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視劇《楚漢傳奇》第80集中, 呂雉殺韓信的時候, 說不能違了劉邦的旨意, “五種環境不能殺”, 即“見天、見地、見光、見銅、見鐵”不能殺。 除了有“光”之外, 其餘條件都具備了, 呂雉問他光該怎麼辦?韓信環顧四周明白了, 說“可以把這些燭火都滅了”, 於是韓信死掉了。 從鏡頭上看, 這裡的燭火似乎是蠟燭, 在其他劇情中也多見。
燭火和蠟燭還是不太一樣的。 古代所說的“燭”是一種照明工具, 但不是蠟燭的模樣, 而是類似於火把。 古人講究禮儀, 在別人家做客, 如果天黑還不走的話, 主人會點起火把, 待火燒到木把處時,
戰國時候, 又出現了燈。 燈的繁體寫法是“燈”, “登”在古代是一種陶制的容器, 叫“豆”, 平時用來盛放肉醬。 秦漢時期, “登”的形態發生變化, 盤中出現了一根長釘, 用於固定可燃物, 手柄下端也有了底座, 為的是擺放更平穩。 因為“登”基本上是青銅製作, 於是就寫成“鐙”。 至於“燈”字, 直到魏晉南北朝時期才有。 點燈時, 人們會將麻繩、葦草、松木條、樹皮等捆起來, 固定在燈的長釘上, 作為撚子, 盤中裝滿動物油脂, 當點燃撚子時, 就可以當照明工具使用了。 有的燈也裝有植物油脂, 不過那是隋唐以後的事了。
現代人說的蠟燭, 到漢朝才出現, 這是《西京雜記》中說的, 西漢初年, 南越王向漢高祖劉邦敬獻了石蜜5斛、蜜燭200枚等,
蠟燭的貴族身份在南北朝稍微降低了一些, 但也主要應用在上層社會, 除了王公大臣, 只要家裡有錢還是能享受到的, 但讓普通百姓家照明使用還是天方夜譚。 唐朝也有文獻記載, 古晉州(今河北省境內)給朝廷上貢的貢品中有蠟燭。 唐皇帝們對宮廷蠟燭很重視的, 設置專人管理。
到了宋朝, 蠟燭出現在和西夏的邊境貿易中, 作為對外交換的一種商品,
古代沒有電力, 蠟燭的照明作用尤為重要。 但在科技迅猛發展的今天, 家家使用蠟燭照明的情景已經成為老黃曆, 多數是用在紀念日和喜慶的日子裡。
這麼看起來, 《楚漢傳奇》裡的燭火估計是蠟燭, 只是挺美好的東西被呂雉用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