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新房一天一個價, 二手房就成了眾多購房者的希望, 然而正因為太迫切, 二手房的購買風險就被不少人選擇性忽視了, 比如賣方違約。 那麼, 在二手房買賣中, 買方應該如何防止賣方違約呢?
一、看房不光看表面, 也要看權利是否有瑕疵在實際房屋交易過程中, 很多人往往只查看了房屋的位置和內部結構, 卻忽視了一些重要資訊, 比如房屋是否仍在租, 又或者房屋是否被抵押、查封等。
如果要購買已經出租的房屋, 承租人就需出具一份“放棄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書面承諾。 另外, 別忘了核實該房產是否涉及訴訟,
二、對房屋產權的調查核實, 有無其他產權人
根據規定, 房屋買賣合同應當要經過全體產權人簽字才能生效, 或者即使產權人沒有簽字, 但事後明確追認的, 合同依然有效, 否則合同將因為侵害了部分產權人的合法利益而歸於無效。
不過, 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 夫妻一方單獨帶著買方看房簽約, 並將配偶的名字也代簽了。 履約過程中, 由於房價上漲過快而不想賣了, 夫妻二人可能會唱雙簧戲, 以不知情為由起訴, 要求確認合同無效。 所以, 簽約時最好還是讓所有權利人都到場簽字才行。
三、防範“一房二賣”
“一房二賣”是指出賣人先後或同時簽訂了兩份房屋買賣合同, 將同一房屋出賣給兩個買受人的情形。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 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約定好雙方的違約責任, 通過約定適當的違約責任而增加賣方的違約成本, 從而減少“一房二賣”的風險。
其中, 最簡單有效的辦法就是增加定金的數額(最高不能超過房屋成交價的20%), 以便違約時可以使用定金罰則。
四、警惕賣家拖延接受付款的行為
如果買方準備好首付款, 通知賣方收款, 而賣方以出差、不便等理由, 一直沒有提供帳戶接收款項, 此時買方一定要小心, 因為這可能是圈套, 賣方可能是為了拖延你的付款時間, 等到達成遲延付款解除條件,
如遇到上述情況, 買方可通過錄音錄影、發書面催告函、通知仲介將該情況備案等方式保留證據, 證明自己主動付款的事實, 方能破解賣方圈套, 當然也可以使用資金監管。
五、警惕賣方主動示好, 給予寬限
雙方在履約過程中, 賣方若主動給予買方寬限, 但僅不限於寬限付款時間, 可能凡是買方義務, 賣方都主動寬限或放任買方超期的, 買方需謹慎。
表面寬限, 實際可能是在引誘買方遲延履行義務, 買家如果確實遇到履約困難, 且對方同意寬限, 建議簽補充協議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