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女結婚是沒有結婚證書的, 男女雙方說定親事後, 擇定吉日換帖。 在定親之後至結婚之前的10天或7天, 男方首先正式向女方送‘龍鳳帖’, 隨後女方也以‘龍鳳帖’回復, 這兩份‘龍鳳帖’即為雙方的結婚憑證, 帖是用印有龍鳳圖案的紅紙, 寫上姓名、門弟和生辰八字等, 換貼後, 婚姻的關係即成立。 清代結婚有“龍鳳帖”、“鴛鴦禮書”、“網絲婚書”, 但史上最早出現的結婚證書卻是太平天國時期的婚書《合揮》。
1851年1月, 太平天國在金田團營時, 因拜上帝會皆全家加入起義行列, 在當時嚴峻的戰爭環境下, 為了行軍作戰的便利, 太平軍暫時解散家庭, 實行男女分營的政策。
1853年3月, 太平天國建都天京(今南京)後, 於下半年頒佈了政治綱領《天朝田畝制度》, 其中對婚姻家庭制度作了明確的規定, 正式廢除了買賣婚姻。 在1853年頒佈的太平天國綱領檔中, 規定必須廢除封建買賣婚姻,
《天朝田畝制度》
1854年9月, 太平天國取消了攻克南京之初實行的戰時男女分居政策, 允許夫婦團聚, 恢復家庭生活。 為保護女權, 還提出了“一夫一妻”制, 並專設婚娶官專門負責婚姻登記並頒發“合揮”, 任命有主管婚姻事務的“婚娶官”, 負責男女婚配諸事。
1855年1月, 太平天國改變了起義初期男女分營而居、不到禮拜日不准夫婦同居的規定, 恢復家庭制度, 對結婚者實行婚姻登記, 之後發給結婚證書。 新郎新娘在婚禮舉行前必須一同前去辦理婚姻登記手續, 向當地政府領取專門的“票簽”, 合揮是太平天國的結婚證書, 由於上面印有龍鳳圖案, 故稱"龍鳳合揮"。 它是我國歷史上最早的結婚證書。
1860年11月5日幼天王頒詔, 任命黃維日為“天朝九門禦林正婚娶官”, 授爵禧天福。 這就是說, 黃維日成為當時太平天國主管婚姻事務的最高官員。
據1862年5月至1863年9月在南京居住的嘉定人陳慶甲所著《金陵紀事詩》載:當時太平天國在天京城中實行嚴格的婚姻管理制度, “莫道桑間舊染漸, 煙花禁令卻森嚴;尋常婚娶渾閒事, 要向官家索票簽”。 他在詩注中進一步解釋道:“男女配合, 須由本隊主稟明婚娶官, 給‘龍鳳合揮’方准, 犯奸者謂之犯天條, 與吸煙者皆立斬。 ”所謂合揮的“揮”, 即憑證之意。 “合揮”就是男女結合的憑證, 也就是政府認可批准男女合法婚姻的證書。
太平天國時期男女結婚須領“合揮”的政策,不僅在作為首都的天京地區實行,而且還推廣到太平天國統治下的其他地區。
太平天國時期,結婚證書“合揮”一式兩份,“合揮”兩字在中間,或刷印、或墨寫,中央蓋政府龍鳳大印。中間的騎縫處寫有編號,左半份是存根,由政府留存;右半份交給新郎新娘保管。“合揮”兩字和編號上蓋有主管婚娶官的朱紅官印,“合揮”上記錄有男女夫妻雙方姓名、年齡、籍貫、官職和身份,以及參加太平天國的年月日期等項基本資訊。政府主管部門保存一份,另一份發給結婚當事人保存,以備對勘。
女的名字上寫有"配妻"二字,免除了慣用的生肖及出生時辰,這表明了"天國"婚姻,不受算命、蔔測,以及"合婚"等的迷信束縛。但是,男方必須標明職業職務,以便日後驗查"夫家"的職責。合揮表明了太平天國婚姻制度的嚴肅性,對婚姻實質的寬容和革新,在一定程度上穩定了太平軍大齡未婚將士的軍心和作戰情緒。太平天國時期廢除封建買賣婚姻,男女雙方要求結婚時,先經過主管婚姻的婚娶官批准,然後發給繪有龍鳳圖記的《合揮》婚書,方能成婚。
1954年1月,在浙江紹興市發現的兩張太平天國“合揮”,證實了當時天京城內確曾推行過頒發“龍鳳合揮”的婚姻制度。
上面圖中所發現的這份《合揮》高29.5釐米,寬12釐米,色紙墨書,新人分別為李大明與柴大妹,《合揮》兩字寫在兩份騎縫處的中央,龍鳳圖記蓋在《合揮》兩字上,各一半。
婚書一式兩份,與現在不同的是兩份《合揮》並非男女雙方各執一紙,而是一份留給結婚當事人,一份政府存檔。
下麵這兩張“合揮”,一為李大明、柴大妹合揮,一為翟合義、祝大妹合揮。
其中李柴合揮高29.5釐米、寬13.7釐米。騎縫處一行字只留半邊,依稀可辨為“合揮,永字第三拾陸號”。正文寫著,“綺天豫隊議政司李大明,年二十四歲,安徽省廬州郡舒城縣人;配妻柴大妹,年十七歲,浙江省紹興郡會稽縣人。”翟祝合揮上還注明了翟合義參加太平天國的年月日期。
這張“合揮”給我們提供的資訊是:
這是李大明和柴大妹的結婚證書;
新郎李大明24歲,安徽省廬州郡舒城縣人;
新娘柴大妹17歲,浙江省紹興郡會稽縣人;
他們的結婚證書的編號為永字第三拾陸號,
證書是由綺天豫隊議政司核准頒發的。
專家指出,儘管時人記載多稱“龍鳳合揮”。但“李大明柴大妹合揮”與“翟合義祝大妹合揮”都是寫在普通毛邊紙上,並無“龍鳳”。而在廣西賀州市黃田鎮下排村發現發現的陳在田的四張合揮,卻均有龍鳳紋飾,這四份證書名為“合揮”,第一份編號“喵字第貳拾肆號”,上書“九門禦林開朝王宗真忠報國蟘天義陳在田 年二十八歲 廣西省潯州郡賀縣人 配妻 趙大妹 年十四歲 蘇福省常州郡人 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國癸開十三年七月吉日立”,另三份形制、格式與第一份相同,惟編號和“配妻”後的文字不同,“喵字第貳拾柒號”為“配妻 錢大妹 年十六歲 浙江省紹興郡珊陰縣人”,“喵字第貳拾捌號”為“配妻 孫大妹 年二十三歲 浙江省紹興郡余姚縣人”,“喵字第貳拾玖號”為“配妻 李大妹 年十一歲 浙江省紹興郡余姚縣人”,後三份均為“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國癸開十三年十一月吉日立”,四份證書均為黃紙墨書,有龍鳳邊紋,左鈐“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國欽命殿前正婚娶官禮部又副天官克己復禮攪王白用夏”雙龍雙鳳印,僅存左半。 可見時人的記載無誤。專家分析認為,之所以此前的兩張“合揮”無龍鳳,是因為李大明、翟合義官職非常低,簽發者僅是身為豫爵(太平天國“六爵”的第五等)的譚體元,而陳在田本人即已是六爵第一等的義爵,簽發者為“殿前正婚娶官”,即本人是太平天國最高婚姻負責人,體制自然更為莊重。
太平天國婚俗大改革,結婚證書"合揮"開創了歷史新先河。這與當時封建買賣婚姻的“禮書帖”上所寫的門當戶對、時辰八字、聘禮聘金之類的內容完全不同,體現出巨大的差異性。太平天國婚禮程式簡約、西化,拋棄了中國傳統繁縟婚禮程式。可以說,各種異教俗禮全被廢棄。男女從未謀面即行結婚的舊俗,選擇吉日的迷信,以及致送聘金等等全被革除淨盡。 據呤喇記載:太平天國和清政府相反,婚姻一旦締結之後就永遠不能解除,因此,中國常有的任意出妻鬻妻的風俗或英國離婚法庭所常有的任意離異的風俗,在太平天國則是不被准許的。
太平天國時期男女結婚須領“合揮”的政策,不僅在作為首都的天京地區實行,而且還推廣到太平天國統治下的其他地區。
太平天國時期,結婚證書“合揮”一式兩份,“合揮”兩字在中間,或刷印、或墨寫,中央蓋政府龍鳳大印。中間的騎縫處寫有編號,左半份是存根,由政府留存;右半份交給新郎新娘保管。“合揮”兩字和編號上蓋有主管婚娶官的朱紅官印,“合揮”上記錄有男女夫妻雙方姓名、年齡、籍貫、官職和身份,以及參加太平天國的年月日期等項基本資訊。政府主管部門保存一份,另一份發給結婚當事人保存,以備對勘。
女的名字上寫有"配妻"二字,免除了慣用的生肖及出生時辰,這表明了"天國"婚姻,不受算命、蔔測,以及"合婚"等的迷信束縛。但是,男方必須標明職業職務,以便日後驗查"夫家"的職責。合揮表明了太平天國婚姻制度的嚴肅性,對婚姻實質的寬容和革新,在一定程度上穩定了太平軍大齡未婚將士的軍心和作戰情緒。太平天國時期廢除封建買賣婚姻,男女雙方要求結婚時,先經過主管婚姻的婚娶官批准,然後發給繪有龍鳳圖記的《合揮》婚書,方能成婚。
1954年1月,在浙江紹興市發現的兩張太平天國“合揮”,證實了當時天京城內確曾推行過頒發“龍鳳合揮”的婚姻制度。
上面圖中所發現的這份《合揮》高29.5釐米,寬12釐米,色紙墨書,新人分別為李大明與柴大妹,《合揮》兩字寫在兩份騎縫處的中央,龍鳳圖記蓋在《合揮》兩字上,各一半。
婚書一式兩份,與現在不同的是兩份《合揮》並非男女雙方各執一紙,而是一份留給結婚當事人,一份政府存檔。
下麵這兩張“合揮”,一為李大明、柴大妹合揮,一為翟合義、祝大妹合揮。
其中李柴合揮高29.5釐米、寬13.7釐米。騎縫處一行字只留半邊,依稀可辨為“合揮,永字第三拾陸號”。正文寫著,“綺天豫隊議政司李大明,年二十四歲,安徽省廬州郡舒城縣人;配妻柴大妹,年十七歲,浙江省紹興郡會稽縣人。”翟祝合揮上還注明了翟合義參加太平天國的年月日期。
這張“合揮”給我們提供的資訊是:
這是李大明和柴大妹的結婚證書;
新郎李大明24歲,安徽省廬州郡舒城縣人;
新娘柴大妹17歲,浙江省紹興郡會稽縣人;
他們的結婚證書的編號為永字第三拾陸號,
證書是由綺天豫隊議政司核准頒發的。
專家指出,儘管時人記載多稱“龍鳳合揮”。但“李大明柴大妹合揮”與“翟合義祝大妹合揮”都是寫在普通毛邊紙上,並無“龍鳳”。而在廣西賀州市黃田鎮下排村發現發現的陳在田的四張合揮,卻均有龍鳳紋飾,這四份證書名為“合揮”,第一份編號“喵字第貳拾肆號”,上書“九門禦林開朝王宗真忠報國蟘天義陳在田 年二十八歲 廣西省潯州郡賀縣人 配妻 趙大妹 年十四歲 蘇福省常州郡人 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國癸開十三年七月吉日立”,另三份形制、格式與第一份相同,惟編號和“配妻”後的文字不同,“喵字第貳拾柒號”為“配妻 錢大妹 年十六歲 浙江省紹興郡珊陰縣人”,“喵字第貳拾捌號”為“配妻 孫大妹 年二十三歲 浙江省紹興郡余姚縣人”,“喵字第貳拾玖號”為“配妻 李大妹 年十一歲 浙江省紹興郡余姚縣人”,後三份均為“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國癸開十三年十一月吉日立”,四份證書均為黃紙墨書,有龍鳳邊紋,左鈐“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國欽命殿前正婚娶官禮部又副天官克己復禮攪王白用夏”雙龍雙鳳印,僅存左半。 可見時人的記載無誤。專家分析認為,之所以此前的兩張“合揮”無龍鳳,是因為李大明、翟合義官職非常低,簽發者僅是身為豫爵(太平天國“六爵”的第五等)的譚體元,而陳在田本人即已是六爵第一等的義爵,簽發者為“殿前正婚娶官”,即本人是太平天國最高婚姻負責人,體制自然更為莊重。
太平天國婚俗大改革,結婚證書"合揮"開創了歷史新先河。這與當時封建買賣婚姻的“禮書帖”上所寫的門當戶對、時辰八字、聘禮聘金之類的內容完全不同,體現出巨大的差異性。太平天國婚禮程式簡約、西化,拋棄了中國傳統繁縟婚禮程式。可以說,各種異教俗禮全被廢棄。男女從未謀面即行結婚的舊俗,選擇吉日的迷信,以及致送聘金等等全被革除淨盡。 據呤喇記載:太平天國和清政府相反,婚姻一旦締結之後就永遠不能解除,因此,中國常有的任意出妻鬻妻的風俗或英國離婚法庭所常有的任意離異的風俗,在太平天國則是不被准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