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繼三星Galaxy Note7電池門事件之後, 這副耳機電池也爆炸了!
3月15日, 在一架從北京飛往墨爾本的航班上, 一位旅客的耳機電池中途爆炸。
這位女性旅客當時在飛機上聽著音樂入睡, 在飛行過程中, 臉上突然一陣火辣辣的感覺, 並且聞到塑膠燒焦的味道, 說時遲那時快, 她迅速摘下耳機甩到機艙過道, 耳機在地板上發出滋滋滋的聲音, 並且還有火光燃燒。 空乘人員趕忙往耳機上澆了一桶水, 但是耳機的電池以及外殼已經融化並粘在飛機地板上。
“當我醒來時, 感到面部灼傷。 ”她說, “我趕緊抓了抓臉, 導致耳機滾向脖子。
從圖片可以看出這名女乘客臉上燒傷, 頭發燒焦, 滿臉黢黑, 手背也因為接觸耳機燙出了水泡。
在剩餘的飛行時間裡, 飛機上的乘客不得不忍受塑膠融化, 電子器件和頭髮燃燒的味道。
澳大利亞交通安全局(以下簡稱“ATSB”)隨後在安全警告中表示, 隨著使用電池的產品數量增速, 此類問題發生的概率也在提升。 因此所有不使用的電池設備都必須存放起來, 而備用電池必須放在登主機殼內, 不能托運。
網友熱評
雨停了看看_:真·如雷貫耳。 。
都散了吧都散了吧:我關心是什麼牌子耳機
阿懶才不怪:看一下是不是三星出廠的
處先生:這是一款三………noteseven耳機
Ooga_Chaka:跟什麼牌子的壓根沒關係, 鋰電池在高空環境都有幾率爆炸...
dongbeiyinan:飛行途中禁止使用鋰電池使用及充電
baby少爺在路上:電池是易燃易爆物品, 能上飛機嗎?
飛85930231:還沒說什麼製造就有一群人站出來說是中國製造, 看看打誰的臉!
夢曉星:放心她用的肯定不是國產的, 我這邊見的老外都是三星和蘋果
無獨有偶, 在飛機上鋰電池爆炸已經不算是新鮮事。
2011年5月25日, 國航北京至上海CA1549航班因旅客隨身行李中攝像機鋰電池自燃, 發生火情, 機組人員迅速採取措施將火撲滅。
2016年, 澳洲航空公司(Qantas)的飛機在一次跨太平洋飛行中發生火災, 一名乘客的手機被商務艙座位的機械裝置壓碎, 鋰離子電池起火。
同年1月,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報告, 一架從明尼阿波利斯飛往亞特蘭大的達美航空公司(Delta Air Lines)客機抵達登機口時, 機組成員發現一件裝有兩台筆記型電腦的隨身行李起火。
隨著智慧手機、平板電腦以及各式穿戴類電子產品的普及, 一般的電子產品都會靠鋰電池來供電, 鋰電池具有快速充電、容易壓縮的優勢, 但鋰電池內部的易燃液體也很容易在電池短路時發生爆炸。 劣質的, 老舊的鋰電池更容易出現短路的現象。
雖然目前還不清楚爆炸的耳機是什麼型號的,但關於鋰電池正確的乘機方式可是早有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行業標準《鋰電池航空運輸規範》(MH/T1020-2009)和《旅客和機組關於攜帶危險品的航空運輸規範》(MH/T1030-2010)等相關法規檔,旅客攜帶鋰離子電池乘坐民用航空器請注意如下事項:
1.攜帶的鋰離子電池額定能量不允許超過160Wh,超過160Wh的應通過危險貨物手續進行運輸。
2.內含鋰離子電池的設備(如手提電腦、照相機、可擕式攝像機等),應按如下規則攜帶運輸:
(1)可放置在托運行李及隨身行李中攜帶。
(2)應有防止意外啟動的措施。
(3)鋰離子電池額定能量不應超過100Wh。
(4)額定能量在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隨身設備鋰離子電池,應經運營人(航空公司)批准。
3.備用鋰離子電池,應按如下規則攜帶運輸:
(1)只可放置在隨身行李中攜帶。
(2)應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可將備用電池放置于原廠零售包裝中或對電極進行絕緣處理——例如將暴露的電極用膠布粘住、將電池單獨裝在在塑膠帶或保護袋中
(3)單個鋰離子電池額定能量不應超過100Wh。
(4)經運營人(航空公司)批准,可攜帶額定能量在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備用鋰離子電池,但不能超過2塊。
美國的航空工程師喬治·J·林格(George J. Ringger)認為,“在飛機上,這樣的火勢幾乎不可能蔓延。”且不說火勢是否會蔓延,倘若在飛行中筆記型電腦發生電池自燃,可能會釋放大量的有毒煙霧,在飛機的密閉空間裡,對乘客的身體健康就是一個很大的威脅。
誰都想平安起落,順利飛行。在這裡提醒各位小夥伴,乘飛機時,按照規定將鋰電池及相關電子產品處理妥當。願你的每一次出行都平安無憂。
(AOPA雲:劉丹)
關注航空技術,分享航空知識、資訊、見解。訂閱AOPA雲,帶你走近航空圈
雖然目前還不清楚爆炸的耳機是什麼型號的,但關於鋰電池正確的乘機方式可是早有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行業標準《鋰電池航空運輸規範》(MH/T1020-2009)和《旅客和機組關於攜帶危險品的航空運輸規範》(MH/T1030-2010)等相關法規檔,旅客攜帶鋰離子電池乘坐民用航空器請注意如下事項:
1.攜帶的鋰離子電池額定能量不允許超過160Wh,超過160Wh的應通過危險貨物手續進行運輸。
2.內含鋰離子電池的設備(如手提電腦、照相機、可擕式攝像機等),應按如下規則攜帶運輸:
(1)可放置在托運行李及隨身行李中攜帶。
(2)應有防止意外啟動的措施。
(3)鋰離子電池額定能量不應超過100Wh。
(4)額定能量在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隨身設備鋰離子電池,應經運營人(航空公司)批准。
3.備用鋰離子電池,應按如下規則攜帶運輸:
(1)只可放置在隨身行李中攜帶。
(2)應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可將備用電池放置于原廠零售包裝中或對電極進行絕緣處理——例如將暴露的電極用膠布粘住、將電池單獨裝在在塑膠帶或保護袋中
(3)單個鋰離子電池額定能量不應超過100Wh。
(4)經運營人(航空公司)批准,可攜帶額定能量在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備用鋰離子電池,但不能超過2塊。
美國的航空工程師喬治·J·林格(George J. Ringger)認為,“在飛機上,這樣的火勢幾乎不可能蔓延。”且不說火勢是否會蔓延,倘若在飛行中筆記型電腦發生電池自燃,可能會釋放大量的有毒煙霧,在飛機的密閉空間裡,對乘客的身體健康就是一個很大的威脅。
誰都想平安起落,順利飛行。在這裡提醒各位小夥伴,乘飛機時,按照規定將鋰電池及相關電子產品處理妥當。願你的每一次出行都平安無憂。
(AOPA雲: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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