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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艘國產航母下水但中國組建近代海軍的這段屈辱歷史你也應該知道

我國首艘國產航母今天上午在大連下水, 標誌著我國自主設計建造航空母艦取得了重大階段性成果。 作為大國海軍最重要的標誌性艦種, 航母讓中國幾代人不知道魂牽夢繞了多少年。 在歡慶中國海軍成長壯大的時刻, 我們還不應該忘記中國建設近代海軍的一段屈辱歷史, 這段歷史雖然不堪回首, 但卻足以說明幾千年來都生活在黃土地上的中國人, 為什麼從清末以來的一百多年間, 突然對海洋產生了無限豐富而複雜的情感。

中國的第一支近代化艦隊, 是哪一支?不是曾經赫赫有名的北洋艦隊!而是一支名字奇怪的艦隊——“李泰國-阿思本艦隊”, 或者又稱為“英中聯合艦隊”。 一支“中國艦隊”為什麼會取一個如此奇怪的外國名字?這支艦隊為什麼又很快消失了呢?

時間回到1856年。 當時太平天國的軍事進攻正勢不可擋, 為了封鎖住長江, 清政府開始考慮購買外國輪船了。

擔任上海江海關稅務司的英國人李泰國也建議清廷“宜買此輪船數隻, 掃除狂寇。 ”但不久以後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 購買西方軍艦的事情也就擱置下來了。

1861年, 清政府重啟購買西方現代軍艦的計畫。 在恭親王奕䜣的主持下, 決定委託剛剛代理中國海關總稅務司的英國人赫德向英國購買中號兵輪三艘、小號兵輪四艘。 赫德制定了詳細計畫, 並估算實際要花白銀130萬兩。 對財政長期困難的清政府來說, 一百多萬兩銀子確非小數。 經過一番交涉和討價還價後, 最後確定購買英國製造的中號輪船三艘、小號輪船四艘, 共需銀價65萬兩, 並經赫德推薦由正在英國休假的李泰國具體經辦買船事宜。

赫德

發出“訂單”之後, 曾國藩就提出了這支艦隊要逐步走向“中國化”的構想:“始以洋人教華人, 繼以華人教華人, 既不患教導之不敷, 又不患心志之不齊, 且與長江各項水師出自一家, 仍可聯為—氣, 不過於長龍、舢板數十營中, 新添輪船一營而已。 ”

但是, 清政府創建一支屬於中國自己的現代化海軍的想法是美好的,

而現實卻相當的“骨感”。

曾國藩

在英國, 負責籌建艦隊的李泰國於首先推翻了65萬兩原議, 提出要再加20萬兩,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後, 清政府同意再加15萬兩, 共80萬兩白銀。 不久, 艦船順利購齊, 共計八艘,

其中六艘為炮艦。 李泰國自己作主把船分別命名為“北京”號、“中國”號、“廈門”號、“廣東”號、“天津”號、“江蘇”號(以上均為炮艦), 此外還有一艘“盛京”號供應船和一艘叫“遐荒”號的快艇。

而更為惡劣的是, 只是作為購買軍艦“仲介”的李泰國, 竟然未經中方同意就擅自聘請了英國海軍上校阿思本作為艦隊總司令, 因此這支“中國艦隊”還沒誕生就被稱為了“阿思本艦隊”或“李泰國—阿思本艦隊”。

1863年1月, 李泰國還擅自代表清政府同阿思本簽訂了一個有十三款的合同。

主要內容有:

(一)中國建立外海水師, 阿思本允作總統(注:總司令)四年。 除阿思本外, 中國不得另延外國人作總統。 中國所有外國樣式船隻, 或內地船雇外國人管理者, 或中國調用官民所置各輪船, 議定嗣後均歸阿思本一律管轄調度。

(二)阿思本只執行李泰國轉交的中國皇帝命令。若由別人傳諭,則未能遵行。如有阿思本不能照辦之事,則李泰國未便傳諭。

(三)所有此項水師各船員弁、兵丁、水手均由阿思本選用,仍需李泰國應允,方可准行。

同時,李泰國、阿思本還參照英國海軍章程,制定了《英中聯合艦隊章程》,規定凡捕獲船、貨,變價之銀或原銀,除以三分之一歸清廷外,其餘完全由艦隊人員分領。

按照這項合同,阿思本不僅是這支艦隊的總司令,而且還成了清政府的海軍總司令。本質是把中國出錢籌建的艦隊完全置於了李泰國或者說英國政府的控制之下,只要李泰國不同意,這支艦隊甚至有權不執行清朝皇帝下達的指令,這顯然是對中國主權的嚴重侵犯。清政府再腐敗懦弱也無法接受。

李泰國

1863年5月,李泰國回到中國,得知李-阿艦隊合同內容後,總理衙門大吃一驚,官員們堅持認為:“所立十三條,事事欲由阿思本專主,不肯聽命于中國,尤為不諳體制,難以照辦。”經過一個多月的爭辯,李泰國不得不與總理衙門重新議定《輪船章程》五條。其主要內容是:“由中國選派武職大員,作為該師船之漢總統(注:總司令)。阿思本作為幫同總統(注:副總司令),以四年為定。用兵地方聽督撫節制調遣。阿思本由總理衙門發給劄諭,俾有管帶之權。此項兵船,隨時挑選中國人上船學習。”

然而,當阿思本于當年9月率艦隊駛抵上海後,情況又發生了變化。阿思本與李泰國一起來到北京的總理衙門,堅決要求推翻《輪船章程》五條,雙方激烈爭辯長達20多天。

重新議定的《輪船章程》實質是確保這支現代化艦隊的指揮權在中國政府,但當時的中國難以靠實力捍衛自己的主權。在憤怒與無奈中,曾國藩甚至建議朝廷“以中國之大,區區一百七萬之船價(注:購船80萬,航行費用,船員開支等20余萬),每年九十二萬之用款,視之直輕如秋毫,了不介意。或竟將此船分賞各國,不索原價,亦足使李泰國失其所恃,而折其驕氣也”。乾脆這船咱們不要了,錢也不要了,讓錢吃虧,也不讓主權吃虧。

但這一場爭辯,也讓英國企圖單獨控制中國海軍的陰謀暴露。美國、法國等均表示反對,並開始介入調停。

在各方力量的斡旋下,1863年12月,“李泰國-阿思本艦隊”宣佈解散,阿思本離開上海回國。

1865年8月,英國外交官威妥瑪照會總理衙門,安排阿思本帶回輪船,英國政府估價為15.25萬鎊,合銀46.75萬兩。此後售價若低於此數,由英國政府賠補。船上炮位軍器火藥不在此內,俟估明年再退還中國。不久,“廣東”、“遐荒”被印度政府買去,“江蘇”、“廈門”被日本薩摩藩買去,“北京”、“中國”、“天津”賣給了埃及。清政府在這次組建艦隊的活動中,先後支付了173.2萬兩銀子(包括外國官兵薪金、路費等),以後收回106 .8萬兩,白白耗費了67萬兩白銀。

清政府期望通過進口外國艦船,組建近代海軍的第一個夢就此破滅。但中國組建屬於自己的現代化海軍的夢也就由此開啟。

議定嗣後均歸阿思本一律管轄調度。

(二)阿思本只執行李泰國轉交的中國皇帝命令。若由別人傳諭,則未能遵行。如有阿思本不能照辦之事,則李泰國未便傳諭。

(三)所有此項水師各船員弁、兵丁、水手均由阿思本選用,仍需李泰國應允,方可准行。

同時,李泰國、阿思本還參照英國海軍章程,制定了《英中聯合艦隊章程》,規定凡捕獲船、貨,變價之銀或原銀,除以三分之一歸清廷外,其餘完全由艦隊人員分領。

按照這項合同,阿思本不僅是這支艦隊的總司令,而且還成了清政府的海軍總司令。本質是把中國出錢籌建的艦隊完全置於了李泰國或者說英國政府的控制之下,只要李泰國不同意,這支艦隊甚至有權不執行清朝皇帝下達的指令,這顯然是對中國主權的嚴重侵犯。清政府再腐敗懦弱也無法接受。

李泰國

1863年5月,李泰國回到中國,得知李-阿艦隊合同內容後,總理衙門大吃一驚,官員們堅持認為:“所立十三條,事事欲由阿思本專主,不肯聽命于中國,尤為不諳體制,難以照辦。”經過一個多月的爭辯,李泰國不得不與總理衙門重新議定《輪船章程》五條。其主要內容是:“由中國選派武職大員,作為該師船之漢總統(注:總司令)。阿思本作為幫同總統(注:副總司令),以四年為定。用兵地方聽督撫節制調遣。阿思本由總理衙門發給劄諭,俾有管帶之權。此項兵船,隨時挑選中國人上船學習。”

然而,當阿思本于當年9月率艦隊駛抵上海後,情況又發生了變化。阿思本與李泰國一起來到北京的總理衙門,堅決要求推翻《輪船章程》五條,雙方激烈爭辯長達20多天。

重新議定的《輪船章程》實質是確保這支現代化艦隊的指揮權在中國政府,但當時的中國難以靠實力捍衛自己的主權。在憤怒與無奈中,曾國藩甚至建議朝廷“以中國之大,區區一百七萬之船價(注:購船80萬,航行費用,船員開支等20余萬),每年九十二萬之用款,視之直輕如秋毫,了不介意。或竟將此船分賞各國,不索原價,亦足使李泰國失其所恃,而折其驕氣也”。乾脆這船咱們不要了,錢也不要了,讓錢吃虧,也不讓主權吃虧。

但這一場爭辯,也讓英國企圖單獨控制中國海軍的陰謀暴露。美國、法國等均表示反對,並開始介入調停。

在各方力量的斡旋下,1863年12月,“李泰國-阿思本艦隊”宣佈解散,阿思本離開上海回國。

1865年8月,英國外交官威妥瑪照會總理衙門,安排阿思本帶回輪船,英國政府估價為15.25萬鎊,合銀46.75萬兩。此後售價若低於此數,由英國政府賠補。船上炮位軍器火藥不在此內,俟估明年再退還中國。不久,“廣東”、“遐荒”被印度政府買去,“江蘇”、“廈門”被日本薩摩藩買去,“北京”、“中國”、“天津”賣給了埃及。清政府在這次組建艦隊的活動中,先後支付了173.2萬兩銀子(包括外國官兵薪金、路費等),以後收回106 .8萬兩,白白耗費了67萬兩白銀。

清政府期望通過進口外國艦船,組建近代海軍的第一個夢就此破滅。但中國組建屬於自己的現代化海軍的夢也就由此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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