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緒年間, 錦州府錦縣有鄉農李士寶, 年五十餘, 生有一子, 名李林兒, 年已弱冠, 新娶了一妻。
李林兒得新婦猶如魚兒得水, 兩小口恩恩愛愛。
熟料, 數月後, 李林兒忽然僵臥床上而死。
新婦嚇得魂飛魄散, 迭聲呼喚公公、婆婆過來。
兩個老人戰戰兢兢地進房一看, 見李林兒倒在血泊之中, 下半身被血水浸透了。
顯然, 血是從下體流出的。
李士寶大著膽子, 脫掉兒子的褲子細看, 天, 兒子的下體空空如也,
是誰?誰下這樣的狠手?!
又是誰?可以接近兒子的東西, 輕而易之地將之割走?!
六神無主的老兩口稍加思索, 就把兇手認定為新婦, 控之縣官。
縣官訊鞫無征, 又找不到兇器, 更找不到被割下之物, 只好細加審問新婦。
新婦哭哭啼啼地說:“昨晚李郎從外急歸, 就床面臥。 我以為熟睡也, 呼之不醒, 乃知其死。 ”
縣官反復端詳新婦, 一派溫柔安靜模樣, 不似有詐, 乃置之牢獄, 案情久不能決。
李林兒有一族兄, 走村串巷, 搖鼓吆喝, 以賣針線零布為生, 人稱之李貨郎。
某日, 李貨郎來到某村。 村中有女, 年及笄, 開門呼貨郎買胭脂。
一手交錢, 一手交貨。
女子付錢取胭脂關門, 有一厚紙包遺於地。
李貨郎拾起, 拆紙包細看, 竟然是一個乾枯的陽物!
李貨郎如同嚇了一大跳, 急忙包好, 扔還原處。
不一會, 女子神色慌張地開門探頭, 拾起紙包, 飛快關門。
李貨郎想起了族弟李林兒丟失陽物死去的慘狀, 當日就在該詳悉探訪。
原來, 這個女子名聲很壞, 醜聲四溢。
李貨郎於是認定了這個女子是害李林兒的兇手,
縣官派差役緝捕了該女子。
庭訊之時, 女子也不隱瞞, 一五一十, 從實交待。
原來, 這女子是李林兒的舊相好, 兩情相悅, 誓為夫婦。
偏偏, 李林兒又不敢向父母明言, 又接受了父母為自己安排的婚姻。
這女子聽說李林兒違背誓言, 另娶他人, 憤極恨極。
李林兒也是合當該死, 他拋棄相好另娶他人就算了, 還想盡享齊人之福, 偷偷來找舊相好, 要複續前緣。
女子一心報復, 暗藏利剪, 待與李林兒交媾畢, 出剪剪斷李林兒陽物。
李林兒負痛急歸, 歸即死。
如此離奇豔案, 縣官長歎一聲, 判此女抵罪, 杖斃於獄。
後人均說:“此女之愛林兒, 非愛林兒之全體, 愛其一體耳。 其死也, 非死於淫, 死於妒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