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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球是一種文化,顛覆傳統

在中國談起街球人們的看法一般都是年輕人玩的花式籃球, 以表演為主, 更多的是娛樂。 而在籃球圈內, 談起街球大多數人表面內心不予置評, 內心確實有些看不上的, 動作花哨不實際, 並且穿著太過張揚而閑的毫無意義, 與傳統籃球看起來是那麼的格格不入。

說到街球, 不得不提及的是HIPHOP的文化, 這是最具代表性的黑人文化, 並且引領這世界的潮流, 不管實在音樂上, 還是在體育上。 直到現在的中國有的年輕人從來沒接觸過HIPHOP的情況下, 依然會用黑人們的方式打招呼。 文化的發展和影響是方方面面的, 而街球就是HIPHOP和籃球的結合體。

阿倫艾佛森曾說街球在某一方面比NBA更加具有對抗性, 因為規則比較自由, 沒實力的人會被所有人欺負, 只有打出強硬的表現才能贏得人們的尊重。 另一方面NBA最偉大的主教練之一的紅衣主教奧爾巴赫卻彈了彈手上的雪茄說, 我不會和街上的孩子鬥氣。 數代人之間對街球的分歧就在這裡, 今天街球是籃球和hip-hop文化的混合, 是一種文化現象。 根據粗略的統計, 全世界有超過100萬真正意義上的街球迷。 街球明星都是在水泥球場上為自己贏得了響亮的綽號:“藥劑師”、“旋轉大師”、“教授”、“直升機”等等,

每個人都對比賽有著不同的看法, 而對之餘街球, 巨星們的也有屬於自己的傳奇。

街球場上競爭極度激烈, 球技超乎想像, 這就是美國的“街頭籃球”(street ball)。 無論是NBA還是NCAA都和街頭籃球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如果沒有街頭籃球,

所有籃球賽都會失去那撼人心神的魅力。

在美國, 所有的城市一定都有街頭籃球場, 對球場內的這些人來說, 籃球是一種生命, 也是邁向美好人生的道路, 努力打球就是為了進入NBA。 但是同時, 他們也面臨許多危險, “我在貧民區長大, 那裡充滿毒品與暴力。 ”卡梅隆安東尼說道, 許多NBA球員都是在這種環境下開始籃球生涯, 滾燙的柏油路上, 一塊金屬籃板, 進球後叮噹作響的鐵鍊籃網, 這就是他們艱苦修煉的開始。 而對於這些孩子的父母來說, 他們每天放學能乖乖的出現在球場上就是上天帶來的恩賜, 街球可以是他們遠離幫派, 並且讓他們成長的更加堅強。

紐約的麥迪森花園廣場被譽為世界籃球的麥加, 而在美國人心中真正的籃球聖地是布魯克林的洛克公園, 在那裡有太多傳奇的故事。 每當夏天NBA的休賽期, 總有無數巨星被吸引到這裡和那些不出世的街球天才一較高下。 也許你會覺得奇怪, 為什麼這些人有一身絕技, 卻無法進入NBA。 原因在於他們成長的過程中有太多的危險, 暴力,毒品,犯罪,各式各樣的阻礙,不管你有多好的天分都有可能會被摧毀。

文斯卡特就是洛克賽事的熱愛者之一。每年夏天,他都會回到紐約參加比賽。“我很喜歡跟這些籃球天才比賽,他們也許因為某些原因無法打NBA,可是天分、傲氣與風格決不輸於NBA球員。”卡特表示:“他們很喜歡看到NBA球員在場上,會到你面前表現自己。不管你是誰,不管要打40、48分鐘或更久,他們會盡全力防守你。我覺得和這些人對抗是考驗自己的最好方式,是讓我成為好球員的原因之一。” 卡特說:“這裡有不少人都創造過傳奇,我知道馬布裡與加內特也來打過。因為比賽從頭到尾都很精彩,所以會有人從紐約、新澤西、康乃狄克等地跑來,甚至還有一些明星名人會來,他們都是專程來看比賽的。”

“那些街頭英雄從來不怕職業球員,”在洛克公園當了多年解說員的“探戈公爵”說,“那讓他們更加偉大。他們把職業球員看成普通人,只是運氣夠好才進入一個職業聯盟打球。在NBA之外,那些職業球員與周圍社區的窮小子沒什麼兩樣。

這些屬於街頭的英雄們讓無數年輕人模仿,逐漸形成一種文化,他們就想籃球場上的披頭士,永不屈服,並且更酷。

街頭籃球與正規籃球賽有著非常多的不同。也不一定是3v3,也可以1v1的。另外,街球裡面有很多動作都是在正規籃球中視為犯規的,但是,街頭籃球強調的張揚,瀟灑,挑釁,羞辱,所以很多動作變成為了一些"Free style show".並且,很多動作像是帶著球舞蹈,多有音樂伴奏,是黑人的hiphop文化傳過來的。

在規則方面的不同是最大的,有些明顯的走步和兩次運球都可以不算.只要你能夠發揮你的個性,作出花哨的動作,有時甚至用腳故意觸球也是允許的,在配合發麵街球也是不太重視的,只要你強,只要你能耍你的對手,只要你的動作夠魅力,那就是街球。

三對三籃球賽的意義並不是一個籃球聯賽,它創造的是一種全新的文化,它能讓年輕人感覺到籃球是一種生命,值得用一生去追求。他們也許不會有那樣傳奇的球技,但是會有同樣的熱情。其實三人籃球作為一種文化,滲透給人的,不就是那種狂野不羈,視規則如草芥的氣質嗎。現實已然頗多羈絆、何不讓理想多些天空呢?

暴力,毒品,犯罪,各式各樣的阻礙,不管你有多好的天分都有可能會被摧毀。

文斯卡特就是洛克賽事的熱愛者之一。每年夏天,他都會回到紐約參加比賽。“我很喜歡跟這些籃球天才比賽,他們也許因為某些原因無法打NBA,可是天分、傲氣與風格決不輸於NBA球員。”卡特表示:“他們很喜歡看到NBA球員在場上,會到你面前表現自己。不管你是誰,不管要打40、48分鐘或更久,他們會盡全力防守你。我覺得和這些人對抗是考驗自己的最好方式,是讓我成為好球員的原因之一。” 卡特說:“這裡有不少人都創造過傳奇,我知道馬布裡與加內特也來打過。因為比賽從頭到尾都很精彩,所以會有人從紐約、新澤西、康乃狄克等地跑來,甚至還有一些明星名人會來,他們都是專程來看比賽的。”

“那些街頭英雄從來不怕職業球員,”在洛克公園當了多年解說員的“探戈公爵”說,“那讓他們更加偉大。他們把職業球員看成普通人,只是運氣夠好才進入一個職業聯盟打球。在NBA之外,那些職業球員與周圍社區的窮小子沒什麼兩樣。

這些屬於街頭的英雄們讓無數年輕人模仿,逐漸形成一種文化,他們就想籃球場上的披頭士,永不屈服,並且更酷。

街頭籃球與正規籃球賽有著非常多的不同。也不一定是3v3,也可以1v1的。另外,街球裡面有很多動作都是在正規籃球中視為犯規的,但是,街頭籃球強調的張揚,瀟灑,挑釁,羞辱,所以很多動作變成為了一些"Free style show".並且,很多動作像是帶著球舞蹈,多有音樂伴奏,是黑人的hiphop文化傳過來的。

在規則方面的不同是最大的,有些明顯的走步和兩次運球都可以不算.只要你能夠發揮你的個性,作出花哨的動作,有時甚至用腳故意觸球也是允許的,在配合發麵街球也是不太重視的,只要你強,只要你能耍你的對手,只要你的動作夠魅力,那就是街球。

三對三籃球賽的意義並不是一個籃球聯賽,它創造的是一種全新的文化,它能讓年輕人感覺到籃球是一種生命,值得用一生去追求。他們也許不會有那樣傳奇的球技,但是會有同樣的熱情。其實三人籃球作為一種文化,滲透給人的,不就是那種狂野不羈,視規則如草芥的氣質嗎。現實已然頗多羈絆、何不讓理想多些天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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