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情感>正文

老丈人你這是賣女兒嗎,難道我要負擔你一家人的生活嗎?

我女朋友是我高中同學, 我們從高中就開始交往, 偷偷的品嘗早戀。 一直到大學畢業, 我們感情一直很穩定。 如今各自工作, 準備結婚。

她家成員, 父親、後媽、大哥、還有同父異母的弟弟。 她大哥離異有個兒子, 由於好吃懶做窮, 離婚了。

她從小沒有親生母親在身邊, 感情全部給了我, 我不會辜負她。

對於她的家人, 我心裡有一萬個草泥馬飛過。 每次去她家, 我都要看她父母臉色。 我習慣了, 權當沒看見。

房子我家現成的, 我媽早就幫我買好了。 車也現成的, 我剛上班就買的。

禮金, 10萬。 我馬馬虎虎能接受。

他父親的理由, 家裡比較窮, 兒子沒出息還有個孫子。 還有個未成年的小兒子。 要我女朋友結婚後, 每個月給家裡1000的生活費。 因為孫子和小兒子要上學!

我要瘋了。 贍養父母是我應盡的責任, 但是這樣, 是不是過分了?

結婚前我們大吵, 我認為, 結婚就是一個結束字元, 婚後我們應該好好的經營我們的生活。 條件好了情況下, 在去補貼她娘家也可以。 但是要我這樣一直供養她們一家, 我能同意嗎?

女朋友罵我, 說她家裡不容易, 難道就為了那點錢, 和娘家不來往了?

我叫她回家好好考慮, 我是不能接受這樣的方式。 她半夜拖著行李箱就回家了, 說和我在一起過夠了!

過幾天, 發資訊給我, 叫我去接她!說我不像話, 吵個嘴就這樣不理不睬?還結不結婚了?

對啊, 我能不能和你結婚?我們那麼多年的感情, 可以這樣不要了嗎?我不知道我應該不應該答應她!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