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眼, 時間倏忽已至2017年4月, 我來到法院已近三年。 三年中, 花開有時, 聚散有時, 眼淚有時, 微笑有時。
來法院後, 我一直擔任交通事故案件的書記員, 不同于其他同事接觸案件的豐富性, 我唯一接觸的只有基於交通事故所引發的糾紛。 我也曾擔心, 單一的案由使自己的知識結構不夠完整, 但後來我慢慢改變了這個想法。 交通事故案件中, 我看到了太多不幸與無助, 看到了生離死別和佯作堅強, 在脆弱的生命面前, 我渴望能為生者做點什麼。
以前, 死亡對於我來說, 是“誰念西風獨立涼, 蕭蕭黃葉閉疏窗”的黯然神傷,
記不清楚有多少次, 當事人因高額的手術費用焦頭爛額, 為了讓保險公司在保險額度內先行墊付費用, 為了盡最大可能挽留一個生命, 我們不斷和保險公司商量, 一次次解釋法律以打消他們的憂慮, 將墊付款送到當事人手中。 而讓我們最自豪的事情, 不是撰寫了多少判決書, 而是通過公正判決督促道路管理行政部門對道路上存在的安全隱患予以排除, 以免悲劇再次發生。
有朋友戲謔地問我, 你在崗位上看盡了生離死別,
天空不再有眼淚, 是每一個法院人用實際行動踐行著的最樸素的價值觀, 是我們堅守著的溫暖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