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被旋轉門夾腳 記者調查發現:旋轉門安全隱患多
晨報淄博3月15日訊近日, 李女士一家在張店區一家酒店吃飯時發生了驚險的一幕。 李女士3歲的女兒在通過旋轉門時被夾住了腳, 所幸沒有大礙。 3月14 日, 記者走訪淄博中心城區多家酒店、商場發現, 兒童通過旋轉門時存在安全隱患。
3月10日晚, 李女士一家到張店區新村路附近一家酒店吃飯。 在通過酒店旋轉門時, 李女士3歲的女兒走在後面, 李女士推著旋轉門往前走, 發現推不動了, 女兒這時突然哭了起來。 原來, 旋轉門夾住了女兒的腳。 “幸虧我母親用胳膊擋了一下,
3月14日, 記者來到魯泰大道附近一家酒店, 注意到這家酒店的旋轉門是電動的, 可以自動旋轉。 當記者問這樣的旋轉門是否容易夾到人時, 旋轉門旁邊一名迎賓的工作人員說, “如果離門太近, 門就會停止轉動。 如果有人被夾到, 門會停止轉動, 這樣的安全係數相對高。 ”
隨後, 記者走訪幾家酒店發現手動的旋轉門比較多。 高檔的酒店或商場一般採用自動旋轉門, 如果沒有人過來, 是暫停的。 此外, 記者發現旋轉門呈圓柱形, 如果人站在圓柱的邊緣,
如果孩子被旋轉門夾傷, 商家是否承擔責任?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山東聖德律師事務所的鄒明卿律師。 鄒律師表示, 《侵權責任法》規定“賓館、商場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 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造成他人損害的, 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如果旋轉門不存在品質問題或者運行故障, 而是因為顧客使用不當造成的, 那麼賓館或商場不存在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