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說身體髮膚, 受之父母, 對自己身體造成傷害是最大的不孝。 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 紋身越來越普遍。 人們願意接受紋身, 把美好的事情永久的記錄在自己的身上。 有墨的針刺入皮膚底層而在皮膚上製造一些圖案或字眼出來, 在身體上刺繡各種花紋, 以視吉祥、崇拜。 紋身俗稱刺青, 古文言文中叫涅, 是在人單調的皮膚上刻畫出理想中的畫面, 成為人生的永恆, 留住記憶作為人生中最美的圖畫。 原本不是壞人專屬的標記, 紋身的圖案無論是文字抑或圖案, 紋身總是為了取悅自己和別人, 不管你紋在哪裡。
其實在古代, 也有很多紋身的先例,
墨刑又稱黥刑、黥面, 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刑罰,
秦漢時的英布就因為受過黥刑而被稱為“黥布”。
從先秦到清朝墨刑一直都在, 戰國時秦稱墨刑為黥刑, 秦國商鞅變法時, 有一次太子犯法, 不便加刑, 商鞅便把太子的師傅公孫賈黥面, 以示懲誡。 清朝時期, 對於逃亡的奴婢凡是七十歲以上、十三歲以下者要免予鞭刺。 1656年又規定,犯盜竊罪者也要刺字。1665年規定,對逃亡的奴婢的刺字不再刺在面部,和盜竊罪一樣都刺小臂。
古時這種恥辱的紋身標誌,讓人們寧願被殺頭,也不願接受墨刑。這種恥辱會伴隨他們一生。現在紋身經過時代的更替已成文化,夫妻、情侶,表作愛意將對方的相貌留在身上,有些人把自己的信仰紋在身上,極具個性化的。這種有稍微痛楚的永久性圖案將伴隨著人的一生。這種身體語言的紀念性,激勵性,解脫性,每個人的理解又不盡相同。
1656年又規定,犯盜竊罪者也要刺字。1665年規定,對逃亡的奴婢的刺字不再刺在面部,和盜竊罪一樣都刺小臂。古時這種恥辱的紋身標誌,讓人們寧願被殺頭,也不願接受墨刑。這種恥辱會伴隨他們一生。現在紋身經過時代的更替已成文化,夫妻、情侶,表作愛意將對方的相貌留在身上,有些人把自己的信仰紋在身上,極具個性化的。這種有稍微痛楚的永久性圖案將伴隨著人的一生。這種身體語言的紀念性,激勵性,解脫性,每個人的理解又不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