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大鑊!合同不慎丟失,連違約官司都無得打

買家王先生不慎丟失房屋買賣合同, 後來得知地產經紀夥同業主高價將房屋轉賣他人, 但自己只有一張由業務員以個人名義出具的誠意金收據, 想追究違約責任竟無從下手。 (更多新聞資訊, 請關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漫畫/陳春鳴

案件重播

業主揀客, 買家被騙誰負責?

王先生看中白雲區增槎路一套房子, 經過地產經紀李某積極撮合, 王先生和業主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售價是125萬元。 合同約定, 如果業主違約, 應承擔房款的10%作為違約金。

王先生即時支付1萬元, 但經紀李某稱該款項只是當做誠意金收取, 而且收據以李某個人名義出具, 待王先生辦妥按揭手續後, 該款項再自動轉為定金。

個別經紀會教你一些招數, 自己的頭腦一定要保持清醒 圖/金羊網

王先生也沒想太多, 反正有合同在手, 一切以合同為據。

第二天, 王先生在李某陪同下到銀行諮詢辦理貸款手續事宜, 但李某稱突然接到業主電話, 業主稱其父母不同意出售該房屋, 希望王先生暫緩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李某說, 他會盡力說服業主繼續房屋買賣交易。

如果單方違約, 另一方一定要有證據在手 圖/金羊網

王先生一等就是三個月, 無奈下找相熟律師諮詢, 卻發現自己竟然不慎丟失了裝有合同原件的信封, 只剩下一張當時順手放進錢包的1萬元手寫收據。

律師建議王先生先到房管局查冊, 結果讓王先生大吃一驚:房子竟在幾天前已經以高於自己的出價過戶給其他人。 原來業主在仲介經紀的協助下一直在揀客,

價高者得。

王先生想起自己曾和業主簽訂合同——如業主違約應支付違約金, 於是決定起訴該業主。

有個別業主會在經紀協助下揀客 圖/金羊網

律師說法

一定要簽訂有法律效力的檔

國信信揚律師事務所的陳瑞蓮律師認為,

雖然王先生和業主已經簽訂買賣合同, 但並沒有及時辦理網簽手續, 而且王先生不慎丟失了合同, 手裡又沒有合同副本或影本, 想從協力廠商獲取已簽合同作為起訴證據的可能性極低。

現在僅憑經紀張李某以個人名義出具的手寫誠意金收據, 要成功起訴業主追償違約金存在相當大的難度。

陳瑞蓮律師說, 買家在購房過程中, 應吸取王先生的教訓, 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 與仲介公司簽訂相關協定時, 買方和賣方最好同時在上面簽字確認。

第二, 買家無論是和仲介公司還是和賣方簽訂的文書, 原件一定要保存好, 而且要儘快複印, 合同正本和副本最好不要放在同一個地方。

房屋買賣過程中的所有檔都要妥善保管 圖/鄧偉東

第四,接收仲介公司的文件,要以加蓋仲介公司公章的文件作準。

如果只有經紀簽字,又沒有經紀的身份證號碼或附上身份證影本,日後如要將此呈上法庭作為相關證據,效力非常有限。若仲介公司推卸責任,要追究經紀個人責任也會十分困難。

房屋買賣過程中的所有檔都要妥善保管 圖/鄧偉東

第四,接收仲介公司的文件,要以加蓋仲介公司公章的文件作準。

如果只有經紀簽字,又沒有經紀的身份證號碼或附上身份證影本,日後如要將此呈上法庭作為相關證據,效力非常有限。若仲介公司推卸責任,要追究經紀個人責任也會十分困難。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