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以前幾篇文章中曾講過, 乾隆末年, 清王朝開始走向統治危機, 其中一個重要的矛盾點就是惡劣的財政問題。 當時由於吏治的腐敗,
因此, 嘉慶皇帝一上臺, 面臨的就是入不敷出的局面。 不僅國庫儲備不足, 各地財政也虧空嚴重。 於是嘉慶決定整頓錢糧問題。
既然是整頓一個全國性質的問題, 那照常理來說, 自然應該對局面有一個通盤考慮, 研究出系統性的步驟, 逐步實施才是正途。 但是嘉慶皇帝的問題在於, 眼裡只有大目標, 而對具體怎麼樣實現大目標, 如何做好每一步的小事, 缺乏思考。
比如, 嘉慶四年三月, 山東巡撫岳起奏報, 稱山東各州縣虧空約為七十萬兩, 建議趕緊整頓。 嘉慶皇帝卻認為,
嘉慶皇帝這麼想, 其實也沒錯, 甚至可以說是有遠見的。 但是問題就在於, 嘉慶光看到了長遠的負面影響, 可眼前最棘手的財政虧空, 到底怎麼解決呢?他卻沒有什麼好的辦法。 因此, 面對各省財政危機此起彼伏, 嘉慶在數年時間裡一直堅持用“徐徐辦理”的方針來辦, 結果, 問題不但沒有解決, 反而雪上加霜。
幾年時間下來, 各地虧空可以說是舊的沒去, 新的又來。 嘉慶十年五月,
嘉慶下令, 凡是嘉慶九年以前各州縣的虧空額, 限令各該管上司分攤賠補虧缺, 在某些地區比如直隸、山東等, 力度非常大, 比如在山東, 嘉慶要求“一萬兩以上者斬監候,兩萬兩以上者問擬斬決”,而在安徽、江蘇、湖北、甘肅等地的力度相對就輕, 有的省份勒令四年補清, 卻被延期到了八年。
然而, 這依然是無濟於事。 首先, 嘉慶皇帝先是要求緩辦, 後來又改成急辦, 沒有一個通盤的計畫, 在各省實行的標準也不一樣, 這一切都使得整頓工作充滿了隨意性, 沒有全國一盤棋, 小問題都解決不好, 怎麼可能實現大目標呢?況且, 嘉慶讓地方官員去補虧空, 本來就是“賊喊捉賊”, 釀成虧空的原因就在他們, 查出來虧得越多, 他們的責任也就越大,
因此, 嘉慶為財政危機折騰了二十年, 最後以毫無成效收場。 就如同山東省官員奏稱的那樣“嘉慶十四年清查, 原奏虧銀179萬有奇。 今查十四年以前實虧341萬有奇, 十四年以後又續虧334萬有奇”。
嘉慶對此也只能一聲長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