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今天起!電動車交通違法一律從重處罰,南繞城草海隧道變道將抓拍

今天起, 不管是開車的老司機還是騎電單車的飛車族, 注意了!

首先, 南繞城高速草海隧道開始抓拍變道了, 隨意變道, 那就是罰150元記3分。

電動車族們更需要提個醒了:最嚴處罰已開始:闖紅燈、機動車道上行駛、逆行、超速……全部重罰, 還要曝光!

電動車, 好好騎, 飛車占道闖燈都整不得

△小夥逆行, 拿到手裡的罰單才知道“這真不是開玩笑”

今天上午10時,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三大隊在青年路與東風東路交叉口部署警力,

專項整治各類電動車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

目前, 交警三大隊一中隊在青年路與東風東路交叉口四個方向均設置了交通文明秩序帶, 在等待紅燈的時候杜絕行人和機動車隨意跨線。

對於電動車逆行、闖紅燈、進入機動車道行駛的行為, 一律進行頂格50元罰款處罰。 對於自行車, 電動車過人行橫道, 現場民警, 協警都進行了勸止。

據初步統計, 今天上午早高峰以來, 該路口共查獲電動車違法約30餘起。

目前, 昆明已進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攻堅階段, 全市市民都以自己的方式參與支援昆明創建工作, 昆明每天都在發生令人欣喜的變化。

但是, 仍有一部分騎行電動自行車的駕駛人依然漠視交通法規,

缺乏社會責任, 在道路上騎行電動自行車時, 隨意闖紅燈、在路口繞行、違規載人載物、進入機動車道行駛、駛入高速公路、駛入立交橋上層、安裝使用妨礙交通安全裝置、逆行、超速行駛、在經過人行道、人行橫道、過街天橋及橫過機動車道時不下車推行, 有的電動自行車甚至聚集在地鐵站、商場等交通繁忙路段違法候客營運, 這些違規違法行為的出現已嚴重影響正常的交通秩序, 也成為“創文”工作中的“頑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 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需要每個市民的積極付出, 請交出你合格的答卷, 希望廣大市民自覺摒棄不文明的交通行為, 向昆明交警舉報非機動車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