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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踹地鐵柱子差點卡住 被其好友撿走錢包

雲南資訊報訊 記者魏文青一男子因為喝醉酒坐過了站, 竟然就發洩在地鐵月臺上的柱子上, 將柱子的裝飾面板踢出了一個洞,

並在被民警勸阻後, 誣陷民警拿了他的錢包。 最終民警調取了監控, 發現是他身邊的一路扶著他親密“損友”撿到藏在了身上。 記者4月19日從昆明軌道公安分局獲悉, 目前“踹柱男”已被行政拘留6日, 並在酒醒後賠償400元維修柱子費用。

4月2日晚9時55分許, 兩名男子乘坐地鐵來到昆明南火車站, 下地鐵後兩人來到站廳又返回月臺, 其中一名男子拔腳就向月臺上的柱子踹上去, 瞬間就把柱子的裝飾面板踢出一個洞, 並且男子的腳還卡在洞裡, 一時拔不出來。 軌道分局昆明南火車站警務室民警接到站務員報警後, 迅速趕到現場, 並將該名男子控制。

隨後, 民警將該男子帶到警務室內待其醒酒, 醒酒後, 男子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男子供述, 他姓楊, 現年33歲, 昆明市尋甸縣人, 當晚, 他與同行另一名男子從東風廣場站乘坐地鐵前往大學城, 結果坐錯地鐵坐到了昆明南火車站, 兩人來到站廳發現坐錯站了, 便又返回地鐵站, 此時他氣不打一出來, 便飛踹了柱子, 不想用力過猛把柱子的裝飾板踢出一個洞,

還把腳卡在裡面。

執勤民警說, 當時兩醉漢拼命掙扎, 兩個民警、兩個協警加5個保安差點沒能按住。 就在此時, 男子發現自己的錢包不見了, 便在警務室裡暴跳如雷, 聲稱民警拿走了他的錢包。 民警隨後調閱了地鐵站內的多個監控視頻, 發現男子在下車時的確手裡拿了個錢包, 但在他提腳踹向柱子的時候, 錢包掉在地上, 被其同行的朋友撿到悄悄裝在了身上。 警方調查時, 他一聲不吭, 佯作不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 軌道警方對楊某(男, 33歲, 昆明尋甸人)給予行政拘留六日的處罰。 並聯繫軌道公司, 對男子踢壞柱子裝飾板要求男子賠償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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