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華暉 女, 藏族, 1965年5月出生, 大學學歷, 中共黨員, 現任甘肅省迭部林區基層法院院長。
楊華暉作為甘肅省迭部林區基層法院唯一的雙語法官, 涉及少數民族當事人案件的審理大多落在她的肩上。 在審判實踐中, 許多法律術語在藏語中並沒有完整的釋義, 她將其準確拆解成簡單平實的藏語, 傳達給藏族群眾。 在她心裡, 除了法律這根準繩, 還結合社情民意, 尊重風土民俗, 在合法、合情、合理的條件下, 努力化解矛盾, 實現案結事了, 深得藏族群眾的信賴。 多年來她充分發揮精通當地語言的優勢, 熟練運用雙語進行庭審,
近30年來, 楊華暉從來沒有受到過當事人任何投訴。 在辦理一起盜伐林木案件時, 被告人與楊華暉是同村人, 既不懂漢語, 更不懂法律。 案件審理前, 說情者絡繹不絕, 有她的長輩, 也有她的親戚和朋友, 都說:“祖輩們靠山吃山生活著, 現在砍幾根木頭能犯多大的法?還是鄉里鄉親的, 你就不能手下留情嗎?”甚至有的親友說作為家鄉的兒女, 你不為家鄉人造福就算了, 還要給他們判刑, 真是豈有此理!頂著巨大的壓力, 楊華暉耐心地對說情者一一解釋, 講法律、講政策, 苦口婆心, 細緻入微。 開庭當天,
日常工作中, 常常有被告人、當事人為逃避法律制裁、為了減輕刑罰託人情、走關係。 這種情況, 正是考驗審判人員能否廉潔自律、公正執法的關鍵時刻。 有一次, 楊華暉在審理一起盜伐林木案件時, 被告人的親屬曾托人出面說情, 並拿出2000元現金想讓她放人。 面對說情者, 楊華暉嚴詞拒絕, 並因勢利導讓其做被告人家屬的思想工作, 促使被告人認清罪責, 爭取寬大處理。
法律無情人有情。 楊華暉在運用法律武器懲治犯罪的同時, 還注意教育工作,
作為一名土生土長的藏族女法官, 她總能在司法實踐中以女性特有的細膩和柔情打動案件當事人, 通曉藏語又能使她能夠及時轉換角色, 瞭解和掌握普通群眾的所思所想, 對當事人曉之以理, 動之以情, 許多一觸即發的矛盾也會隨之化解。
韶華已逝, 使命猶在。 在近30年的法律工作中, 楊華暉時時刻刻都以一名普通黨員的身份嚴格要求自己, 無欲無求, 甘於清貧;面對掌聲和榮譽, 顯得從容平靜。 她經常說, 成績和榮譽並不屬於我個人, 而是屬於迭部林區基層法院全體幹警;成績只代表過去, 未來又是嶄新的一頁, 需要我們繼續用汗水和智慧去為天平增輝、為國徽添彩。
楊華暉同志是甘肅省迭部林區基層法院院長,
楊華暉同志先後被省高院、省婦聯等單位授予“隴原優秀女法官”“三八紅旗手”“林區法院系統先進工作者”“人民滿意的好法官”“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並記個人三等功一次。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推薦詞
本組稿件由許聰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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