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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高考外語/漢語聽力不計入總成績 “三校生”不得兼報普通高考及升學考試

新疆網訊2017年外語/漢語考試中聽力考試為必考內容, 外語/漢語聽力考試總分為30分, 自治區統一組織評卷, 其成績不計入考生高考外語/漢語科目成績總分。

4月16日, 記者從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獲悉, 自治區外語考試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的含有聽力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 聽力部分30分), 漢語考試採用MHK試題結構模式含有聽力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 聽力部分30分)。

將按考生聽力考試實際得分計入聽力單項成績, 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 是否做參考由高校決定。 非聽力部分試卷的120分調整為150分, 調整換算辦法:按考生非聽力部分的卷面成績乘以1.25,

換算為外語/漢語科目成績。

與此同時, 自治區招辦負責人表示, 2017年“三校生”(普通、成人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可以選擇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考, 或選擇報名參加由自治區統一命題的“三校生”升學考試, 但兩者不能兼報。

據悉, 選擇參加全國普通高考的“三校生”可以填報在《新疆招生與考試》中公佈的除“三校高職”計畫以外的所有院校專業志願;

選擇參加由自治區統一命題的“三校生”升學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在《新疆招生與考試》中公佈的“三校高職”計畫所列院校專業志願。 自治區統一命題的“三校生”升學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漢語, 由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命題專家單獨命題、網上評卷、單獨劃線錄取,

考生入學前不進行體檢, 由招生院校在考生入學後統一組織體檢, 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注解:

“三校生”即來自技校(技工學校)、中專(中等專業學校)或職高{職業高級中學/高級職業中學(簡稱職業高中)的學生的統稱。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規定:凡報考“三校生”高職類的考生必須是省教育廳批准的具有報考資格學校的應屆畢業生。 應屆“三校”畢業生可選擇參加本市5月份舉行的高職高專統一招生考試(俗稱“三校生”高考)或6月份舉行的普通高考, 兩者只能擇一, 不能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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