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是我國歷史悠久的基層單位。 《周禮·大司徒》“五洲為鄉”的記載, 為我國鄉制起源。 西周時, “五家為鄰, 五鄰為裡, 四裡為族, 五族為黨, 五黨為洲, 五洲為鄉, 鄉萬二千五百戶也”。 後以“鄉黨”泛指鄉里, 如《論語·鄉黨》:“孔子於鄉黨, 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 春秋戰國時, 互相殘殺, 諸候併吞, 但鄉的建制卻保留下來了。 據《國語·齊語》載:“三十家為邑, 十邑為卒, 十卒為張, 三鄉為縣”。 後雙有“五家為軌, 十軌為裡, 四裡為連, 十連為鄉”的記載。 從齊國的情況來看, 一鄉管轄兩千到三千戶不等, 鄉是縣的以下的一級行政單位。
秦漢時期是“十裡一亭,
新中國成立後, 對於“鄉”這一歷史悠久的基層政權機構作出了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