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劇照
近期的熱播劇《人民的名義》中, 有一個小官巨貪讓觀眾印象深刻。 在趙德漢的臥室裡, 一整面牆是一個大書架,
一個僅是司局級幹部的趙德漢, 就憑著他手中的那點權力聚斂起如此巨額財富, 實在讓人難以相信。
但仔細一想, 又不難理解。 因為趙德漢的官雖小, 但卻掌握著全國能源項目的審批權。 就是因為這個職務的特殊性, 連副省長要見他, 都得在門口站上一個小時。
所以, 如此重要的位置, 想不貪都難, 如果不是有人舉報, 貪上10億, 也許都不會有人知道。
然而,
在清嘉慶十四年發生的一起貪腐案件,
東窗事發,
震驚朝野,
連當朝皇帝也連稱此為“奇案”、“巨案”。
案中的重要人物蔡永受既不是朝廷命官, 也無後臺背景, 只是工部鋪戶的一個夥計,
堪稱清朝貪腐第一奇案。
嘉慶皇帝
那麼,
這件大案、奇案又是如何發生的呢?
要知道大清朝的國庫, 管理是非常嚴格的。 各部如有領取物品者, 要持有鈐蓋本部官印的文書,
當時參與此案的幾個人都做過官差, 他們對宮中衙門的辦事程式比較瞭解。 於是, 他們制定了一個具體的行動方案:
首先, 編造一個事由, 起草一份工部發給虞衡司(屬工部)的文件, 假冒司員的名字和筆跡在文件上鈐蓋畫押。
內務府總管大印
接著, 他們買通了虞衡司經辦, 盜用該司印章和辦公用紙, 起草辦理了同意領取物品的檔。
最後, 就是用假的工部大印蓋在檔上, 以此為憑證進行冒領。
就這樣, 蔡受永等人通過編造事由, 用工部假印辦出文領的方式, 順利地從國庫中領出了物品和銀兩。 從嘉慶十一年至嘉慶十四年, 他們以同樣的手段先後在國庫冒領14次, 共得贓款69000餘兩白銀。
對這樣的犯罪行為,
大清律法又是如何定罪的?
根據大清刑律, 對於偽造諸衙門印信冒支錢糧者要判斬立決, 為從絞監候。 也就是說, 蔡永受等人一旦案發, 那結果肯定是人頭落地。
六部進出權杖
但即便有如此嚴密繁瑣的領取手續和嚴厲的刑法, 卻仍然讓幾個工部夥計犯下如此大案。
所以, 嘉慶皇帝在接到案情報告後, 連聲驚呼:“奇!奇!奇!”他對罪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屢屢得手而驚呼, 理是對如此眾多官員竟無慧眼識破騙局而驚呼。
要知道, 戶部銀庫是國家財富之總匯, 內務府銀庫是皇家財富, 地處禁地,平時戒備森嚴,領取手續十分嚴密百繁雜。而罪犯在長達三年多的時間裡,竟以同樣手段分別冒領達14次之多,各部眾多官員竟無一人能及早識破發現。
庫銀
而且,此案涉及的官員中竟有大學士、協辦大學士、尚書、侍郎等眾多高官達40餘人,為前所罕見。
嘉慶皇帝震驚之余暴怒,大罵涉案官員昏聵糊塗,要求深入調查,嚴加追究。最終,蔡永受等作案者人頭落地,40多名失察瀆職官員被拔去花翎,受到嚴懲。
事件平息之後,這起震驚朝野的案件給清朝統治者帶來了深刻的教訓和啟示。由此,嘉慶皇帝開始了一場大刀闊斧整飭吏治的行動。
地處禁地,平時戒備森嚴,領取手續十分嚴密百繁雜。而罪犯在長達三年多的時間裡,竟以同樣手段分別冒領達14次之多,各部眾多官員竟無一人能及早識破發現。庫銀
而且,此案涉及的官員中竟有大學士、協辦大學士、尚書、侍郎等眾多高官達40餘人,為前所罕見。
嘉慶皇帝震驚之余暴怒,大罵涉案官員昏聵糊塗,要求深入調查,嚴加追究。最終,蔡永受等作案者人頭落地,40多名失察瀆職官員被拔去花翎,受到嚴懲。
事件平息之後,這起震驚朝野的案件給清朝統治者帶來了深刻的教訓和啟示。由此,嘉慶皇帝開始了一場大刀闊斧整飭吏治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