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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認小夥搶娃娃 一拳將其打得心臟病發作死亡 法院免刑罰

一年多前的一個晚上, 王勇上完廁所出來, 突然背後一名男子橫抱著一名小女孩沖出, 王勇下意識反應對方在“搶娃娃”, 於是立即追趕上去一拳打在了男青年的面頰, 男青年應聲倒下……圍觀群眾聽說男青年是搶娃娃, 又將腳踢在了男青年身上。 當警方趕到現場時, 男青年已經身亡。

近日, 綿陽涪城區法院作出判決, 王勇犯過失致人死亡罪, 免予刑事處罰。 目前判決已經生效。

■一拳打下

“搶娃娃”的男青年當場死亡

王勇是綿陽市游仙區某鎮人, 今年45歲, 因為工作原因, 和老婆帶著兩歲的孩子租住在綿陽市經開區。

每個週末, 夫妻二人都會帶著小兒子回游仙的老家。

2015年10月16日晚, 星期五, 當天原本應該回老家的王勇, 因為當地來了一個馬戲團, 在開區六一堂路社區廣場演出, 他便留在了當地觀看。 當晚9時許, 王勇的妻子帶著兒子回到出租房休息, 他不忍心喊走勞累了一周的王勇, 留下他繼續觀看。

當晚10時許, 王勇上完廁所出來, 突然背後一名男子橫抱著一名小女孩沖出, 撞上了他, 眼尖的王勇, 發現小女孩的嘴巴被男青年捂住, 而且被抱著往小巷子跑, 身為父親的王勇, 下意識反應對方在“搶娃娃”, 於是立即追趕上去。

追了500米左右後, 男青年和小女孩上了一輛計程車, 王勇立即站在車前, 將計程車攔下, 詢問計程車司機是否拉了一名“搶娃娃”的。

此時, 坐在後排的男青年拉開車門繼續逃跑, 王勇再次追了上去。 又追了500米左右後, 王勇抓住了對方的衣服。

“你做啥子的?”對方質問王勇。

“你不要管我做啥子, 你是不是在搶娃娃?”王勇義正言辭的回答。

“我就是搶娃娃, 管你啥子事?”男青年回答。

這一回答, 激怒了王勇, 身為父母, 他不允許孩子被拐走, 被搶走, 於是一拳打在了男青年的面頰, 男青年應聲倒下, 而王勇也因此摔倒在地, 擦破了雙手和膝蓋。 隨後, 圍觀群眾聽說男青年是搶娃娃, 又將腳踢在了男青年身上。

後有群眾撥打了報警電話, 當警方趕到現場時, 男青年已經身亡, 圍觀群眾隨即散開, 只有王勇留在了現場, 並被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心中欣慰

小女孩奶奶下跪哭著致謝

“小夥子, 謝謝你, 要不是你, 晨晨就被搶走了, 我還不知道該如何跟兒子交代。 ”小女孩的奶奶一邊哭著一邊致謝。

就在男青年被放倒在地後, 小女孩跑來了抱住了王勇的腿。 小女孩的奶奶也跑來了, 撲通一下跪在了王勇面前。 王勇隨即將老人拉了起來。

老人介紹, 當時娃娃上廁所, 轉眼就不見了, 等她回過神來, 聽說有人搶娃娃, 於是趕到了群眾圍觀的地方, 看到躺在地上的男青年她根本就不認識, 心中認定有人在搶她孫女。

現場圍觀群眾越來越多, 聽說是有人搶娃娃, 紛紛對男青年進行譴責, 並大加讚賞王勇的行為。

隨後, 有人撥打了110, 王勇也跟隨綿陽市公安局城南分局涪濱路派出所民警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在派出所, 得知男青年已經身亡, 王勇感到不解, 自己只是在其面部打了一全拳, 其他人踢了幾腳, 一名年輕小夥子不至於死亡。

在心中疑惑時, 王勇也感到了欣慰, 不僅小女孩的奶奶下跪致謝, 小女孩的家人來了派出所, 也不停對他表示感謝, 並買來了創可貼, 貼在了受傷的雙手和膝蓋上。

■警方調查

孩子媽媽找男友欲搶回娃娃

但隨著警方調查的深入, 王勇心中慌了, 她的老婆也慌了, 連夜將兩歲多的兒子送回了老家, 再趕到派出所陪著王勇。

原來, 經警方調查, 受害青年名叫高軍, 河北人。 2009年, 綿陽人王剛與河北人譚麗在河北結婚。 2015年9月3日, 王剛與譚麗因協商離婚未果產生糾紛, 私自將還沒滿5周歲的女兒小晨從河北帶回綿陽,

交給自己的母親撫養。

同年9月13日, 譚麗到綿陽找王剛協商, 準備將小晨帶回河北未果後, 譚麗回到河北, 與男友高軍商議後, 決定回綿陽尋找機會, 將小晨帶回河北撫養。

2015年10月12日, 譚麗和高軍乘火車到達綿陽。 16日晚, 小晨和奶奶在社區廣場看馬戲表演, 高軍利用小晨獨自上廁所之機, 將小晨抱走奔跑離開現場, 準備乘坐計程車將小晨帶走, 恰好遇到上廁所出來的王勇, 不知內情的王勇以為抱小晨的高軍是人販子, 於是見義勇為追趕。 追行至綿陽市經開區六一堂路四川農村信用社對面路段時將高軍攔下, 並用拳毆面部致使高軍倒地, 後王勇又用腳踢高軍, 圍觀群眾聽聞高軍系拐賣兒童人員後也用腳踢, 後高軍當場死亡。

經鑒定:高軍的死亡原因符合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伴蛛網膜下腔出血所致死亡,其所受外傷是死亡的輔助因素,參與度為30%-40%。

■法院判決

2015年10月17日,王勇被綿陽市公安局城南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11月10日由綿陽市公安局城南分局決定取保候審。2016年9月17日,公訴機關指控王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高軍家屬還附帶民事訴訟,當天,涪城區法院公開開庭合併審理了此案。

庭審中,王勇表示,自己是出於見義勇為才去抓高軍,主觀上沒有傷害高軍的故意,也不知道高軍的特殊體質,在正常情況下,一般性的毆打行為,不至於導致高軍死亡,案發時,除了他自己以外,還有其他不確定人數的群眾也參與了毆打,高軍當天的負重奔跑、心臟病突發才是直接死亡原因,自己的行為與高軍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因此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涪城區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後認為,王勇和高軍案發前不認識,雙方也無其他任何恩怨。王勇主觀目的是見義勇為、制服犯罪分子而不是積極追求傷害他人,客觀上,高軍的死亡存在自身的特殊體質、作案期間的奔跑行為和被人發現並追打的心理壓力、王勇的毆打行為、旁觀群眾的毆打行為等多種複合原因,王勇的毆打行為不是高軍死亡的必然原因,王勇的行為屬於假想防衛,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但王勇在已將高軍打倒在地且高軍沒有還手的情況下,繼續毆打高軍且對圍觀群眾說高軍是拐賣兒童人員,從而引發其他群眾對高軍的毆打,對高軍的死亡存在過失,構成了過失致人死亡罪。

近日,涪城區法院作出判決,王勇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處罰。目前判決已經生效。

■一拳改變兩家人

王勇家:

負債賠償,擔心別人說他們是罪犯

15日,成都商報記者在綿陽見到了王勇夫妻,在內心煎熬了一年多後,心中的石頭終於落地了,因為王勇被免予刑事處罰,這樣一來,家中的頂樑柱沒有垮,但他們擔心別人說王勇是罪犯,因此,王勇的同事等,至今也不知道王勇消失的幾個月做什麼去了。

“不敢跟周圍同事說,人心不一樣,不知道說出去後會變成什麼樣子,知道的人就是借錢給我們的至親,雖然我們堅信自己沒有做錯,但8萬元的賠償,對於我們這個家庭來說,需要工作幾年才能存上。”王勇的妻子張娟說,在等待判決的一年多時間,他們的內心一直處在煎熬中,王勇幾乎沒有工作。

“這件事對我來說,就是一個教訓。”16日,王勇表示,作為父母,他痛恨那些拐賣孩子的人,因此,當時被高軍的一句話激怒了,“現在想來,我完全沒有必要打那一拳,因為我已經將他攔下,也有圍觀的群眾圍了上來,完全可以讓其他人幫忙報警,就不會發生後面的情況,更不會導致高軍死亡,給我們兩個家庭都帶來痛苦。”

高軍家:

含淚原諒,老夫婦獨自帶孫子

事發時,高軍年僅23歲,和譚麗是同鄉。高軍也是家中獨子,還有一名4歲多的兒子。事發後,高軍的父母獨自帶著孫子。

在公安機關的組織下,高軍的父母見到了張娟等人,得知自己兒子的行為,以及王勇的情況後,他們默默的流下了眼淚。庭審期間,王勇和高軍的親屬達成了和解協定,取得了諒解。

高軍的父親介紹,他們都是河北地地道道的農民,雖然只有一個兒子,但他們認為兒子不應該去摻和別人家的事,更不該去以那種方式將別人的孩子抱走,那樣只能讓人家誤會。

“大道理我不懂,見義勇為我還是知道,王勇出手阻攔,是其他人也會那樣做,而且作為父母,都知道很痛恨人販子。在綿陽時,我也見到了他老婆,很通情達理的一個人,我們離開時,她還專門給我300元錢,喊我自己買點東西在路上吃,還一直告訴我要保重好身體。”高大爺哽咽著說,“發生了這樣的事,是我們兩家都不願意看到的,但現在已經發生了,我和老伴商量了很久,只希望讓活著的人好好活著,讓這件事早點過去。”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周蘭蘭 成都商報用戶端記者 湯小均

編輯 敬玲燕

後高軍當場死亡。

經鑒定:高軍的死亡原因符合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伴蛛網膜下腔出血所致死亡,其所受外傷是死亡的輔助因素,參與度為30%-40%。

■法院判決

2015年10月17日,王勇被綿陽市公安局城南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11月10日由綿陽市公安局城南分局決定取保候審。2016年9月17日,公訴機關指控王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高軍家屬還附帶民事訴訟,當天,涪城區法院公開開庭合併審理了此案。

庭審中,王勇表示,自己是出於見義勇為才去抓高軍,主觀上沒有傷害高軍的故意,也不知道高軍的特殊體質,在正常情況下,一般性的毆打行為,不至於導致高軍死亡,案發時,除了他自己以外,還有其他不確定人數的群眾也參與了毆打,高軍當天的負重奔跑、心臟病突發才是直接死亡原因,自己的行為與高軍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因此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涪城區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後認為,王勇和高軍案發前不認識,雙方也無其他任何恩怨。王勇主觀目的是見義勇為、制服犯罪分子而不是積極追求傷害他人,客觀上,高軍的死亡存在自身的特殊體質、作案期間的奔跑行為和被人發現並追打的心理壓力、王勇的毆打行為、旁觀群眾的毆打行為等多種複合原因,王勇的毆打行為不是高軍死亡的必然原因,王勇的行為屬於假想防衛,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但王勇在已將高軍打倒在地且高軍沒有還手的情況下,繼續毆打高軍且對圍觀群眾說高軍是拐賣兒童人員,從而引發其他群眾對高軍的毆打,對高軍的死亡存在過失,構成了過失致人死亡罪。

近日,涪城區法院作出判決,王勇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處罰。目前判決已經生效。

■一拳改變兩家人

王勇家:

負債賠償,擔心別人說他們是罪犯

15日,成都商報記者在綿陽見到了王勇夫妻,在內心煎熬了一年多後,心中的石頭終於落地了,因為王勇被免予刑事處罰,這樣一來,家中的頂樑柱沒有垮,但他們擔心別人說王勇是罪犯,因此,王勇的同事等,至今也不知道王勇消失的幾個月做什麼去了。

“不敢跟周圍同事說,人心不一樣,不知道說出去後會變成什麼樣子,知道的人就是借錢給我們的至親,雖然我們堅信自己沒有做錯,但8萬元的賠償,對於我們這個家庭來說,需要工作幾年才能存上。”王勇的妻子張娟說,在等待判決的一年多時間,他們的內心一直處在煎熬中,王勇幾乎沒有工作。

“這件事對我來說,就是一個教訓。”16日,王勇表示,作為父母,他痛恨那些拐賣孩子的人,因此,當時被高軍的一句話激怒了,“現在想來,我完全沒有必要打那一拳,因為我已經將他攔下,也有圍觀的群眾圍了上來,完全可以讓其他人幫忙報警,就不會發生後面的情況,更不會導致高軍死亡,給我們兩個家庭都帶來痛苦。”

高軍家:

含淚原諒,老夫婦獨自帶孫子

事發時,高軍年僅23歲,和譚麗是同鄉。高軍也是家中獨子,還有一名4歲多的兒子。事發後,高軍的父母獨自帶著孫子。

在公安機關的組織下,高軍的父母見到了張娟等人,得知自己兒子的行為,以及王勇的情況後,他們默默的流下了眼淚。庭審期間,王勇和高軍的親屬達成了和解協定,取得了諒解。

高軍的父親介紹,他們都是河北地地道道的農民,雖然只有一個兒子,但他們認為兒子不應該去摻和別人家的事,更不該去以那種方式將別人的孩子抱走,那樣只能讓人家誤會。

“大道理我不懂,見義勇為我還是知道,王勇出手阻攔,是其他人也會那樣做,而且作為父母,都知道很痛恨人販子。在綿陽時,我也見到了他老婆,很通情達理的一個人,我們離開時,她還專門給我300元錢,喊我自己買點東西在路上吃,還一直告訴我要保重好身體。”高大爺哽咽著說,“發生了這樣的事,是我們兩家都不願意看到的,但現在已經發生了,我和老伴商量了很久,只希望讓活著的人好好活著,讓這件事早點過去。”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周蘭蘭 成都商報用戶端記者 湯小均

編輯 敬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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