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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的由來

鄉是我國歷史悠久的基層單位。 《周禮·大司徒》“五洲為鄉”的記載, 為我國鄉制起源。 西周時, “五家為鄰, 五鄰為裡, 四裡為族, 五族為黨, 五黨為洲, 五洲為鄉, 鄉萬二千五百戶也”。 後以“鄉黨”泛指鄉里, 如《論語·鄉黨》:“孔子於鄉黨, 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 春秋戰國時, 互相殘殺, 諸候併吞, 但鄉的建制卻保留下來了。 據《國語·齊語》載:“三十家為邑, 十邑為卒, 十卒為張, 三鄉為縣”。 後雙有“五家為軌, 十軌為裡, 四裡為連, 十連為鄉”的記載。 從齊國的情況來看, 一鄉管轄兩千到三千戶不等, 鄉是縣的以下的一級行政單位。

秦漢時期是“十裡一亭,

十亭一鄉”。 亭有亭長, 鄉有三老, 有秩、嗇夫、遊擊等鄉官, 佐縣令治理鄉事。 到唐代, 因人口增多 , 經濟進一步發展, 遂以“百戶為裡, 五裡為鄉”。 裡置裡正, 鄉置耆老, 一鄉管轄人戶五百左右。 嗣後的宋、元、明、清各代, 皆沿襲效仿, 不廢鄉的設置, 只是在轄治範圍和管理人戶的多寡上略有變化。 在漫長的封建社會裡, “鄉”一直是最基層的地方政權機構, 它的主要職能是檢點戶口, 收授田地, 征斂賦役等。

新中國成立後, 對於“鄉”這一歷史悠久的基層政權機構作出了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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