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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潘巧雲的量刑過度,楊雄和石秀真的不必如此

“二八佳人體似酥, 腰間仗劍斬愚夫, 雖然不見人頭落, 暗地教君骨髓枯”, 這就是水滸傳原著中病關索楊雄的老婆潘巧雲。 對於近幾日娛樂圈的熱點, 筆者僅想從名著的角度去翻譯一下。

潘巧雲犧牲時, 芳齡其實剛十六歲。

潘巧雲是薊州人, 屠夫潘公之女。 相傳她是農曆七月初七牛郎織女相會之日出生, 確切的說潘巧雲就是天生的愛情產物, 因愛而生、為愛而死。

正如她在得知拼命三郎石秀殺了她的情夫裴如海時, 對石秀言道“你既然殺了裴師兄, 我也不想活了”, 可見潘巧雲與裴如海是真心相愛, 絕非一般之偷情出軌一夜情。

即使是面對她丈夫楊雄的屠刀之時, 是生存還是死亡?這是個問題, 但是她依然毫不猶豫的選擇了死亡, 飛蛾投火般追隨她的情夫裴如海而去。

請不要忘記的是原著中潘巧雲那年是十六歲, 試想一下現在十六歲的人是什麼情況?應該還在上學, 承歡于父母膝下, 享受於寵愛之中。 然而一千多年前十六歲的潘巧雲, 不但以為人婦, 並且即將行至生命的盡頭, 這大概是施老夫子對封建社會的一種控訴吧!

潘巧雲先嫁給了薊州的王押司, 這位老兄據說是福薄命短, 當然也許是體力不支, 反正沒撐多久, 王押司就一命嗚呼了, 潘大美人轉而嫁了同為押司的楊雄。

楊雄是薊州府的押司兼行刑劊子手, 上梁山後排名三十二位, 稱號“天牢星”(這是後話), 江湖人稱病關索。 楊押司於某日在街中與一夥潑皮發生爭執時受困,

恰遇石秀出手給搞定了, 二人遂結拜為乾哥們兒。

“拼命三郎”石秀, 其實是梁山最大的潛力股!

石秀祖籍是金陵建康那地界人, 自幼父母雙亡, 流落至薊州靠賣柴為生, 因其武功高強, 好打個群架, 故江湖人稱“拼命三郎”。

依據梁山好漢們的戰績評估, 石秀的武功應不在孫立之下,

而孫立能以呼延灼大戰三十回合不敗, 可見石秀的武功在梁山好漢之中該是上乘之選, 這也註定他不會永遠是池中之物。

石秀心思縝密, 智謀過人, 是梁山上為數不多具有雙學位之人, 這一點從他“天慧星”的稱號中就可看出, 入夥梁山後排名第三十三位。

潘巧雲與裴如海的地下戀情就是被石秀偵破的,並且他還宰了姦夫裴如海那廝,我們應該稱他為天殺星才對。

楊雄的不著調,讓裴如海有了可乘之機。

潘巧雲在王押司去世後,能迅速的找到下家,並由王夫人變成楊太太的華麗轉型,足見她絕非是女中凡品。

從她去報恩寺進香,立馬就令寺中的和尚們魂不守舍,我們就以知道她是何等的天生麗質、美豔無雙了。

但她在嫁給楊雄後,卻是寂寞難耐、獨守空閨,皆因楊雄本是粗俗之輩,不解風情,不懂惜香憐玉,甚至不知道什麼時候該幹什麼(我們可以解為楊雄不作為甚至是不著調),以致讓和尚裴如海有了可乘之機。

裴如海是薊州報恩寺的僧人,法名海公,在報恩寺任職事之職,應該算是寺中的業務經理吧!這就意味著這他有大把的出差機會,當然還有出差補助(俗稱活錢),更絕的是他還點懂音樂,據說他有歌星的潛力,加之僧人的身份註定他還是童男之身,這諸多的利好因素都決定了他在潘巧雲心目中小鮮肉的形象。

不出所料,他們果然以乾柴遇烈火之勢睡到了一起,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潘巧雲是久經情場自不必說,那裴如海只不過是個僧人而不是聖人,尚未修行至發乎於情止乎於禮的境界,他在傳經佈道的同時,順便普渡了一位渴望愛情的女施主,並由觸及靈魂拓展至觸及肉體,正如佛祖所言“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偏偏此時殺出個明察秋毫的拼命三郎來,至此,一樁悲情慘案已在所難免了。果然,石秀先是砍翻了裴如海,又夥同楊雄將潘巧雲及侍女迎兒誘騙至翠屏山,楊雄在錄了潘巧雲的口供之後,將她碎屍致死。

從現在看來,作為氣吞山河的英雄,楊雄和石秀量刑過重。

楊雄不愧是正宗的劊子手,端的是刀法嫺熟,雖說楊雄遵循了水滸好漢“該出手時就出手”的原則,但是就楊雄、石秀二人的出手力度還是值得商榷,對潘巧雲及迎兒的量刑也未免過重了。

畢竟,潘巧雲沒有像閻婆惜那樣,威脅到宋三郎的公務員前程,也沒有像賈氏為貪圖家產,而將盧員外送入大牢。更未像潘金蓮那般謀害親夫,壞了武大郎的性命。

潘巧雲和裴如海雖犯偷情出軌之過在先,但其罪決不至死,而且還搭上無辜侍女迎兒的性命。

楊雄身為國家執法人員,法律意識淡薄,知法犯法,視殺人如砍瓜切菜,很難將其稱為好漢行徑,因為他完全可以用一紙休書來解決這場婚姻糾紛,成人之美方為俠義本色,最後還是那句話“緣分盡時可以放手,但請不要傷害”。

所以回到如今的一個熱點事件上,那位男一號最近的發聲著實讓人驚訝!

其實真的不必,畢竟人在做,天在看。

潘巧雲與裴如海的地下戀情就是被石秀偵破的,並且他還宰了姦夫裴如海那廝,我們應該稱他為天殺星才對。

楊雄的不著調,讓裴如海有了可乘之機。

潘巧雲在王押司去世後,能迅速的找到下家,並由王夫人變成楊太太的華麗轉型,足見她絕非是女中凡品。

從她去報恩寺進香,立馬就令寺中的和尚們魂不守舍,我們就以知道她是何等的天生麗質、美豔無雙了。

但她在嫁給楊雄後,卻是寂寞難耐、獨守空閨,皆因楊雄本是粗俗之輩,不解風情,不懂惜香憐玉,甚至不知道什麼時候該幹什麼(我們可以解為楊雄不作為甚至是不著調),以致讓和尚裴如海有了可乘之機。

裴如海是薊州報恩寺的僧人,法名海公,在報恩寺任職事之職,應該算是寺中的業務經理吧!這就意味著這他有大把的出差機會,當然還有出差補助(俗稱活錢),更絕的是他還點懂音樂,據說他有歌星的潛力,加之僧人的身份註定他還是童男之身,這諸多的利好因素都決定了他在潘巧雲心目中小鮮肉的形象。

不出所料,他們果然以乾柴遇烈火之勢睡到了一起,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潘巧雲是久經情場自不必說,那裴如海只不過是個僧人而不是聖人,尚未修行至發乎於情止乎於禮的境界,他在傳經佈道的同時,順便普渡了一位渴望愛情的女施主,並由觸及靈魂拓展至觸及肉體,正如佛祖所言“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偏偏此時殺出個明察秋毫的拼命三郎來,至此,一樁悲情慘案已在所難免了。果然,石秀先是砍翻了裴如海,又夥同楊雄將潘巧雲及侍女迎兒誘騙至翠屏山,楊雄在錄了潘巧雲的口供之後,將她碎屍致死。

從現在看來,作為氣吞山河的英雄,楊雄和石秀量刑過重。

楊雄不愧是正宗的劊子手,端的是刀法嫺熟,雖說楊雄遵循了水滸好漢“該出手時就出手”的原則,但是就楊雄、石秀二人的出手力度還是值得商榷,對潘巧雲及迎兒的量刑也未免過重了。

畢竟,潘巧雲沒有像閻婆惜那樣,威脅到宋三郎的公務員前程,也沒有像賈氏為貪圖家產,而將盧員外送入大牢。更未像潘金蓮那般謀害親夫,壞了武大郎的性命。

潘巧雲和裴如海雖犯偷情出軌之過在先,但其罪決不至死,而且還搭上無辜侍女迎兒的性命。

楊雄身為國家執法人員,法律意識淡薄,知法犯法,視殺人如砍瓜切菜,很難將其稱為好漢行徑,因為他完全可以用一紙休書來解決這場婚姻糾紛,成人之美方為俠義本色,最後還是那句話“緣分盡時可以放手,但請不要傷害”。

所以回到如今的一個熱點事件上,那位男一號最近的發聲著實讓人驚訝!

其實真的不必,畢竟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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