲,原屬厲政,乃上司以此優容差役,下司以此奉承過客。差外之差,苦中之苦,尚可忍乎?已經勒石禁革,宜戒四也。”(《民國瓊山縣誌·卷十六》)

林大人直斥驛遞派於裡甲為“厲政”,拍案大怒的義憤,躍然字裡行間,革除的決心不可謂不大。可惜弊端的源頭在朝廷,在皇帝,而利益鏈往往連接州縣有司,連接無處不在的“猾吏”,病民之事所在多有,而真能改革者鳳毛麟角。

海南本土傳統傢俱:方桌和圈椅

唐胄在《正德瓊台志》中,已經感歎賦役太重,《萬曆瓊州府志》編撰者卻反而懷念正德後的嘉靖賦役定額了!明中期以後,朝政日益腐敗,對民財搜刮越來越重,是不爭的事實。

但是還有另一方面。嘉靖至萬曆前期,朝廷有識之士一直在謀求精簡稅則,革除苛捐雜稅,杜絕貪官污吏謀私害民的空間,其核心措施,就是具備歷史意義的徵稅“一條鞭法”,其中以名臣張居正最為得力。“一條鞭法”數十年間逐步推進,取得不少成果,以致萬曆初期的朝廷歲入比正德年間增長了將近兩倍。

可惜,萬曆十年張居正死後,皇帝開始怠政,腐敗更不可收拾。苛捐雜稅捲土重來,而且是在正稅已經大增的基礎上的苛捐雜稅。儋州“圈椅之弊”就是“一條鞭法”被完全破壞的具體寫照。從此直到明末,朝廷再難出現得力的稅收改良措施了。

不過,僅僅揭示明代腐敗的話,已是老生常談了。我們或許能從中得到更多有意義的資訊。

如果官府搜刮過重,“民不堪命”,必然導致揭竿而起,普遍暴動,管治失控。然而沒有。明中期以後,海南並沒有大規模民變,反倒是賦役負擔遠為輕少的黎峒,照例不時發生變亂。

那麼,這種不斷加重的稅負,是不是也反映了經濟體量的增加呢?

弘治至萬曆間,是商品經濟快速發展的百餘年,“弘治之治”還是有含金量的。賦役雖一再加重,但由於社會整體而言的富裕,民財潛力可以忍受“搜刮”。就海南而言,以規模性灌區為基礎的精細稻作農業,就是在15世紀普及到全島各平原臺地的,社會的抗逆性因此大大增強。同時,人們普遍知道海南“珍物饒也”,珍貴特產陸續開發北運,銷路打開,帶動各業,海南民商從中無疑可以分一杯濃稠的羹。

就事論事,海南驛站基本撤銷以後,接待和運轉任務改由民間完成,運作上未見出現大問題。這也說明:當時海南的城鄉不少地方人煙稠密,民間商旅、運輸、服務等“第三產業”都比前興旺。

另一方面,驛站本是官辦的客運站和旅店,資金設備的浪費、效率的低下是與生俱來的。從明代海南各州縣輿圖可以看到,驛道系統是除了各縣官署區之外,最大的系統性官方設置,所費不貲。且不說濫權和貪腐,從經濟學原理來說,驛站以常設的體系為無常態之需求服務,浪費和低效就是必然的。

官方不使用時,驛站機構就是空轉,這幾十名大活人壯丁呆在那裡,不是被上司指派營私,就是閑著賭博生事。後來改由民間按需臨時提供服務,如果等價交易,完成同等任務所費代價應該只是官辦的若干份之一。

就此而言,自宋至明初,除了若干重要的國賓館,驛站恐怕從一開始就是商品經濟不發達的產物,在海南尤其如此。不這樣就無法保證過往人員的基本需求,朝廷管治也就無法實施。不過,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這個體制就過時了。

弘治時,大刀闊斧地將附于海南各州縣城的驛站,一律撤銷,應該是體現了“將政府服務需求社會化”的新思維,可能還是當時朝廷有識之士的一項新政,具有進步意義。成化至嘉靖間海南驛站陸續裁撤,固然有轉移支付解決財政困難、加重稅負搜刮的一面,卻也未嘗不是經濟學上的節省之道。而驛道官員往還未斷,說明社會相關行業足以替代驛站功能,租賃業的出現就是其一。

明中期以後,雜稅不斷增多,樓主認為還有一個原因是——由於農耕時代的賦役,向來以丁口和耕地為主要計征對象(海南有獨特的“榔椰”稅,也占收入不少)。對於新興工商各業的發展,官府可能還缺少制度化的同步徵收手段,只能通過非正常的轉移支付、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來加大徵集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清代繼續執行了這個稅收政策,並未減少:“(瓊州)府屬驛傳照原裁革,通解充餉”(《康熙瓊州府志》)。也就是說,明中後期加重了的稅基,清代沿襲,這個追加的定額已經制度化。

儋州州官對圍繞“圈椅”的無恥掠奪憤然撰寫申文之時,在地球的另一面,哥倫布已經完成了新大陸的偉大發現。中國近代史上的第一片巨大烏雲,已經隱隱出現在地平線上……

從不同角度分析“圈椅之弊”,應該有助於對明代海南商品經濟形態的深入瞭解。

本期作者:多港峒客,1951年生於廣州,布衣。十年海南知青,返城十年國企,再下海經商。年過半百後漸悟歷史文化之可貴,遂投身學習與挖掘。在海南與部族兩翼,讀書行路,樂此不疲。唯望能為華夏文明薪火相傳略盡綿薄,足矣。

知府沒有理由不批准。至於州官離任以後能否繼續執行,執行多久,就不知道了。

儋州故城內最具傳統特色的場景之一

申文說儋州制度上從來沒有接待公費,並不準確。因為明代前期,海南是有足夠的公家接待機構的,這就是驛站,而且海南民眾也已繳交了全部接待費用。

按《正德瓊台志·卷十四》的記載,明初全島有差不多30座驛站,儋州境內從北到南就有歸姜驛、古儋驛、田頭驛、大村驛、大員驛等五座,每座驛站正好是當時趕一天路的距離,六十裡左右,這是朝廷制度。

驛站不僅有足夠住宿的房舍,各驛有驛承管理,儋州每座還設有庫子2名,專管物料供應,館夫2名,專管招待,以及馬夫40名和馬4槽,專司為官員提供交通。往來文武官員只要持有相關“火牌”,就可以免費使用驛站,驛馬將其一站一站往目的地送。 驛傳費用的來源,是每年田賦正稅(“民米”)的附加稅:“以實在民米四萬六千二百七十二石……均派”(《萬曆瓊州府志·卷五·驛傳》)。

由於腐敗逐步蔓延,社會矛盾凸顯,“黎亂”頻繁,徭役過重,正統、弘治之間開始陸續裁撤官職,同時批量裁撤驛站(《正德瓊台志·卷二十八》)。

但是此後官員過往,一飯一宿依然由地方百姓負擔,是顯而易見的。在正德志中,唐胄說以前每“石”的田賦正稅,只需繳銀三錢,當年的雜稅“科”就算完成,所以煩民較輕。後來驛站減少,“弘治末王副使檵所定”,反而“月無停催之科,歲無間役之優”,百姓增加了賦役負擔。明中期賦役的加重是普遍的,苛捐雜稅是皇朝管治的腐敗退步決定的,光批評王檵於事無補,不過唐胄也只能說到這份上。

到萬曆前期,海南驛站“嘉、隆之間裁革殆盡”,只剩下少數幾個。原來作為正稅附加費徵收的驛傳費用,卻分毫不減,轉為軍餉。驛傳任務的一應開支差役,全部加派於“裡甲”。

在《萬曆瓊州府志·卷七·兵防》中,可以見到十余項捐稅統歸於“兵餉”,累計每年達白銀兩三萬兩之多,包括“廩糧、馬價、鋪陳、馬夫銀一千八百”餘兩,“鋪兵冗役銀一千”餘兩,這近三千兩銀子,本來都是用於驛道運作的費用。

由於邊患、內亂及腐敗,晚明的軍費日益沉重。該志編纂者在“兵餉”章末,深深感慨,說是數十年前的嘉靖間,瓊州一府每年“餉止四項”,征餉銀不過四千餘兩,現在弄到兩三萬兩,實在太高了,害得民生凋敝,但當事者只能“仰屋而歎”,無可奈何。

儋州故城內最具傳統特色的場景之二

朝廷賦役要靠具體管道完成,這就給貪官污吏借題搜刮,侵吞民脂,提供了五花八門的空間。儋州“圈椅之弊”個案,遠非孤例。

裁驛以後,弊端各地所在多有,增加百姓負擔不少。《康熙文昌縣誌·卷二》關於文昌縣的賓宰、長岐二驛裁撤後的弊端及改革方法,有段策論說得很到位,比儋州那位州官又進了一步:

“葉右蒼論曰:二驛之廢,雖以省民,而處之失宜,亦為民病。何也?驛存,則夫馬廩糧給於官,而豪右不得多取;驛廢,則取給於裡甲,而奸暴得肆橫索。其弊有不可勝言者。然則二驛其可複乎?曰,有。其革之不可複也,法當斟酌損益,較數歲之中以為常。每歲該用銀若干,照糧派征貯庫。責令公正老人或兵房吏掌之。設迴圈簿二扇,送道、府鈐印。公差往來應給夫馬、廩餼者,折銀若干,令其親自注簿,方許應付。歲終,移簿道、府查核。則上有道揆,下有法守,毋徇派,毋過取,民病庶其少瘳乎?”

葉右蒼是誰?嘉靖間文昌著名學者,曾編撰《文昌縣誌》,可惜已失傳。“葉懋,號右蒼,南海人。嘉靖間(文昌)訓導”,“每有論著,不愧師表”,祀名宦(《康熙文昌縣誌·卷六》)。

葉懋這段策論,剖析精准。他肯定撤銷驛站是“省民”(減少民間負擔)措施,問題的要害,在於豪強借題侵吞民脂,無孔不入,“其弊有不可勝言者”。葉老師改革的辦法亦非泛泛,制度設計周詳,甚具可行性,有普遍意義的。這說明,體制內並不缺智庫。

官位更高、措辭更明確激烈的指斥,來自崇禎間“備兵督學使者林汝翥”。這時候的驛遞弊端為禍更烈,他以“治瓊五戒”為題,立碑勒石于副使大堂之左側。其中第四戒,專指驛遞:

“一驛遞派於裡甲,原屬厲政,乃上司以此優容差役,下司以此奉承過客。差外之差,苦中之苦,尚可忍乎?已經勒石禁革,宜戒四也。”(《民國瓊山縣誌·卷十六》)

林大人直斥驛遞派於裡甲為“厲政”,拍案大怒的義憤,躍然字裡行間,革除的決心不可謂不大。可惜弊端的源頭在朝廷,在皇帝,而利益鏈往往連接州縣有司,連接無處不在的“猾吏”,病民之事所在多有,而真能改革者鳳毛麟角。

海南本土傳統傢俱:方桌和圈椅

唐胄在《正德瓊台志》中,已經感歎賦役太重,《萬曆瓊州府志》編撰者卻反而懷念正德後的嘉靖賦役定額了!明中期以後,朝政日益腐敗,對民財搜刮越來越重,是不爭的事實。

但是還有另一方面。嘉靖至萬曆前期,朝廷有識之士一直在謀求精簡稅則,革除苛捐雜稅,杜絕貪官污吏謀私害民的空間,其核心措施,就是具備歷史意義的徵稅“一條鞭法”,其中以名臣張居正最為得力。“一條鞭法”數十年間逐步推進,取得不少成果,以致萬曆初期的朝廷歲入比正德年間增長了將近兩倍。

可惜,萬曆十年張居正死後,皇帝開始怠政,腐敗更不可收拾。苛捐雜稅捲土重來,而且是在正稅已經大增的基礎上的苛捐雜稅。儋州“圈椅之弊”就是“一條鞭法”被完全破壞的具體寫照。從此直到明末,朝廷再難出現得力的稅收改良措施了。

不過,僅僅揭示明代腐敗的話,已是老生常談了。我們或許能從中得到更多有意義的資訊。

如果官府搜刮過重,“民不堪命”,必然導致揭竿而起,普遍暴動,管治失控。然而沒有。明中期以後,海南並沒有大規模民變,反倒是賦役負擔遠為輕少的黎峒,照例不時發生變亂。

那麼,這種不斷加重的稅負,是不是也反映了經濟體量的增加呢?

弘治至萬曆間,是商品經濟快速發展的百餘年,“弘治之治”還是有含金量的。賦役雖一再加重,但由於社會整體而言的富裕,民財潛力可以忍受“搜刮”。就海南而言,以規模性灌區為基礎的精細稻作農業,就是在15世紀普及到全島各平原臺地的,社會的抗逆性因此大大增強。同時,人們普遍知道海南“珍物饒也”,珍貴特產陸續開發北運,銷路打開,帶動各業,海南民商從中無疑可以分一杯濃稠的羹。

就事論事,海南驛站基本撤銷以後,接待和運轉任務改由民間完成,運作上未見出現大問題。這也說明:當時海南的城鄉不少地方人煙稠密,民間商旅、運輸、服務等“第三產業”都比前興旺。

另一方面,驛站本是官辦的客運站和旅店,資金設備的浪費、效率的低下是與生俱來的。從明代海南各州縣輿圖可以看到,驛道系統是除了各縣官署區之外,最大的系統性官方設置,所費不貲。且不說濫權和貪腐,從經濟學原理來說,驛站以常設的體系為無常態之需求服務,浪費和低效就是必然的。

官方不使用時,驛站機構就是空轉,這幾十名大活人壯丁呆在那裡,不是被上司指派營私,就是閑著賭博生事。後來改由民間按需臨時提供服務,如果等價交易,完成同等任務所費代價應該只是官辦的若干份之一。

就此而言,自宋至明初,除了若干重要的國賓館,驛站恐怕從一開始就是商品經濟不發達的產物,在海南尤其如此。不這樣就無法保證過往人員的基本需求,朝廷管治也就無法實施。不過,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這個體制就過時了。

弘治時,大刀闊斧地將附于海南各州縣城的驛站,一律撤銷,應該是體現了“將政府服務需求社會化”的新思維,可能還是當時朝廷有識之士的一項新政,具有進步意義。成化至嘉靖間海南驛站陸續裁撤,固然有轉移支付解決財政困難、加重稅負搜刮的一面,卻也未嘗不是經濟學上的節省之道。而驛道官員往還未斷,說明社會相關行業足以替代驛站功能,租賃業的出現就是其一。

明中期以後,雜稅不斷增多,樓主認為還有一個原因是——由於農耕時代的賦役,向來以丁口和耕地為主要計征對象(海南有獨特的“榔椰”稅,也占收入不少)。對於新興工商各業的發展,官府可能還缺少制度化的同步徵收手段,只能通過非正常的轉移支付、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來加大徵集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清代繼續執行了這個稅收政策,並未減少:“(瓊州)府屬驛傳照原裁革,通解充餉”(《康熙瓊州府志》)。也就是說,明中後期加重了的稅基,清代沿襲,這個追加的定額已經制度化。

儋州州官對圍繞“圈椅”的無恥掠奪憤然撰寫申文之時,在地球的另一面,哥倫布已經完成了新大陸的偉大發現。中國近代史上的第一片巨大烏雲,已經隱隱出現在地平線上……

從不同角度分析“圈椅之弊”,應該有助於對明代海南商品經濟形態的深入瞭解。

本期作者:多港峒客,1951年生於廣州,布衣。十年海南知青,返城十年國企,再下海經商。年過半百後漸悟歷史文化之可貴,遂投身學習與挖掘。在海南與部族兩翼,讀書行路,樂此不疲。唯望能為華夏文明薪火相傳略盡綿薄,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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