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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部長回應重污染天氣頻現:氣象條件不可控 污染排放量可控

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甯答記者問。

未來網(www.k618.cn)北京3月9日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中心於3月9日在北京舉行記者會, 環保部部長陳吉甯就“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陳吉寧首先就去年入冬以來出現了多個大面積重污染天氣的原因進行回應。 他介紹到, 空氣品質包括PM2.5, 主要受兩個變數的影響, 一是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是氣象條件。 其中氣象條件是邊界條件, 決定了這個區域有多大的環境容量, 也就是說, 這個區域可以接受多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而環境品質不超標。 污染物的排放量是一個引數, 是引起環境品質變化的決定因素。 這兩個變數所發揮的作用是不同的。

在這兩個因素中, 氣象條件是自然因素, 是不可控的。 氣象條件具有很強的波動性, 隨著小時、每天, 甚至再長一點的時間尺度, 每週、每月、每年都會有很大的變動。

這意味著在一個地區環境的容量是隨著氣象條件變化的, 在冬季更容易形成靜穩天氣的條件, 所以冬季的環境容量是比較低的。 但是冬季人民要取暖, 又會增加污染物的排放量。 這一減一增, 導致了冬季頻繁出現重污染天氣。 這是氣象因素。

第二個因素是排放量。 排放量主要是人為因素造成的, 所以它是一個可控因素。 陳吉寧介紹到, “我們環保工作的目標就是把這個人為污染物排放量盡可能減下去, 減到什麼程度呢?減到最小環境容量允許的排放量, 就會減少甚至不發生重污染天氣。 這個環境問題就解決了, 就達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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