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 家住長春市二道區臨河街幸福鄉的居民李女士給本報打來電話稱, “我家社區在很久之前就被物業棄管了, 門口的的生活垃圾已經堆放了8個多月了, 一直沒有人清理。 ”在李女士提供的一張通知單上可以看到, 2016 年8月24日, 負責管理該社區的珠海社區曾打算組織幸福鄉社區進行自治管理或成立業主委員會選聘物業。 李女士稱, “雖然說過要成立業主委員會, 但貼完通知單之後, 一直就沒有後續了。 ”
現場:不是垃圾點的地方也被堆了生活垃圾
3月16日上午9點, 新文化記者來到了臨河街幸福鄉社區進行踏查。
“這裡之前並不是垃圾點, 垃圾點在三號樓的後面, 但只要有一個人往這裡扔垃圾, 其他的人看到了就會紛紛效仿, 時間長了, 大家也就把這當垃圾點了。 ”該社區的一位居民說道。
記者來到了二號居民樓, 此處並沒有看到“垃圾成堆”的現象。 但在三號居民樓的後面,
居民:已經沒有信心繼續清理
“我從十年前就一直在這住, 這棟樓剛建完的時候是有物業的, 但兩年後, 可能因為我們社區只有三棟樓, 物業賺不了多少錢, 就棄管了我們社區。 ”居民余先生說。
“物業棄管之後, 衛生就一直是由社區內超市的老闆娘負責, 她每個月每戶收7元的清理費, 清理得很乾淨。 但從去年8月份開始, 不知道為什麼她也不幹了, 從此這裡的衛生就沒人管了。 ”余先生介紹, 看到社區變得越來越髒, 他和幾位退休的老人就義務清理過幾次。
超市:因為被居民舉報了 所以沒有繼續清理
“因為我一直在社區內開超市, 物業棄管以後, 我就接手了清理垃圾的活, 每戶每月收7元錢, 幹了好幾年, 但去年8月份, 有的居民說我收清理費, 但沒給開發票, 就把我舉報了, 所以我就不能繼續幹了。 ”超市的老闆娘董女士說。
記者在社區居民樓的防盜門上看到了珠海社區貼出的通知單, 上面寫著:由於幸福鄉社區是無物業管理社區, 為了對現有的衛生環境進行治理, 擬定了幾條衛生管理方案, 預計每戶每月20元,
對於20元的清理費用是否可以接受, 居民的看法則有所不同。 “我願意接受20元的清理費, 只要能把衛生收拾乾淨就可以, 住在這裡心情也好。 ”余先生稱。
另一位該社區的居民稱, “樓道內有時候我們自己就會隨手清理, 希望社區外面的環境能得到改善, 我剛才和家人說清理費每個月20元, 但家裡人認為能接受這個價格的居民不多, 如果收10元的話, 還比較合理。 ”
社區:居民內部未達成一致
3月16日上午11點, 新文化記者來到了長春市二道區珠海社區, “現在的棄管社區都是推行自治, 在2016年的時候, 我們就曾徵求過居民意見,
新文化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