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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後,警示牌要放......

很多朋友都知道, 車輛在高速公路上出現故障或事故後無法挪動時, 需要將警示牌豎立在車後方150米的地方。 如果距離不夠, 還要被罰款扣分呢!可是很多人都有這個疑問:到底多遠才是150米啊?

相信不少車主都會有這樣的疑慮。 要知道, 很少有人出門會帶上卷尺, 即便有, 也很少會是那種測距百米以上的專業卷尺。

其實, 有一種非常好用簡單的“車道線測距法”, 既安全又合規!

我們知道, 諸如高速路和快速路這樣的封閉道路都有白色帶間隔的車道線。 測距的奧秘就在此, 請您看好:

白色車道線通常長度為6米

車道線間隔為9米

也就是說, 一條車道線+一條空白間隔=15米

這種間隔線也被稱作“69線”

這樣來看, 是不是很容易就可以通過計算把警示牌放到150米外了?

等等!似乎少了些什麼。 肯定有人要問, 要是非高速公路上的事故, 我們又該 怎麼算距離呢?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0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 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 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設置警告標誌。

換句話說, 如果是一般道路上, 警示牌放置在至少50米外就行了, 當然, 放得越遠安全係數越高。 50米怎麼算呢?您記住, 向後方按照正常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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