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3月15日電記者15日從廣東高院召開的全省法院政工工作會議上瞭解到, 廣東法院第二批法官員額數已下達全省, 新的員額分配辦法將在“以案定員”的基礎上, 實現“全省統籌、動態管理”, 並堅持法官員額比例向基層、向人案矛盾突出的地區傾斜。
廣東高院政治部主任周玲介紹, “全省統籌、動態管理”指的是加強法官員額選任、分配的統籌力度, 按照各法院年度人均辦案數量增減幅度和辦案綜合要求, 在原有法官員額分配比例的基礎上, 對各地法院分配比例進行動態統籌和調整。
廣東是司法改革首批試點省份。
“全省統籌、動態管理”則在沿用“以案定員”模式之外, 在全省統籌的目標和方式上有了新的提升, 重點向基層傾斜, 向辦案壓力大的地區傾斜, 確保各市法官員額與案件量更加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