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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年前哥們幾個一起喝酒被逮住,後果和殺人越貨一樣

最近, 馬雲提出要像治理喝酒後開車一樣, 來治理假貨。 說明馬雲對於這個辦法很是有期待。 中國歷史上最早的禁止喝大酒是在周朝。

作為中國歷史上較早的周朝, 在總結前朝興亡的教訓的時候, 把一些看法放進了法律。

周朝初年, 周公等人認為, 商朝的統治階層有喝大酒誤事的壞毛病, 導致的結果是各種混亂, 這以紂王為傑出代表, 給後朝做了反面教材。 於是乎, 周公立下規矩:“群飲,

拘以歸, 予其殺”。 這句話的意識就是, 在一起喝酒的都給我逮回來, 統統殺掉。 但是周公這人“厚道”, 對待前朝遺民, 他卻很寬容, 如果沉湎喝酒, 只是口頭教育下就行了。

幾個人在一起喝酒, 是當代最普遍的娛樂方式之一。 而在周朝卻把它視為和殺人越貨一樣惡劣。

究其原因, 還是因為前朝帶來的教訓太深刻。 據《尚書大傳》記載:“男女不以義交, 其刑宮。 ”這個規定估計看得某些人襠下一涼。 小編看到這裡, 笑了, 古人的樸素法律規定也許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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