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名著水滸傳有過幾次吃人肉的描述, 其中包括了一次李逵吃人肉。 而且吃的人是人品極差, 極為令人不齒的人——好像叫李鬼。 他借李逵黑旋風之名行騙搶劫, 敗壞李逵名聲。 李逵聽聞他騙說家母年老有病, 又慷慨施給他銀兩, 誰知他還要謀害李逵去賺官府的賞錢。 李逵自然怒不可遏殺了這畜生。
李逵欲行, 有飯無菜, 就突然想到吃這人的肉。 施耐庵先生的意思, 是想借李逵之口表述一種對禽獸之徒的蔑視態度。 原書的意思是, 世間有些極差的人純粹是連狗都不如, 殺了這些人吃他們肉又何妨的意思。 所謂盜亦有道, 連水滸裡做強盜的人都看不起這等畜生。 這些卑劣至極的人是不是連強盜都不如呢?
當然吃人肉的做法難免有點令常人難以接受了。 其實世事無常啊, 用佛法來看又有什麼好奇怪的呢?比如現在有些人為了發財他賣給你吃得食品攙了各種毒, 什麼蘇丹紅三聚氫胺之類, 可能你一不小心你自己或朋友親戚甚至年幼子女就被毒害了, 其實跟吃你的肉喝你的血又有什麼區別呢?而且他們吃得是千萬人的肉, 喝的是千萬人的血。
回頭來看, 古人這種“胸中有大義, 無可無不可”的態度是不是有他的合理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