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歷史>正文

乾貨:歷史學家來幫你拓展歷史知識面之錢穆講唐代觀察使與節度使

高中歷史教科書, 因知識涵蓋廣泛, 篇幅有限, 很多知識點沒有深入展開。 因此學生們對知識點的理解變成了死記硬背, 而不是系統的認知。 在此, 我們將教材中的重難點按照歷史學家的思路追根溯源, 一可多視角看待歷史上的重大事件, 拓展學生的知識面;二可全方位理解教材中的重難點, 幫助學生搭建宏觀的歷史框架。

下面, 讓我們來一起學習一下, 歷史學家錢穆是如何看待唐代政府組織中的觀察使與節度使的吧!

【錢穆(1895-1990), 字賓四, 著名歷史學家, 江蘇無錫人。 1912年始為鄉村小學教師, 後曆中學而大學, 先後在燕京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西南聯合大學等數校任教。 1949年隻身去香港, 創辦新亞書院, 1967年起定居臺灣。 】

說到地方行政, 便須附帶述及監察制度。 漢代丞相為政府最高首領, 副丞相即御史大夫, 主管監察。 御史大夫職權, 不僅監察中央及地方政府,

同時並監察及皇宮之內, 這已在漢制中說到。 唐代設禦史台, 所謂三省六部一台, 禦史台成為一獨立之機構, 不屬於三省。 換言之, 監察權是脫離相權而獨立了。 此即是唐代監察制度與漢代相異之點。

唐中宗後, 禦史台分左右禦史, 左禦史監察朝廷中央政府, 右禦史監察州縣地方政府, 此即所謂“分巡”“分察”。 監察中央的謂之“分察”, 監察地方的謂之“分巡”。 中央方面最要者為監察尚書省內之六部, 中書門下兩省不在監察之列。

唐德宗時, 尚書六部, 吏禮兵工戶刑每兩部各設禦史監察一人, 謂之分察。 分巡則分全國為十道, 派去監察之禦史, 稱為監察使, 後改巡察按察諸稱, 最後稱為觀察使, 意即觀察地方行政。 在漢制, 刺史規定六條視察,

大體範圍, 不得越出於六條之外。 在唐代, 名義上仍是巡察使, 觀察使, 明明是中央官, 派到各地區活動巡視觀察, 實際上則常川(通常)停駐地方, 成為地方更高一級之長官。 地方行政權掌握在手, 其地位自較原置地方官為高。

故唐代監察使, 論其本源, 是一禦史官, 而屬於監察之職者。 但逐漸演變成了地方長官之最高一級。 把府縣地方官壓抑在下麵。 如是則地方行政, 本來只有二級, 而後來卻變成三級。 然其最高一級則名不正, 言不順, 遂形成一種中央集權, 對地方行政, 極有流弊。

假使此項監察使巡視邊疆, 在邊防重地停駐下來, 中央要他對地方事務隨宜應付, 臨時得以全權支配, 這即成為節度使。 節是當時一種全權印信,

受有此全權印信者, 便可全權調度, 故稱節度使。

節度使在其地域, 可以指揮軍事, 管理財政, 甚至該地區用人大權, 亦在節度使之掌握, 於是便形成為“藩鎮”。 而且唐代邊疆節度使逐漸擢用武人, 於是形成一種軍人割據。

本意在中央集權, 而演變所極, 卻成為尾大不掉。 東漢末年之州牧, 即已如此, 而唐代又蹈其覆轍。 安史之亂, 即由此產生。 而安史之亂後, 此種割據局面, 更形強大, 牢固不拔。

其先是想中央集權, 由中央派大吏到外面去, 剝奪地方官職權。 而結果反而有中央派去的全權大吏在剝奪地方職權之後, 回頭來反抗中央, 最後終至把唐朝消滅了。

這與後來清代的情形也相仿佛。 清代地方最高長官本為布政使, 就如現在的省主席。

清代的總督巡撫, 就名義論, 應該如欽差大臣般, 臨時掌管軍事的。 但結果常川駐紮地方, 其權力壓在布政使上面, 導致中央集權, 地方無權。 而到後此輩巡撫總督, 卻不受中央節制, 中央也便解體了。 這是中國政治史上內外政權分合一大條例。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