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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的具體內容!

《馬關條約》(又稱《春帆樓條約》)共11款, 並附有“另約”和“議訂專條”。 主要內容有:

1.中國承認朝鮮的獨立自主, 廢絕中朝宗藩關係。

2.中國割讓遼東半島、臺灣及澎湖列島給日本。

3.賠償日本軍費銀二億兩。

4.開放重慶、沙市、蘇州和杭州為商埠。

5.日本可以在中國通商口岸開設工廠。

《馬關條約》是1860年中英、中法等《北京條約》以來外國侵略者加給中國的一個最刻毒的不平等條約, 它使日本得到巨大的利益, 也適應了帝國主義各國向中國輸出資本的願望。 條約簽訂後, 由於俄、德、法三國的干涉, 日本將遼東半島退還給中國, 中國付給日本“酬報”銀三千萬兩。 《馬關條約》大大加深了中國社會的半殖民地化 。

《馬關條約》正式簽訂的消息傳出後, 全國震驚, 群情憤慨, 當時恰逢會試之期, 各省舉人集中北京, 康有為、梁啟超首先發難, 集合奉天、四川、福建、江蘇等18省舉人, 召開1200人大會, 並聯名“公車上書”, 主張廢棄條約, 力圖自強;反對賣國求榮, 主張遷都抗戰。 割台惡訊傳到島內, 全台人民如“暴聞轟雷, 驚駭無人色,
奔相走告, 聚於市中, 夜以繼日, 哭聲達四野。 ”群眾悲憤到了極點, 他們鳴鑼罷市, 並擁入巡撫衙門, 高呼:“寧戰死失台, 決不拱手而讓台!”的口號, 堅決反對割讓臺灣。 協理臺灣軍務的清軍將領劉永福等率軍民反抗日本侵佔, 他們堅持了近半年, 歷經大小百餘次戰鬥, 抗擊了日軍3個師團和1支海上艦隊的進攻, 打死擊傷日軍3.2萬多人, 日軍中將和少將各一名在侵台中斃命。 因為力量懸殊, 島內人民的反抗終遭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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